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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围场县委、县政府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做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以防范群死群伤事故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夯实监管基础工作,狠抓事故隐患整改,有力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除交通事故200起(含等级以下事故),死亡10人;火灾事故45起(无死亡)外,无其它死亡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之内。根据会议要求,现就几项重点工作进行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综述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解决问题,统筹安排部署工作。县安委会及时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8月份,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二是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年初县政府分别与37个乡镇、23个县直部门和20家骨干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建立了县、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体系,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指标体系。同时,明确提出将安全生产目标做为各级各部门年终考核主要指标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完不成年度任务,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年终不得评优,领导干部不得评先。三是严格执法,强化惩处。对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重政绩、轻责任的乡镇及工矿企业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加强整改,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监管,强化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及矿业秩序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辖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将矿山、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加油站、重点监控企业等6行业和领域作为重大事故隐患监管对象,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以“深查隐患抓整改”为主旋律,1-8月份,共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排查各类事故隐患500余个次。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各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回头看”活动,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通过复查复检,隐患整改率达100%。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我县始终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领域和行业做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点,不断深化专项整治。年初,县政府制定了《自治县关于煤矿等八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和治理措施。
煤矿专项整治。我县有煤矿企业1家(克勒沟镇顺兴煤矿),年初以来一直停产。对育太和乡海科公司非法探矿行为进行了及时制止,并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以源头管理为切入点,本着“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加强了重点地区、重点矿山的综合治理。同时,认真对采空区进行了测量和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了地下矿山的防水、顶板监控及尾矿库坝体监控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企业130余家,查出事故隐患216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32份,复查意见书41份,结合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对宝全珍珠岩矿、红都萤石矿等12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予以了关闭处理。国土、工商部门收回相关证照,电力、公安部门停止了电力和火工器材供应。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一是加大了对克瑞特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销售网点,特别是剧、易燃易爆品经营单位和加油站、加气站加强了安全监管,发出整改指令书40份,提出整改意见86条,对超范围经营的2家单位给予了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以贯彻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督导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全面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对全县唯一一家生产企业(承德安利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了规范,现作业场所符合“三定”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涉药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加强了县境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各种资质许可证书的审核发放,规范了旅游景区烟花爆竹燃放,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鞭炮窝点2处,没收非法物品案值近万元。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一是调整警力部署,加强了路面管控。县交警大队90%以上警力上路执勤,严格落实“四定一保”责任制,增加路面巡逻密度,尤其是加大了对111国道、棋塞旅游路、承围二级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全县所有国、省道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确保24小时不失控。二是科学安排警力,保障重点地区的警力部署。加强了对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和影响客运安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管控。三是加大了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以宾馆、学校、歌厅、酒店、商场、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了严格检查,下达整改指令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80余条,责令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对投资1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对房屋拆除现场由城建局安监站派驻专业安监员现场指导,对建筑机械和塔吊等设备委托市建设局进行了标准检测,对地下管道施工、空中作业施工、专用设备操作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对农村无资质的业余施工队,进行了取缔。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先后对县一建、蒙冀建筑安装等四家公司60个项目部进行了安全检查,下达整改指令书36份,提出整改意见70份,清理施工队2个,强行报废塔吊2台。
(四)狠抓基础,规范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广播、电视、宣传单、宣传条幅、展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以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先后在主要街道悬挂安全宣传条幅60多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材料6000余份,展示安全常识宣传图板200块,出动宣传人员180人次,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生产,国泰民安”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以企业为核心,以乡镇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集中组织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班3期,受训300余人次。同时,重点监督了企业对从业人员上岗和换岗前的安全知识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按章操作能力。三是加强“双基”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各类性质的企业严格落实以企业法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分解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个职工,落实到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层面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四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成立了县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实施方案》,按照“典型示范,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在现有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又确定20个企业为试点单位,强力进行了推广。五是积极构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先后建立了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应急指挥部,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健全了防汛、防火应急救援组织,加强了重点乡镇和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确保应急救援体系日趋完善。六是加强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力度。为了加快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进度,多次召开全县主管乡镇长工作会议,要求全县11个重点乡镇按照“六有”标准积极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乡镇、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从而产生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二是重点行业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建筑、矿山、道路交通等方面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监管形势不容乐观。三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部分企业安全设施落后,缺乏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生产。四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观念、安全素质有待提高。一些企业中,忽视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再培训和再教育,从业人员缺乏基本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全市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8月17日全市安全生产“双基”会议结束后,围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采取行动,在继续抓好各项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务求抓的更实、更细、更好。一是传达文件,领会精神。8月18日立即召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对丁市长有关安全生产讲话精神进行了全面传达,并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一把手”没有到会领会会议精神的,要另择时间单独补课,坚决做到传达没有死角,治理没有死面。二是成立组织,分工负责。成立了由交通、交警牵头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由公安、消防、安监局牵头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检查组;由质监局、安监局牵头的特种设备检查组;由消防、林业局牵头的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组;由安监局、国土局牵头的非煤矿山及工厂管理检查组;由消防、安监局牵头的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检查组;由卫生局牵头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等8个专项整治小组,由主管副县长带队分赴全县37个乡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三是强化监管,严肃纪律。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安委会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综合执法检查组,对8个工作组进行严格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重大事故。四是分片负责,领导包保。进一步明确了年初县委、县政府下达给各位副县级以上领导包保联系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并建立了定期汇报制度。
四、今后重点工作
(一)全力做好“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及民爆器材从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的交通运输工具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坚决制止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确保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三是认真组织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人流密集的商场、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场所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加强对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二)强化对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科学有效整改意见,积极参与帮助整改等举措,促进企业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同时,对列入县级安全生产重点的企业在派驻安全员的基础上,坚持按季检查。
(三)继续抓好重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年内,对11个重点乡镇将参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培训,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力争达到市级示范乡镇标准。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国家、省、市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促进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尽快建立,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