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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一、本届监事会工作回顾
在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的领导下,我们组建了统一法人的县联社,实行了理事会、主任室、监事会分设,在上级人行、省联社、县联社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全体监事会成员勤勉敬业,廉洁从政,遵守章程,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能,找准角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通过积极有效的工作,使县联社监事会在监督力度、监督方式、监督效果等方面都有所进步,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作用。
(一)参与决策,规范运作,合规有效监督
监事会是由社员代表大会授权实施监督的法定机构,它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其目的是维护存款人和社员的合法利益。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监事会怎样处理好既对理事会的决策、主任室的经营实施监督,又不干预其决策、经营活动的矛盾,如何在动态的监管过程中发现理事会和主任室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地做到,在源头上防范理事会的决策失误和主任室的运作失误,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防范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和职业行为风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重大问题的处理上实行"三长一会"联席制度,日常的经营管理上做到"三权"分设,努力打造农村信用社的"两大优势"。具体地讲,就是在县联社的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施以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办公会为运行基础,以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为运行纽带的联席会议制度,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真正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做到了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分设,切实达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目标,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不断打造农村信用社的体制优势和机制优势。
三年来,通过合规、有效运作,促进了我县农村信用社各项经营业务的发展,提升了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和内外部形象。至2003年9月末,各项存款43.61亿元,较2000年9月末的26.84亿元净增16.77亿元,各项存款在全县金融机构市场占有率由2000年的28%上升到目前33%,提高5个百分点,今年9个月净增7.9亿元,总量位居全省前十位,长江以北第一;各项贷款27.03亿元,较年初净增8.2亿元,较2000年9月末的13.66亿元净增13.37亿元,年增长率33%;不良贷款绝对额、占比双下降,三年来共清收不良贷款总额1.42亿元,不良贷款占比由2000年9月末的50%下降至现在的19.8%,净下降30.2个百分点,三年预计可实现利润6550万元,完全可望完成和超额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全系统县级文明单位36家,市级文明单位4家,古贲信用社被省委省政府命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是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监事会认为:县联社理事会三年来的一系列重要决策程序规范,合法合规,切合实际,积极有效;县联社主任室三年来的工作符合社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要求,能够切实贯彻理事会各项决策,运作行为规范,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找准角度,改进方式,科学规范监督。
根据海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监督本联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本联社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并要求复议;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根据章程规定的职权,我们监事会三年来找准位置,调整角度,改进方式,科学规范地开展监督工作。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监督工作程序。
三年来,监事会积极配合理事会、主任室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参与和协助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信贷管理办法》、《安全保卫工作违规处罚办法》以及《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制度,并根据上级行、社和自身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将行社分脱以来县联社在经营管理形成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整理和修订,形成了包括机关管理、人事管理、计划信贷、财务会计、监察审计、微机管理、三防一保七大类五十多项制度、办法和规定,编印了《海安县联社综合管理资料汇编》。进一步规范了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强化了县联社统一管理,也为监事部门实施更好的监督提供了依据和基础,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环环相扣的管理体系,促进了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稳步发展。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县联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海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届监事会工作制度》,对本届监事会的工作程序,议事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监事长和监事的主要职责,对监事实行分工负责制度,广泛收集社员的建议,保证监事会职责的有效履行和工作质量的逐步提高。
2003年7月,根据省联社监事会苏信联监[2003]2号文件要求,我们对海安县农村信用社2003年上半年信贷工作质量和信贷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是:海安县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制度严格信贷资产形态反映正确,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和经济赔偿处罚动真碰硬,贷款担保手续有效合规,清理不良贷款力度不断加大,大额贷款会办备案制度完善,信用社贷款管理和内控制度逐步地得到完善、规范、提高。
2、定期召集监事会会议,研究议定有关议题。
本届监事会自成立以来,已召开六次全体会议,会议对理事会拟订的各项决议草案进行讨论,收集并向理事会反馈监事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主任室通报的近期工作,财务经营情况以及阶段性的重大工作事项,进行认真的讨论和反馈。
2000年10月26日,讨论通过了《海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议事规则》;2001年2月28日参与理事会共同研究确定加快信用社电子化建设,全县实行电子办公网络一体化建设;2002年4月8日,参与了联社负责人的主任任命分工情况安排;2002年9月2日,讨论了新建营业综合大楼的事项,同意新建营业综合大楼总造价3500万元,2002年、2003年两次讨论了增资扩股事项,同意进行新增股金9000万元;2003年4月22日,讨论通过了2003年度主要经营管理考核分配办法,通过了《海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员工内部退养规定》和《海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定岗、定编、员工竞聘上岗暂行办法》。
3、正确处理监督和被监督之间的关系。
监事会是一个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办事公正、实事求是,有较强的原则性,三年来没有发现监事会成员不认真调查研究、主观臆断,以偏盖全、行贿索贿、腐败堕落等行为,日常工作中,正确地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之间的关系。监事会与理事会、主任室及各职能部门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互相监督、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关系。
三年来,监事会工作一直注意不干预理事会、主任室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尊重理事会和主任室的决策和经营管理权,必要的提案或质询都是通过正当渠道,相互探讨研究解决的,由于我们联社决策、办事的民主性和透明性较高,三年来我们理事会、主任室、监事会坚强有力、团结一心,目标一致。
(三)加强联系,优势互补,实施立体监督。
三年来的监事会工作,我们深知,县联社党委是海安县农村信用社的政治核心,所以,监事会的日常工作注重定期或不定期向联社党委报告,重要事项取得了联社党委的理解、协调和支持。同时,监事会作为县联社的监督机构它与金融监管部门,县联社内部稽核部门,共同构筑了较为完善的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主动与人民银行、地方审计、税务、纪检、司法等部门加强联系,不断请示报告,以期取得协调支持和帮助。
1、贯彻以人为本方针,强化纪检稽核职能。
由于监事长兼任纪委书记,监事会把监督工作有机地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抓住了对干部的考察监察工作,重要岗位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及时向党委理事会、主任室提出建议、意见,如对原双溪社主任韦某严重违规拆借资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建议党委给予留用察看二年处分。对原邓庄社主任王某违章违规发放贷款且屡教不改,建议党委给予撤职。对南莫信用社职工刘某贪污公款,建议党委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等。三年来,监事会共向联社党委提出建议12次,处分12人,为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监事会在监管工作中,利用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在职审计、后续稽核,强化监管职能,为党委会、理事会决策提供依据。每年1月上旬的年终决算专项审计,每年四月的"财务、信贷、安全保卫工作"三大检查,监事会负责人和监事都分工到片,逐社参与检查和稽核,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出纠正事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对当家主任、副主任的离任及时进行离职审计,对当家主任在同一信用社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进行在职审计,及时写出审计报告,报人行和联社党委、理事会、主任室,并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后再进行后续稽核,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查错纠编功能。
对信用社的基建装潢和历年挂账以及在建工程和其它应收应付款项中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稽核审计,维护了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三年来,对当家主任离任审计人次27次,对副主任离任审计人次13次,对在职主任审计人次9次,后续稽核审计人次25次。对基建装饰在建工程审计7个社,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对历年挂账的在建工程和其它应收款监督稽核,进行账务处理409.2180万元。
2、脚踏实地抓防范,千方百计保安全。
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事业兴旺发达成功的基础,联社党委、理事会、主任室、监事会一贯重视安全保卫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指导思想,成立了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当家主任负责制,确定了监事长亲自抓,稽核保卫科专职抓的管理体系,在防范手段上坚持四个不变:坚持从严治社,以人为本,人防、技防并重的手段不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不变;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一票否决制"不变。在安全管理上做到狠抓五个不放:抓住防事故、防案件、防突发治安事件这个重点不放;安全教育抓以人为本这个关键不放;抓住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是保证安全这个基础不放;在所有防范重点中,抓钞币调运安全这个重中之重不放;抓枪弹管理这个致命关口不放。
对安全保卫工作逢会必讲,逢点必查,逢错必纠,做到了节假日普遍查,关键时段重点查,重大活动突击查,交接空白点电话查,为确保全辖安全无事故奠定基础。
2001年我们把制度、规定、办法、要求、预案等编制成册,印发了《安全保卫工作守则》全系统每个干部、员工人手一本,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并切实抓好"四个一"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安保工作专题学习教育,每月进行一次安保工作自查,每年进行一次重要岗位人员考查,先后将4名不适应重要岗位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调换。从2000年开始,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保卫知识测试,试卷存档,得分公布,考核到社,兑现到人,并先后举办了九期基层社安全员培训班,五期提解押运人员培训班,参培人员达960人次,并同时请县人行、公安、消防等单位领导进行形势教育,业务辅导。
三年来,我们先后处罚违规人员185人次,累计罚款金额28580元,情节严重的则在写出书面检查的同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先后收到检查78份,发出通报19期,编织了一道人防的安全网、构筑了安全保卫工作的规范平台,从而多次得到省市县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的赞扬和表彰。
2000年被人行南京分行评定为"百日安全竞赛"先进集体,2001年、2002年分别被南通市公安局评为"经济保卫先进单位"和"百日安全防范竞赛先进集体",并连续3年被县政府评为"综合治理模范单位"。
今年7月市公安局、县人行、县公安局在我县召开了安全保卫工作现场会,在全市推广海安联社的经验和做法。
3、委托财政审计监督,加大监督工作透明度。
在日常的监事会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依法监督、合理监督,公正监督,全方位、全过程持续监督,由于受专业业务、技术水平的限制,三年来我们除接受人民银行、省联社的正常监管检查指导督促外,委托财政、审计事务所对信用社的基建、装潢工程进行审计,共报送审基建、装潢金额667.78万元,核减111.18万元,核减率16.65%;在联社信合大楼的投标承建过程中,和县纪检部门一道,全过程监督承建投标操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联合会计税务事务所,对基层农村信用社会计、财务和经营合规合法进行审计。内外联合有效地监督、促进和保证了信用合作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对下届监事会工作建议
1、组织活动制度化。为进一步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建议每季召开一次监事会,明确职责要求,收集干部职工的反映和要求。
2、支持配合具体化。对联社理事会、主任室的工作积极参与、统一思想,狠抓贯彻落实,当好参谋助手,出好点子,做带头人,维护整体,加强协调,群策群力把联社的工作做好。
3、监督活动及时化。认真执行好省联社监事会工作指导意见,对联社理事会的决策和主任室的经营活动全方位地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形成议题、议案,充分行使好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重点抓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廉政勤政,反腐倡廉教育和树立执政为民的新理念。
4、联系群众经常化。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干部职工的意见并反映到理事会、主任室,对上下勾通发挥桥梁作用,促进民主管理,民主办社。
5、整体工作一体化。监事会要摆正位置,做到联社工作一起抓,不分家,做团结的表率,做工作的能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在联社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把联社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信用事业的发展和海安经济腾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本届监事会的工作即将结束,三年来,本届监事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在全体监事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它应该做的一些工作,但是与不断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比,工作做得还很不够,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攀登。新一届的理、监事会通过此次社员代表大会即将产生,我们将在联社党委的领导下,在新一届联社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室的领导下,深化改革,找准位置,规范经营,强化管理,改进服务,提升形象,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使我县早日奔向宽裕型小康社会,为把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做大做强做优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