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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越来越显示其重要的历史作用。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已经成为各级工商管理部门深入落实并不断追求的目标。近几年来,我们××县工商局深刻牢记所肩负的重要责任,按照“执政为民、执法护民”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能,结合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大力强化以推进执法办案、严格登记程序、服从服务经济大局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并取得丰硕成果,行政执法整体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在市局年年组织的岗位目标考评中,我县始终处于领先水平。自200*年以来,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逐年递增,200*年全系统达到700余件,罚没款近200万元,比200*年增长了10倍多;“四五”普法教育得到普遍认可,××工商所被推荐为全省工商系统先进集体;有效地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各项行政许可有效地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不仅如此,我们积极强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促进了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提高,规范了执法行为。多年来未发生一起行政败诉案件,也从未发生过一次重大的有碍工商形象的事件,各项工作得到协调发展,我县工商在全县的位次有了明显提高,去年在全县行风评议中,我局位列前三名,得到县领导的高度评价。回顾几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主要做到“三个强化”,实现“三项目标”。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实现执法的能动性。
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难度系数较大的工作,要做好它需要依靠全体工商干部的共同努力,需要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真正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发挥能动性,我们从2001年开始先后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建立领导机构,专门成立执法办案工作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局长主抓,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教育指导管理工作;二是充实法规股,在当时编制数不足的情况下给法规股多配了一名工作人员,在全市率先消除一人股,在基层工商所实行了法制员制度;三是抓思想教育,提高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认识。过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着只重视收费而轻视管理的现象,严重影响着监管职能的发挥,与我们自身所肩负的职责极不相称,与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重托格格不入,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把提高对执法工作的认识,增强执法意识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通过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出简报等多种形式教育职工要从政治的高度、从工商事业发展的全局以及从对于市场经济建立的利弊等多方面来认识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在抓认识的提高上做到“三个必讲”即小组成员逢会必讲、局领导下基层必讲、执法培训必讲,这一好的做法一直坚持下来,从不间断;还通过选配基层法制员、评选办案能手、实行奖励等手段促认识地提高,调动执法积极性。目前,全员执法的能动性大为增强,人人想办案、学办案的氛围初步形成,原来的要我办案也已变成现在的我要办案。四是抓好法制教育和“四五”普法宣传。我们充分认识到拓宽监管领域、强化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前提。为此,从2002年起就实行了“每月一法”学习制度,到现在仍然坚持不懈。今年我们又创新方法,改变以往县局机关和基层下属机构按计划自行组织集中学习的方法,把机关和下属机构交叉进行学习辅导,由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到基层、各基层工商所长、分局局长到县局机关讲课辅导,以期把“每月一法”的学习引向深入。在坚持“每月一法”学习常抓不懈的同时,还不定期的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会),进行专门的法律法规学习讨论;针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举办案件评审会,以法评案,以案学法。如《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们在二00四年七月底以前,举办了三期法制培训班,将全系统工商人员先后分三批集中到县局进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由法制部门进行讲解辅导,学后进行了闭卷考试。在省局组织开展的“五项清理”活动期间,将各办案机构分管执法办案的副所长(副局长)、办案骨干集中到县局举办案件评审会,对各办案机构查办的案件案卷,进行交叉检查评审,相互交流讨论,对照标准确进行评判打分,法制部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法理分析讲解。今年省局制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下发后,我局也迅即组织各办案机构集中进行了学习,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此外,我局还通过开辟、印发《行政执法专刊》,登载法律法规条文、法理性文章,提示办案难点、指明案件查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法律条文,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通过提高执法能力增强执法能动性。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实现执法的有效性。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把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纳入制度化是基础。我们本着“权责统一、合法有效”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了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以保证权责分明,各项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一,健全领导三级责任制。实行主管局长、执法机关负责人、执法人员三级责任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
第二,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在每年的县局机关和工商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里,明确执法目标和责任。我们将执法责任分解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局领导的执法责任分解,局长是全局实施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第二层次是各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分解,对机关执法股室、直属机构和工商所进行了执法责任范围、执法职责、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分解;第三层次是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责任分解,我们按照执法工作的性质,按类设岗,以岗定责,确定了具体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和执法目标。这样,严格界定了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做到定位准确,职责明确,目标清晰,避免出现执法“真空”或相互交叉扯皮的现象。还规定了内部评议考核时间和方法,在季度考核中如果发现不能完成执法任务或违反操作程序的规定,都要按一定的标准扣分,并实施经济处罚,提高了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心,有利于保证执法行为的及时有效,合法规范。
第三,健全了违法责任追究制度。我们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制定了《望江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上级领导机关转交查办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对在实施执法责任制中被查出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均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给予有过错的执法人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四,健全了办案办事期限规定。无论是执法办案、实施各项市场专项整治还是注册登记,都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近年来我们依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先后创新一系列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对基本符合登记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预备期制度”、“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制度”,并简化登记手续,缩短办事时限,实行“并联审批”“审批项目公示制”“服务承诺制”、“超时默认制”等制度,做到“一窗受理、首问负责、时效控制、急事急办、责任追究”、提高了工商服务效能、行政效率,优化了投资环境,充分给予投资者自由进出的空间,营造有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
三、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实现执法的规范性。
为防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发生,近年来,我们逐步探索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从多方面入手,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规范了行政处罚程序。我们依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制定了更加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案规则》、《××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市场巡查暂行规定》以及配套的《12315受理投诉举报制度》、《违法违章案件发案立案登记制度》《扣留、没收物品入库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县局和各下属办案机构的执法办案权限、办案程序、办案期限、行为准则等,切实纠正了我局过去执法办案中一度存在的乱扣乱罚、执法随意等违法、不良行为,规范了执法办案行为。
(二)、规范了行政许可和行政收费程序。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合法高效的原则,针对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局在前几年就制订了《首问负责制》、《办理各类许可申请工作制度》、《企业年检工作规范》,明确了实际操作中具体的标准、要求。《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局积极参与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并联审批、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一站式”窗口服务,并制订了《当场受理及时办结制度》、《一审一核》等制度,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简化和完善了企业登记、公司登记、市场登记、文化经营许可、动产抵押物登记等一系列行政许可和确认的程序,健全和完善有关证照的申请、审查、批准,以及证照的颁发、变更、终止等程序。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和完善行政收费程序,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对收费票证的使用、接受检查和社会监督等程序也作了明确规定。
(三)规范了行政复议和应诉程序。在行政许可登记发照方面,我们将严格行政处罚程序作为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我们根据《行政复议法》及有关行政应诉的制,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与决定作了具体规定,解决了复议工作中复议管辖不清、复议程序不明等问题;我们还对行政应诉程序的组织、协调、诉讼人等事项作了规定,规范了行政应诉程序。
(四)、加强了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备案。对以县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的,一律由县局法制部门进行核审,工商所办理的当场处罚案件必须在县局法制部门备案,由法制部门从执法办案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审查把关重大案件由局长办公会、案件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把关,以确保行政处罚行为依法行使、合法有效。如我局2004年查办某公司销售不合格摩托车案,在办案机构与法制机构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几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听取省市局法制部门和法院方面的意见后才作出的。当事人对此案的处罚决定不服,先向望江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并由其转交至市局进行复议,市局维持了我局的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又向县人民法院起诉,以我局胜诉而结束。
(五)、完善了文件审查制度。凡我局下发的涉及到管理相对人权益的文件,都要结县局法制部门审查后由局长签发,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六)、规范了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制度。县局法制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工作特点,到基层开展不定期的执法检查。通过查看工商所文书材料、走访当事人等形式,对工商所的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调查了解,当场指出、纠正或限期整改。在“五项清理”期间,我局对2003年到2004年6月31日期间办理的969起案件全部进行清理评查,对查出的问题能纠正的都全部予以纠正。今年初我局在市局去年底案卷评查的基础上,又组织各办案机构集中到县局进行自查、交叉评查,通报指出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明确了要求。今年6月份我局又将县政府法制办印发的〈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转印下发到各办案机构,要求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对行政许可登记注册卷宗,我县也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在所有卷宗中按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查,通过检查以期找出存在的问题,加以改正,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七)、强化了社会监督。一是在公开场合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条件、期限等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阳光作业,便于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二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聘请名人大代表、政协委为我局长期执纪执法监督员,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工商企业代表座谈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开设12个举报投诉箱,开通15部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征求、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及群众对我们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反馈给意见人。
(八)、加强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局有关惩防体系《纲要》,并根据相关规定制订了《望江县工商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要求每一个执法人员要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六项禁令”,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办案,决不能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
几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采取了一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要求,开拓进取,扬长避短,注意触及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以“求实、务实、扎实”的工作态度,真抓实干,推进依法行政,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