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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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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汇报

全市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是平安建设的根基,我市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平安建设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一票否决”、警示制度。为全面构建基层基础建设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少部分乡镇、部门还没有真正将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摆上议事日程。深入思考,严密规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扎实序时有效推进方面还做得不够;二是少部分领导存在认识误区。认为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是政法部门的事,是软任务,可有可无,有的甚至认为政法委有“三多”(文件多、会议多、台帐多),是搞形式,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三是齐抓共管意识不强。缺少一盘棋思想,部门之间,部门、镇(区)之间协作和配合意识还不太强,不能形成合力,因而影响了政法综治工作的整体成效;四是工作好差不平衡。好的部门,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建设局、交通局、团市委等,好的镇(区),如吕城、延陵、练湖、珥陵等,工作比较扎实,连续性、稳定性较好,成效也比较明显,而有的部门、镇(区)比较一般。

(二)人员配备不到位。一是基层综治办、司法所还存在人员数量、身份性质不符合考核标准要求的问题,特别是司法所专编不能专用的现象还较突出,现有工作人员特岗津贴还没有全员足额到位;二是专职巡防力量不足,按照省综治平安建设考核标准,我市共需配备专职保安和外来人口协管员1200名(其中专职保安1000名,外来人口协管员200名),目前的现状是专职保安仅有567名,尚缺43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尚空缺,其工作均由专职保安兼任。每个村(社区)应配备专职保安4名,全市264个村(社区)共应配备1056名,而目前仅配有166名,尚缺口890名。三是基层政法综治人员素质能力还不是很高,尤其村(社区)治保调解人员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思想保守僵化,可塑性不强,缺乏业务技能,难以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

(三)经费保障不到位。一是乡镇综治平安专项经费没有保障到位。镇江市综治平安建设考核标准中涉及经费的条款及标准,年初,不少乡镇都没能深入调研,精密测算,并将有关经费列镇财政预算之中,只是到年终时,虚假列支,应付检查。二是专职保安、外来人口协管员经费没有全额配套到位。如果全市专职保安、外来人口协管员1200人配备到位,按每人每年1.5万元计,每年需经费1800万元,市、镇按6:4分担,每年市财政要拿出1080万,镇财政要拿出720万,而目前市财政仅拿出600万,镇财政支付难度大,配套资金基本没有到位,只有练湖、后巷已予保障,其他镇(区)只给予少部分保障,缺口很大。三是村(社区)“十位一体”综治办正常运行经费无稳定来源。经测算,每个村(社区)4名专职巡防人员配备到位及日常办公经费至少必须3万元,全市264个村(社区)共需792万元,由于目前村(社区)无力承担这笔经费,导致巡防人员无法按标准落实到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三、措施和建议

1、加强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在新一轮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乡镇(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通过优化配置,尽可能将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员配备到政法综治岗位上来,力争使人员数量、身份性质符合上级考核要求。

2、帮助解决村(社区)“十位一体”综治办的正常运转。着重加强人员配备、经费保障、长效管理、村级巡防四方面工作,经测算,每个村(社区)“十位一体”综治办正常运转费用每年必须有3万元,按照村(社区)自筹0.2万元,结对共建单位赞助0.3万元,乡镇补助1.5万元的筹资思路,市政府每年必须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解决1万元(可根据村(社区)辖区面积、人口、基层政法综治工作绩效适当上、下浮动,没有获得“平安村(社区)”牌子的可取消奖励)。

3、帮助解决巡防力量不足的问题。按照省考核标准要求,市巡防大队要扩充至100人以上,所有镇(区)都要成立巡防中队,专职保安、外来人口协管员要按人口比例配备到位,为此,市政府专项经费必须由600万增加至1080万元,此外,还要督促乡镇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切实拨付到位。

4、帮助解决村(社区)基础设施欠帐问题。由于诸多原因,我市村(社区)经济薄弱,一些现实问题靠其自身难以解决,为此,市、镇两级政府要切实帮助村(社区)政法综治组织解决办公条件差、经费保障困难、装备设备落后等问题,最好作出专项调查,制定一个五年规划,分年度逐步帮助村(社区)解决基础设施欠账问题,从确保基层村(社区)“十位一体”综治办、警务站(室)、人民调解室正常运行,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