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与失业保险并轨情况汇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目前,“并轨”工作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根据前段时间各企业的调研情况,从4月21日至5月9日,我们首批选择了准备比较充分、有一定代表性的林化厂、长丰公司、综合食品厂、潞华一厂、制药厂、丝织厂和机床厂等7户企业,签订了“并轨”协议,剩余15户企业将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原创:现将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外,请大家多提意见,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并轨”工作严格顺利进行,根据曹市长的指示精神
,劳动、财政、国资组成联合工作小组,逐户深入各企业,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作了大量工作。我们联合工作组的重点是抽查与检查相结合,及时沟通、协调有关“并轨”工作的具体事宜,认真审核企业的“并轨”方案和补助资金申请报告;按照87号文件要求,对“4555”和30年工龄人员,逐个审查个人的提前退养申请;对和“4050”人员,逐个审核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对3949人员,逐个审查其与企业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对政府补助资金作了严格测算,7户企业的人员和资金需求基本情况如下:
1、以上7户企业滞留中心人员总数为1035人,其中“4555”人员38人,30年工龄196人;“4050”人员181人;“3949”及以下人员620人。根据87号文件规定,经过审核,“4555”和30年工龄人员申请提前退养233人;“4050”人员申请政府代缴社会保险费177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592人。
2、对于“4555”和30年工龄中在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文件规定,申请提前退养后,必须退出公益岗位,这类人员有57人。其中:交通协管员30人,园林管护员19人,河道管理员7人,环卫工1人。
3、根据计算,以上7户企业共需政府补助经济补偿金296万元、奖励资金300.6万元,两项合计为596.6万元。由市财政局在“并轨”协议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有关企业。对于“4555”、30年工龄和“4050”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市劳动保障局各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在6月30日前审查核定后,由市财政局及时向各社保经办机构拨付。
到目前为止,尽管只有7户企业签订了“并轨”协议书,还有15户企业没有签订,我们也知道,签订协议书之后的工作还有很多,工作量还很大。“4555”和30年工龄人员需要测算退养金和政府代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集体部分;“4050”人员需要计算政府代缴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以上资金核定后,原创:需要财政分别向各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以保证“4555”和30年工龄人员能够切实按照87号文件实现提前退养,“4050”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前的社会保险费能够切实按照文件规定得到落实;另外,还涉及到退出公益性岗位、档案移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失业保险所等等很多问题。但我们有信心在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圆满完成我市的“并轨”工作任务。
二、下步工作开展计划
1、认真总结首批“并轨”工作的经验,使“并轨”工作更顺利进行。同时按照“并轨”协议书中的规定,由市财政局于协议签订后5日内向各企业拨付有关资金。
2、对各企业对“并轨”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其余15户企业,我们已经排定了工作日程,争取在5月底前全部完成。
4、对“4050”人员需政府代缴的社会保险费,“4555”和30年工龄提前退养人员的退养金和需要政府代缴的集体部分社会保险费进行计算审核,并由市财政及时向各社保经办机构拨付。
5、印发退出公益岗位通知单,拟以5月底为限,首批退养人员退出公益岗位,并适当补充。督促应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公益岗位。
6、指导、帮助和监督有关企业将“并轨”人员的档案向失业保险所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整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