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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市位于江西省中西部,地处南昌、长沙两个省会城市之间,辖一县三区,总面积3178平方公里,人口112万人,工业化速率为48.5%,城镇化率50%,是江西省目前工业化水平最高、城市化速率最快的城市。新余是一座钟灵毓秀的人文古城,建县于三国吴宝鼎二年(公元267年),1960年设市,1983年恢复省辖市。新余又是一座正在崛起的工业城市、环境优雅的宜居城市、开明开放的移民城市。新余人杰地灵,这里是北宋江南第一个宰相王钦岩、明朝一代权臣严嵩、现代国画大师傅抱石和著名攻克艾滋病医学博士何大一的故乡,传说中“七仙女下凡”地仙女湖是湖泊型国家4A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新余已列为江西省首批园林城市、全国绿化先进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尤其是民办职业教育享誉全国,被国家教育部誉为“新余现象”。
进入新世纪以来,新余市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城市化为主线,以大开放为主战略,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协调发展”之路,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3%,财政收入每三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居全省首位。**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14亿元,财政总收入3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9174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20元;预计到**年底,生产总值可达270亿元,财政总收入40亿元,进出口总额超10亿元,销售过亿元的工业企业达60家,人均GDP将达到3170美元。
新余市被列入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作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实施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配套措施,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出台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出台了《新余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实施方案》、《新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新余市推进20万农民培训、20万农民转移工程实施意见》、《新余市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了城乡劳动者有关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推进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证。尤其是对劳动年龄段的失地农民发放《失地农民优惠证》,给予享受比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更优惠的政策,这在全省甚至全国也为数不多。此外,我市还制定并实施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标准及要求、劳动保障平台管理考核办法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等配套政策,取消了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完善了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进城就业的服务措施,较好地推动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
(二)着力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容量
近年来,我市制定了“**年实现工业销售收入500亿,2010年冲刺工业销售收入1500亿”和由人口小市向经济强市跨越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以工业化为核心,以大开放为主战略”,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工业园区与民营经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经济总量快速做大,经济增长对拉动就业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年末全市从业人员64.80万人,比上年增加5.0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21.56万人,第二产业22.28万人,第三产业20.96万人。全年新增城镇从业人员21149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64人,安置困难群体再就业1326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其中仅新余经济开发区三年内安排从业人员达2.24万人。
(三)搭建工作平台,形成服务体系
除城区外,全市各乡镇都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个到位,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市、县(区)、乡镇(办)、村(居委会)的四级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了“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和“一点登录、全市查询”的目标。每个乡镇还在村委会干部中选定1名素质较高、熟悉基层情况的干部兼任劳动保障协理员,协助乡镇劳动保障所做好城乡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对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给予每月50元左右的岗位补贴,年终再根据工作实绩给予一定奖励。
(四)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培训机制
按照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办法,对现有的培训资源进行整合,着力在全市打造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需求的职业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以机械、数控、计算机、电子、钳工、服装设计与制作等职业(工种)培训为特色,层次多样、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在培训模式上主要采取政企合作、校企合作、政校合作的培训模式和实施定向培训、“定单式”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本形成了培训促进创业、就业带动培训的良性机制。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培训机构23个,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15万余人,其中经济开发区农村劳动力通过培训转移就业率达到96%以上。
(五)建立资源台帐,搞好用工对接
今年以来,为配合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我市对全市的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了一次普查登记工作,建立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账、工业园区和企业用工需求台账、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台账。同时,积极引导和组织本地工业园区和企业与农村富余劳动力签订就业招聘合同,工业园区企业、工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就业培训机构签订定向就业培训合同,建立了劳动用工、定向培训对接机制。目前,全市26个乡镇已有21个进行了用工对接,对接企业46个,成功对接2.86万人。
(六)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就业
一是落实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创业者、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的小额贷款政策,加大再就业小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城乡各类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并带动其他人员就业。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4亿元,惠及各类劳动者近万人。二是建立完善市县(区)各级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积极为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提供项目论证、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资金扶持、开业指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创业。三是在城市规划和整顿市容时合理安排下岗失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通过建立创业街、创业城等创业平台,给予减免租金、税费和水电补贴、小额贷款等政策,推动创业者集中创业、规模创业。四是将“春风行动”和“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制度化、长期化,每年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开展一系列专项就业援助行动,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五是积极引导和组织劳务输出,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仅渝水区姚圩镇劳务输出人数就达1.3万人,占全镇劳动力总数的73.3%,并在深圳创立了专门的“姚圩一条街”,每年实现劳务经济达2个多亿。
(七)扩大社保范围,建立保障体系
截止到今年10月份,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8.2万人、10.65万人、17.82万人;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12515人,两年内可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54.70万人,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享受城乡低保人数5.7万人,其中城市低保3.4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23637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我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先进兄弟市相比仍存在差距:一是企业薪酬偏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时过长,有些企业不缴社会保险,文化娱乐活动开展较少,导致企业用工不足;二是求职者就业观念尚未完全转变,要求不切实际,技能单一或没有技能,缺乏创业意识,导致企业招不到合格的劳动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以这次全国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议为动力,按照会议精神,对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统一规划,全面部署,尤其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运行机制
主要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积极作用,做到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两个优先”,即凡涉及到统筹就业工作难点需要协调解决时,要优先研究、优先解决。完善部门责任机制。在明确各部门责任的基础上,细化各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做到分工合作,整体推进。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做到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定期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就业服务载体建设
一是建设好各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建设步伐,完善平台软硬件设施,不断满足人力资源供求双方相互结合的需求;二是建设好“新余市创业指导中心”,为想创业、敢创业者提供所需的各项创业服务;三是建设好一个现代化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将“新余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成为一个满足多元化、多样化需求,功能齐全的区域性服务中心、交流中心、辐射中心。
(三)进一步强化统筹城乡就业服务工作措施
充分发挥我市民办职业教育的优势,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体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探索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培训机制。积极推行劳动保障智能信息卡,实行就业实名制,努力为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加大对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