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公司高炉炼铁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汇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公司高炉炼铁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汇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公司高炉炼铁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汇报

关于**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高炉炼铁项目建设情况汇报

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高炉炼铁项目是新矿集团鄂庄煤矿立足企业铁矿石资源优势、为妥善安置原新矿集团西港煤矿破产下岗职工、提升产业发展价值而开工建设的项目。现将项目具体调研审批、进展情况及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简要汇报如下。

一、项目调研和审批

为了妥善安置破产下岗职工、创造社会就业岗位,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我们紧紧把握经济发展机遇和产业政策要求,充分利用企业铁矿石资源储量优势,调研上马了350m3高炉炼铁项目。

1、项目优势。

①资源优势。高炉炼铁所需要的铁矿石、球团矿、石灰石、燃料焦碳、水、电、汽供应等主要原料,我们已与莱新铁矿、牛泉镇各关联企业、山东九羊集团、莱芜市泰山阳光电力等企业达成口头或书面供需协议,所有原料均能实现"本地化"供应,并有可靠的保障。同时,项目发展互补性的资源整合,必将会带动区域经济的协调共同发展。

②技术优势。我们已与有关科研院校、山东泰山钢铁有限公司就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及战略合作意向书,并且聘请了两位炼铁专家。项目建设有充足的技术保障。

③市场优势。仅就莱芜地区而言,目前莱钢、泰钢不断的扩大生产规模,铁水供应紧张。泰钢已具备年产180万吨炼钢能力,每天仅铁水就须外购1000吨左右。我们已经与泰钢达成销售协议,配套性、战略性的合作框架对于市委、市政府推进山东省钢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建设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2、项目审批。

为了尽快使项目投产运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我们于2003年9月将《高炉炼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莱芜市经贸委审批。莱芜市经贸委于2003年9月28日以莱经贸投字[2003]6号文批准立项。

3、资金来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元。资金来源有战略投资公司投资、社团法人投(融)资、企业职工自愿入股、向社会筹集闲散资金四种融资渠道,没有银行贷款,没有任何信贷风险。

4、产业政策。

①2003年9月28日,该项目批准立项后,设备定货、规划设计等后续工作我们立即同步推进。

②2003年12月23日,国办发[2003]10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发执行。对照文件规定,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③2004年4月30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以发改产业[2004]746号文件下发制定了《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对照文件标准,该项目立项在前,属于限制类项目而非禁止类项目。

④2004年6月份,按照发改产业[2004]746号文件规定,在建项目由莱城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统计上报。此时项目投资已达到7800万元。

⑤该项目作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延深,所需矿粉由莱新铁矿供应,生产用水是莱新铁矿井下排水,产生的煤气输送到泰山阳光电力发电,产生的水渣运往水泥厂加工水泥,基本无"三废"排出,是一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同时,该项目的投产运营,作为炼钢初级产品,对于弥补区域生产能力不足、改善产业结构必将起到一定缓解作用。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是牛泉镇政府在2003年莱芜钢铁招商大会的招商引资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建设后期,完成投资1.2亿元,计划12月1日投产,具体工程进度如下:

1、土建工程。

该项目土建总投资3000万元,烧结主厂房、鼓风机房、铸铁机主厂房、高炉出铁场、高炉值班室等主体已完工,整个土建工程已完工。

2、设备安装。

该项目安装工程由河北省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目前已完成总工作量3000万元,高炉炉体、热风炉炉体、布袋除尘等主体工程已完工。所有设备已基本到位,正在处于安装阶段,签订设备合同总额6000万元。

3、员工招用。

目前泰山阳光冶金公司已安置原西港煤矿破产下岗人员、牛泉镇乡村"三农"富余人员560人,理论学习已结束,并与山东泰山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了人员培训协议,正组织人员分别在莱钢、泰钢及九羊集团现场培训。

三、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高炉炼铁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生铁36万吨,按当前市场价计算,可实现年产值近8亿元,年利税1.29亿元。

2、社会效益: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高炉炼铁项目投产后可安置下岗职工及"三农"富余人员560人。同时,高炉炼铁项目投产后还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设煤气发电和水渣生产水泥两个附加项目,将安置380人的下岗职工和"三农"富余人员,两项共计安置人员940多人。

四、项目建设存在问题

2003年6月,新矿集团委托鄂庄煤矿经营管理莱新铁矿。为了满足莱新铁矿的生产建设需要,拟建设莱新铁矿的辅助设施,分别建设铁矿石储存场、矸石储存场、矿用物资供应站及矿用设备维修厂,由莱城区计划局分别立项批复。先后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报莱城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建设用地,山东省人民政府对莱芜市莱城区2003年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给予了批复。

去年,基于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战略规划,同时由于钢铁市场价格一路上扬,经济效益明显,经过组织专家论证认为,我们有莱新铁矿的优质铁精粉,可以拉长铁矿的产业链,促进企业发展,安置更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因此,决定新上350m3炼铁高炉一座。同时与牛泉镇政府签订了协作征地协议,并在莱芜市9.16钢铁招商大会上签订相关协议,同步推进了设备选型与订货工作。

当时,由于征用土地的手续比较复杂,而且是个漫长过程。我们在没有办理完拟建莱新铁矿四个辅助项目供地手续、做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情况下,挤占了莱新铁矿辅助项目部分建设土地,开工建设了高炉炼铁项目。目前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各类设备已经进入安装调试阶段。然而,今年9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转来了一张姓公民投诉"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牛泉耕地200亩建小炼钢厂"的举报信,省厅领导要求莱芜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上报结果。市国土局作出了立即停止工程项目建设,暂不供应土地,按违法占地处理。对此,如上分析,我们是占用莱新铁矿辅助项目建设用地,而非占用耕地。同时,1999年11月,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对莱新铁矿的立项批复,矿井建设已经投产运营,但至今也未完善供地手续,照此推理,莱新铁矿是否也在停产关井的范围之列?因此,我们认为这样处理非常不妥。

五、整改意见和措施

鉴于目前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资金已经全部投入到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经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做完。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融入区域经济发展大潮,做大做强企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两条:

1、由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与山东泰山钢铁集团合作,签订有关战略合作协议,作为泰钢异地建设的一个分厂,并尽快完善一系列建设手续。

2、莱芜市泰山阳光冶金有限公司高炉炼铁项目在市国土资源局未正式办理供地手续之前,该项目已经基本建成,属于违法占地,按国家规定给予处罚之后,应尽快完善相关用地手续,使泰山阳光冶金建设项目尽早在"绿色钢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山东省钢铁生产和深加工基地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以上报告,请领导阅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