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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房产局:
根据国家、省、地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我县房地产市场环境。我局按照省、地安排,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大力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人员具体办公,并根据整顿和规范要求,出台了《自治县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
(二)积极组织,精心安排,稳步推进。按照《实施意见》,我们确定以“七个重点、五个步骤”为内容,开展检查,即以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面积“短斤少两”行为、合同欺骗行为、工程竣工验备案制、违规中介行为、违法广告行为;“五个步骤”即宣传发动、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整改处理、总结验收。其次,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我们出台了相关政策,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程序〉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我县除按照国家、省、地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要求对存在的七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外,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解决重点薄弱环节。具体是狠抓“四点”:即抓基点,强化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优化开发企业结构;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源头管理;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不护短、不手收。对无证销售等突出问题,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化资质管理、竣工综合验收等环节,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四)查处结合、边整边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查、处并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能否建立起来。从实际情况看,我们这次整顿和规范改变以往只查不究,重查轻罚的现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执法力度。在加强整顿和规范期间,我们还结合全县作风建设的要求抓了管理软环境工作。将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纳入到部分服务管理中,通过整顿窗口单位,抓便民服务、抓政务公开等,也树立了部门新形象。
二、整顿和规范过程中查处情况
(一)房屋拆迁方面:由于我县尚未有拆迁资质单位,都是采取自行组织拆迁的方式,开展拆迁工作。房开企业能够及时办理拆迁许可证,按拆迁规范进行;拆迁资金没有发生拖欠、挤占、挪用现象,做到专款专用,保障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房地产交易方面:各房开企业都能按规定办理预售(销售)许可证,没有发生收取房号定金、诚意金等变相预售行为;能够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
(三)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方面:经查发现未经许可擅自开工项目1个,已整改、补办手续;无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个,处罚5000元罚款,并责令停工。
(四)商品房面积计算方面:多计算面积116.9m2,已整改并退款。
(五)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方面:未经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项目1个,通过整改已合格;未提供《两书》的开发企业2家,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六)房地产广告管理:都能兑现广告承诺内容,没有发生虚假和不实的广告行为。
(七)房地产中介服务:目前我县还没有中介服务机构。但房开企业的销售人员,已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三、存在问题
(一)物业管理工作滞后,需进一步加强房开项目的物业覆盖面。
(二)商品房合同签订上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
(三)外地评估机构不按实评估,造成契税流失。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继续执行国家、省有关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我县颁布的《关于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通知》,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及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条件,规范行为。加强评估价格管理,规范契税征管工作。
(四)继续加强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物管工作,强制推行房开项目引入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