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迁徙自由权应当重新入宪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迁徙自由权应当重新入宪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迁徙自由权应当重新入宪

今年两会期间,公安部再次消息,14个部委正协商户籍改革。这已是公安部连续三年在“两会”期间传达要推进户籍改革的信息,虽然前两次都黯然消沉,但公众对此依然期许甚高。据腾讯网的调查显示,户籍制度改革成为网友最关切的问题。

1958年1月9日,这在当时是一个极为平常的日子,但后来的事实却显示了,这是一个深远影响了中国的日子。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中国人,都被这个日子所缠绕。这一天,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91次会议通过的日子,也是几亿农民被长久束缚在农村土地上,丧失迁徙自由的日子。

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农业持续几十年为国家发展铺路,帮助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时至今日,当国家发展到一年GDP总量逾24万亿元的时候,城乡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被称作世纪难题的“三农问题”背后,是日益不合时宜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大到国家理念,小到政策法规,坊间都强烈要求着当政者的回答。

薄薄一本户口簿,为什么变革起来壁垒重重?为什么在学界、民间对改不改早有共识的情况下,户籍制度改革依然寸步难行?其间多少是制度难题,又暗含着怎样的利益玄机?轻轻的一张户口纸,承载着诸如教育、住房、保障等一系列附加值,牵一发而动全身,应当怎样改才能稳步推进?

就此户籍改革难题,本报约请全国人大代表及相关专家,大到价值理念,小到利益调整,一一为大家剖析当下的户籍改革难题。

迁徙自由是人的基本自由、基本权利,不应有歧视,这是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这是不容置疑的,是讨论问题的前提。

———王海光

薄薄一本户口簿,却有太多的“附加值”。背后承载的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衍生出的许多具体规定。

———张育彪

呼声很高进展很慢

市场经济客观上形成的劳动力自由流动,与外来人口流入城镇后无法与当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形成了强烈的矛盾和冲突

南都:腾讯网的调查显示,今年网友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户籍制度改革,是什么原因吸引这么多人关注?

张育彪: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限制人口流动为主要目的的户籍制度,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进程中受到冲击,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尽管呼声很高,但国家始终没有对户籍制度进行大的改革。市场经济客观上形成的劳动力自由流动,与外来人口流入城镇后无法与当地居民享受平等待遇,形成了强烈的矛盾和冲突。由此带来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口、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公民基本权利和工作生活实际待遇上的巨大差异,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农民工”群体问题突出、社会阶层割裂等社会和谐问题。户籍制度改革早已迫在眉睫。

崔传义:农民工的不平等待遇,都是以这个二元户籍、户口为分界来实行的,也是以这个为借口来实行的。这里面主要是两个方面,我感到对农民工的危害,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危害。

一个就是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一些劳动权益保护、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居住,这些公共服务和他们的基本权益,这些方面的不平等是和户籍制度直接相关的。有城镇户口的往往能够得到社会保障。农民工现在是80%没有社会保障,技师只有20%参加了社保,因为社保不能转移,退保的时候只能退他自己交的那一部分,实际上他的社会保险、权益也是没有的。子女就学也是这个问题,同时不能在城市进行高考,还要回到自己的家乡。他们在就业的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虽然人大有一个规定,意思就是说,在家乡不参加选举的可以到就业地来进行选举,但实际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户口相联系,并没有多少农民工能够参加就业地的选举。这些问题都是附设在户籍上的不平等制度,剥夺了农民迁移、定居的权利,使稳定下来的农民也不能够在城市市民化,不能与城市人口享受同等权利。

南都:不但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权益是一种侵害,而且对国家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崔传义:对,流动人口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够在城市稳定地就业,就造成了企业用工的不稳定,以及在这种迁移缺失的情况下的短缺。而且流动人口学到了一点技术,就是因为不能够稳定,所以这种技术一般是半途而废。沿海发达地区要想攀越升级,要想吸取技术力量,那就必须解决他们迁移定居的问题。另外一个方面,就像人们所说的,在城乡关系上,“城里不开门,农村不断根”。就是城里不能够稳定流动人口,不能够在那里大开城门,让他们在城市定居的话,他就要在家里保留宅基地,还有老人和孩子。这样,劳动力的转移并不可能带来土地的流转,以及农村人地矛盾的解决。这实际上把养老养小的成本放在农村,这样会加剧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并不可能有效地带动三农问题的解决。

自由迁徙应该入宪

迁徙自由是人的基本自由、基本权利,不应有歧视,这是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这是不容置疑的,是讨论问题的前提

南都:我国1954年《宪法》曾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出台后,公民的“自由迁徙权”事实上受到了限制,1975年《宪法》干脆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据说,我国正在进行《户口法》的立法调研,这是否意味着已实施50年的《户口登记条例》将成历史?

王海光:现在这些东西实际上已经破了。在前几年,公安部搞了个“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际上也破了这个《户口登记条例》。

从人权的角度说,迁徙自由是人的基本自由、基本权利,不应有歧视,这是一个基本权利的问题,这是不容置疑的,是讨论问题的前提。但是要具体落实,操作起来会带来两大问题:一个是中国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的管理理念、管理水平根本跟不上。我们的思想里,还没有那种多元的文化、包容的文化。城市出现一个贫民窟,在国外很正常,但我们肯定不愿意,有人就会说,将来这些地方可能是犯罪、吸毒的窝子,对于一些缺乏生活技能、教育水平又不够、文化水平又很差的人,他们聚在一起的时候,这种事情是很可能发生的。

崔传义:当时的目的还是为了国家的工业化,牺牲农民的利益来搞工业化。当时有一定的条件,也有一定的历史需要,但是,中国这么经过多年发展,它已经早就完成了工业化的初级积累。不要说是到50年,在改革之前都已经远远地结束了《户口登记条例》的历史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是市场经济了,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是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和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城乡要素的重新配置,和二元结构的转换,已经是个矛盾,是个障碍,已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南都:正如你们谈的,《户口登记条例》已经名存实亡,是否需要一定程序从法定上废除掉《户口登记条例》?以后修订宪法,是否有增加“自由迁徙权”必要?

王海光:必须要有这个规定。在国家层面,必须要承认公民的基本权利———迁徙权。从道理上讲,这是人的基本权利;从政策上讲,国家承认了,各地在制定自己的政策法规时,就不能够违背它。从国家角度看,它是一个原则性的,牵扯到人的理念,是个价值层面的东西,对地方政府而言,是技术层面。要是没有价值层面的东西作为主导,技术层面就没有根基。

张育彪:在我看来,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方向首先应该是取消户口登记制度,各地实行居住证制度。

王太元:迁徙,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基本的社会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人类一开始争取法律意义上的自由权利,就理所当然地把“迁徙自由”纳入其中。这是不应当也不可能回避的。

一纸户口承载太多

背后承载的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衍生出的许多具体规定

南都:除了要废除《户口登记条例》以外,还需要进行哪些更多的变革呢?

崔传义:应该说是要废除,但是这要有一个过程。它基本上是包含着两个方面。一个是改变附着在户籍上的那些不平等的制度,包括就业的、教育的、住房的、医疗的、社会保障的,也包含着政治权利平等这些方面。要把这些逐步地来进行实质性的改变。另外一个实际上还是对户籍本身,就是取消这种二元的户籍制度,只要一种居住登记制度,依然有户籍登记、管理、统计的功能。废除不是条文上的一个废除,而是须用实质性的制度来讲话。

南都:很早就传出要制定《户口法》了,但直到今日我们听到的仍然是“抓紧《户口法》的立法调研”,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进展,改革的难点在哪里?

张育彪:表面上看,户口不过一张纸,说废不就废了么,为什么国家迟迟没有出台这个政策,为什么一些地方改革之后又走回头路呢?这是因为,薄薄一本户口簿,却有太多的“附加值”。我国户籍制度背后承载的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衍生出的许多具体规定,构成了一个利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户籍制度改革,绝非改掉一纸户口所能解决。

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和落脚点,是实现公民在居住地可以合法享有与当地原户籍人口同等的待遇,如住房、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户籍制度改革只能是一句空话。过去十几年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其原因也在于此。

仓促改革难达目的

如果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没有实现城乡一体化,容易带来对社会管理和正常秩序的冲击,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

崔传义:这个难点实际上涉及到工业化、城市化当中的城市政府的成本。有一种陈旧的观念,认为城市可以只用廉价劳动力,而不付成本,不承担进城农民工教育的、住房的公共服务。城市不愿意改变这种既有的运行轨道。

城市政府没有从城乡二元体制中解放出来,这需要一个思想的解放,需要政府回归到它自身的公共服务产品提供的职能上去,而不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地方公司。影响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另一个很重要的难点,是附着在户籍制度上诸如农民工子女教育、保障等其他制度的改革。这个是一个难点,而且也是城市发展自身要检讨的东西,也是我们国家打破城乡结构所要检讨的东西。

王海光:在中国现在的发展过程中,城乡不平衡的距离越来越大,根本上是个贫富问题,从利益的角度讲是个“利益级差”。一个发展很均衡的社会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城乡一体化可以做到。中国因为历史上形成了城乡发展不平衡,到现在改革开放,原来政治上的差异就变成一种利益上的摩擦,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出现得越来越多。

城市居民本来是一个既定的利益格局,外来人口进去后要分割它的利益格局,城市居民会不赞同。农村人进入城市后,会遇到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既得利益群体的障碍和排斥。比如说,你进入城市之后要生存,就有一个就业问题,还有下一代的问题,那么下一代就有和城市居民争夺城市资源的生存问题。即使在城市,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优质的医疗资源也是紧缺的,即使对城市居民也是紧缺的。我们每年为了孩子的择校啊、上学啊、就业机会啊,需要付出很多代价,你要是放开,对这些方面都会造成冲击,本地居民的生活也受到挤压,他们本身也有一种排斥心理。

每一个地方政府可以制定自己的,比如暂住人口啊,或常住人口的一些具体的法令。在不违背大法的情况下,可以有具体的法令。但我们面临的很大的问题是我们没法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

南都:主要是财政方面的原因吗,还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结果?

王海光:没有办法,你不可能!你比如说农村人和城市人,你能给他同样的福利待遇吗?这是个发展的落差。我不知道北京的最低保障现在是多少,假设是400元,那么在山东就可能是200元,因为地区的经济水平有一个落差。保障不可能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中国地方大,发展极不平衡,北京市四五百元的最低工资水平,可能在县城大多数工人就是这么一个水平。所以它没法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

张育彪: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如果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体系没有实现城乡一体化、外来工与户籍人口待遇没有平等化的情况下仓促推出,不但实现不了改革的目的,使改革成为一纸空文,反而容易带来对社会管理和正常秩序的冲击,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只有在国家层面先期推进户籍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实现涉及户籍制度的居民的各项政治、经济、社会权益的平等,户籍制度改革才能水到渠成,各项改革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公安部倾向经济手段

公安部对户籍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明确的,第一是就业,第二是住房,第三是教育,把这三个指标规划起来,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办理城市户口

南都:如何才能有效地打破这些利益壁垒?

崔传义:条块利益格局的调整,责任主要还是在城市或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的分配在地方上是统一的,部门在地方实际上是由政府来统一管理的,它不会是各自为政的。另外,中央财政也应该给人口流入地比较多的地方以财政支持,因为这些地方的财政上缴也包含着农民工创造的财富。

王太元:由于各地政府各自考虑问题不一样、情况不一样等原因。同时,有些领导开放一些,而有些领导确实保守一些。从管理部门来看,应当说现在公安部对户籍制度的改革方向是明确的,主要采用经济手段,这也是世界上比较通行的做法。这个经济手段的运作方式,第一是就业,第二是住房,第三是教育。有人就提出过,把这三个指标规划起来,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办理城市户口,以北京为例,比如连续若干年在一个城市拥有固定工作、稳定收入的人或者如果自己有钱,进城后买了房的人,就可以考虑解决户口问题;相反,如果一点钱都没有,希望凭借户口的办法解决小孩的上学,配偶的就业,解决自己的住房,那事情就麻烦了,北京市解决不了,那都得要钱。

南都:让地方政府做相应的变通和改革,逻辑上似乎是通的,但是地方政府变革的动力何在?

王海光:这个也应该是有的。在地方政府来讲,它应该有本身的发展诉求,你要是把人口的台阶抬得太高了,那么这个城市、这个社会就没活力,你比如说一些大城市的活力就不如广东。

把人口限制得越严,那劳动力市场就会有问题,人力资源就越不可能充分开发。从理性发展的角度,它是把双刃剑。你管紧了,人不来了,也是一个发展障碍。

改革不是杀富济贫

它是跟社会保障同步进行发展的一个过程。在保障城市的基本福利条件下,扩大自己的福利条件,把更多的流动人口容纳进来

南都:但是有学者又担忧,如果户籍制度都放开了的话,将有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会给城市造成很多的困难、混乱和不稳定。你如何看这样的一种顾虑?

崔传义:农民进城就业有一亿多人,包括沿海的大概有6000多万到8000万人,这一定是事实。户籍放开他也进来,户籍不放开他还是要进来。这个情况之下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我的看法是,首先要对已经进城、并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要有一个制度的调整。使他们的权益要得到保证,使他们能够市民化。其次,我觉得可以在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循序渐进。但是现在这个门实际上没有开,现在就是要开门。通过逐步的改革和调整,问题是不大的。

王海光: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以后,不容回避,是容易带来两大问题。一是会对城市安全带来冲击,比如说大量人员涌入城市,城市管理成为问题,城市治安案件也会增多。再一个就是利益问题,城市里的最低保障金要比农村要高得多,城市政府想把农村进城的人都包下来,实际上也是不现实的。又没有生存技能、又无法立足的大量外来人口,在特大城市里居住,是会带来一系列“城市病”。

南都:户籍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这基本是一个全面共识。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改?

崔传义:不可能一下子就完全把户口给取消了,但是《户口登记条例》到了废除的时候了。现在到了解决户籍制度的时候了,但是需要逐步来进行。第一是推动户籍上的不平等权益的消除,要推进这方面的改革。另外就是迁移权可以放开一个口子,在一开始可以对已经稳定就业的先迁移。这个“稳定就业”如何界定呢,这个大家可以进一步的讨论。

王海光:整体来讲,我觉得它是跟社会保障同步进行发展的一个过程。对城市人来讲,不能剥夺已有者的利益,不能杀富济贫。你只能说在保障城市的基本的福利条件的情况下,扩大自己的福利条件,把更多的流动人口容纳进来。所以我认为,它和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进步是同步的。

王太元:户口迁移不能单纯用行政控制,要用经济控制或法律控制。所以,户口迁移制度要改革,而户籍制度要改革更加强化,因为户籍制度本身不仅仅是迁移,还有户籍制度行政功能。

我想,将来的户口是附属于劳动、住房等的一个登记认证制度,关键是立法,即使不能研讨立法能不能拿出一个内部规定,让各地根据规定搞一个立法。

张育彪:几项民生关键问题应率先改革,为户籍制度改革破题开路。其一是社保。要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这将为户籍制度的彻底改革,扫清人口自由流动的后顾之忧。实现义务教育对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的平等化待遇;而在诸如福利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住房上,对本地和外来人口实行同等政策,根据其在当地工作服务年限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综合衡量。在户籍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上,实行全国一盘棋,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