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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是我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立五十周年之际,也是县代表小组活动比较频繁的一年。一年来,代表小组在镇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与帮助指导下,根据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的执法检查、评议政府工作、视察重点工程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县代表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为推动和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勇于探索和实践。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切实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能力与水平,我们结合人大常委会制度建立五十周年开展的系列活动为契机,及时组织代表进行修改后的《宪法》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辅导,在县镇代表中进行知识讲座和人大制度的知识竞赛等,平时通过每季一次的代表小组例会,定期发送《代表法》、《劳动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县代表撰写纪念文章等,既增强了代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
二、履行代表职能,认真参与执法检查与评议。
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按排上下联动,先后开展了对《环境保护法》和县建设、文化两局的行政执法情况的“两项评议”。作为主体对象的县代表小组积极参与,认真进行评议,在对《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我们通过大会动员、视察漓渚江及清淤现状,检查部分排污企业,召开座谈会以及走访部分村民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县代表小组进行了认真评议,结合福全镇贯彻《环境保护法》现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加大环保法的执法与巡查力度,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加大环保法的宣传,严控排污企业过滥重复建设等若干条意见与建议,为迅速改变当时河道污染严重,到处在河道筑坝的现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9月中旬开展“议政月”即两项评议工作中,县代表们对城建、卫生两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两位局长的履职是满意的。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农村村庄规划,加大违章建筑的处理力度和加强续保管理,加强农村医疗网点建设等一些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我们还邀请了个别县代表对镇内文化网吧市场开展了突击性的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履职检查,提高了履职能力,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
三、参与全镇联动,认真开展“双联三争”活动。
一是积极组织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在县十二届二次人代会上,代表们结合本镇实际,提出了具有较前瞻性的议案建议七件,尽管个别议案在具体办理中落实有一定的难度,通过职能部门的解释后,得到理解和支持。在镇十四届三次人代会例会中,作为双重身份的县代表勇于献言建策,提供比较有价值的议案与建议,会后,县代表小组及时召开会议,收集反映,倾听办理意见。针对代表议案建议涉及内容较多,代表小组结合镇情实际,提出了一些既忠恳又实在的合理化建议,为确保议案建议落到实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继续深化开展“双联三争”活动。为使“双联三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我们在每位代表继续联系3-5个选民的基础上,要求不停留在联系的形式上,更注重真正“知情、联心、帮困”的直接活动中,代表中的一半同志为企业老总,他们克服工作忙、任务重的现状,千方百计抽出时间走访选民,秋国良、王国英等同志他们以实际行动实践着三个代表的使命,较好地发挥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双联三争”活动开展中,我们评选了县级优秀代表2名,镇级优秀代表14名。锦坞村加强民主管理的做法得到省市县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赞赏。
三是带头率先垂范。作为县代表之一的许见利同志来自锦坞村的一名女村干部,她积极支持村党支部并具体操作村民主管理的新方法,使村级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即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在锦坞村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对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镇县代表小组的工作仍存在着活动开展不够及时,活动内容缺少新意等,对于这些,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2004年是我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立五十周年之际,也是县代表小组活动比较频繁的一年。一年来,代表小组在镇党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与帮助指导下,根据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部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的执法检查、评议政府工作、视察重点工程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县代表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为推动和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勇于探索和实践。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为切实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能力与水平,我们结合人大常委会制度建立五十周年开展的系列活动为契机,及时组织代表进行修改后的《宪法》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与辅导,在县镇代表中进行知识讲座和人大制度的知识竞赛等,平时通过每季一次的代表小组例会,定期发送《代表法》、《劳动法》及《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县代表撰写纪念文章等,既增强了代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了条件。
二、履行代表职能,认真参与执法检查与评议。
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按排上下联动,先后开展了对《环境保护法》和县建设、文化两局的行政执法情况的“两项评议”。作为主体对象的县代表小组积极参与,认真进行评议,在对《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中,我们通过大会动员、视察漓渚江及清淤现状,检查部分排污企业,召开座谈会以及走访部分村民等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县代表小组进行了认真评议,结合福全镇贯彻《环境保护法》现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加大环保法的执法与巡查力度,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加大环保法的宣传,严控排污企业过滥重复建设等若干条意见与建议,为迅速改变当时河道污染严重,到处在河道筑坝的现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9月中旬开展“议政月”即两项评议工作中,县代表们对城建、卫生两局的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两位局长的履职是满意的。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农村村庄规划,加大违章建筑的处理力度和加强续保管理,加强农村医疗网点建设等一些比较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我们还邀请了个别县代表对镇内文化网吧市场开展了突击性的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履职检查,提高了履职能力,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
三、参与全镇联动,认真开展“双联三争”活动。
一是积极组织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在县十二届二次人代会上,代表们结合本镇实际,提出了具有较前瞻性的议案建议七件,尽管个别议案在具体办理中落实有一定的难度,通过职能部门的解释后,得到理解和支持。在镇十四届三次人代会例会中,作为双重身份的县代表勇于献言建策,提供比较有价值的议案与建议,会后,县代表小组及时召开会议,收集反映,倾听办理意见。针对代表议案建议涉及内容较多,代表小组结合镇情实际,提出了一些既忠恳又实在的合理化建议,为确保议案建议落到实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继续深化开展“双联三争”活动。为使“双联三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我们在每位代表继续联系3-5个选民的基础上,要求不停留在联系的形式上,更注重真正“知情、联心、帮困”的直接活动中,代表中的一半同志为企业老总,他们克服工作忙、任务重的现状,千方百计抽出时间走访选民,秋国良、王国英等同志他们以实际行动实践着三个代表的使命,较好地发挥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双联三争”活动开展中,我们评选了县级优秀代表2名,镇级优秀代表14名。锦坞村加强民主管理的做法得到省市县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赞赏。
三是带头率先垂范。作为县代表之一的许见利同志来自锦坞村的一名女村干部,她积极支持村党支部并具体操作村民主管理的新方法,使村级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道路,即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在锦坞村得到了真正的落实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对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镇县代表小组的工作仍存在着活动开展不够及时,活动内容缺少新意等,对于这些,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