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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现场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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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生产监管现场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召开这次会议是省局党组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所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因此,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和介绍部分市、县(区)局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的做法,安排部署今年乃至“十一五”期间,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动员和促进全省从事质量监督管理的同志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的重要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管理工作。

*年全系统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顺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势、新职能,发扬迎难而上,大胆创新的奋斗精神,边实践、边探索、边发展、边完善,承接起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任务,打开了质监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从源头抓质量、从源头抓监管的关键所在,而发证质量是市场准入工作的生命。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全省建立了“两级发证、××*操作、层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从申请受理、现场审查、发证检验、qs标志等市场准入工作的各个环节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查、发证工作。*年全省共审查、批准、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486个企业,截止到*年年底全省累计发证总数为872个企业。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经过近二年来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我省的食品安全形势有了明显的改观,尤其是在*年我们面临了“苏丹红”、雀巢奶粉碘超标、“甲醛啤酒”、猪链球菌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不仅经受了严峻的考验,而且我省没有发生大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但是我们一些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产品不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以及各种人为的造假行为依然存在。尽管这些行为是少数的,但它形成的破坏力和影响力却是很大的,所以人们感觉到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对此我们以“四个突出”为重点开展了“百千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突出重点区域,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到了市、县(区),实施了区域监管责任制。重点打击假冒伪劣、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解决在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构筑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问题。二是突出重点产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把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酿造食醋和儿童食品等食品列为全省的高危食品,实行重点检查、重点跟踪、重点监控。三是突出重点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生产加工条件差,管理混乱,制假售假和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大了对中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和食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四是突出舆论监督,搞好食品安全宣传。除各市、县在当地的媒体上及时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外,由省局统一组织,每个季度定期在新闻媒体上曝光质量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的名单以及查处的违法案件,同时在报纸和电视台公布一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名单,正确引导消费,努力创造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营造全社会监督食品质量安全消费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质监系统从*年1月1日开始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为此我们在全系统建立并实施了“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监管新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卫生巡查监管实施细则》等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为今后继续引深我省食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和加强监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二是结合我省实际,研制开发了《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了全省从企业到县、市质监系统直至省质监局的上下互通联网、数据共享,实现了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原辅料、生产工艺、生产必备条件、检验设备(仪器)、质量负责人、质量状况、销售去向等情况的动态监管。三是按照“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原则,在全省质监系统实施了“两书三进四图(表)五定”的辖区监管责任制。“两书”,一是责任书。即由质监部门建议并组织,由当地市、县政府与各县政府或乡镇政府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二是承诺书。即要求所有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签定《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进”,即进村、进户、进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实施巡查、回访,清楚地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并用《电子监控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四图(表)”,即各级质监部门均建立了当地食品企业分布图,重点监控和高危食品企业分布图,区域监管责任人员图和区域巡查情况记录表。“五定”,即实施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管理模式。监管责任人负监管第一责任,具体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档案建立、定期检查、年审、巡查、回访、不合格后处理等,确保了监管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其监管到位。四是要求各级质监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好监管职责。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成的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共同把关和联合整治。

四、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我省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说是一种“蚂蚁经济”,即总量上相对较多,而成规模的大企业和龙头企业少。比如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78%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肉制品、乳制品、冷冻饮品、饮料、方便面、罐头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60%是15人以下的小企业,其中家庭小作坊为数众多。因此,小作坊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各级质监部门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在摸清底数,建立档案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对小作坊的监管力度。主要通过鼓励联营、加大帮扶力度、限定区域销售、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查处等六项监管措施,在小作坊的管理上取得实效,确保此类企业的产品不出现区域性的质量安全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扎实的工作,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昨天的经验交流中,我想同志们一定同样有很深的感受,既感到成绩来之不易,更为各市、县(区)局不怕困难、勇于开拓的精神感到高兴和自豪。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我们的工作中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是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进展的很不平衡,甚至有的市、县(区)差距还比较大,不仅制约了当地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实施有效的监管,同时也影响了全省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对象开展“百千万整治行动”,还没有得到足够地重视和深入地开展,由于各市在整治行动中,在本辖区内究竟列入了多少个“百个重点区域”、“千个监控点”、“万个加工户”并建立了“黑名单”,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所以在实施监管中不能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监控。三是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质量保证体系,从我们的技术机构来说质量监督检验和检测网络还不完善,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从源头抓质量很好地贯彻执行。四是食品生产加工秩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是查处无证生产的力度不够、声势不大,威慑力不强。凡此种种,如果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那么整个食品安全形势就不可能根本好转。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我们质监系统的食品质量安全年。如何使现有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由创建走向巩固,由发展走向完善,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今年乃至“十一五”期间我们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以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基础,在全面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方面取得新进展。

以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为契机,继续深化“统一管理、两级发证、××*操作、层级负责”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新模式。各级质监部门要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不仅代表部门的形象,更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严格审查,确保发证质量;严格执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确保发证条件、时限、程序合法;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坚决克服“重发证轻监管”;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许可、谁监督”的生产许可过错责任制,以保证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重点是要抓好六项任务和四个环节的工作: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六项主要任务是:

1、完成全部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在已实施的370种食品市场准入的基础上,将28大类525种食品中剩余的155种食品年底前全部启动市场准入工作。首先将要启动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和酱类产品等32种食品的发证工作。将小米、高粱米、大麦米等米类,以及籼米粉、粳米粉、糯米粉、玉米粉等粉类共19种产品纳入一个细则来审查发证。用12个左右的审查细则,完成对其余的123种食品全部纳入发证范围。

2、做好白酒、婴幼儿乳粉的许可证过渡工作。白酒、婴幼儿乳粉将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纳入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现在这二类产品已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编号规则进行发证和编号,有效期由过去的五年改为3年。具体的交接事宜国家局将做出详细的安排。

3、做好食用化工产品等6类食品相关产品的过渡工作。食用化工产品、食品用香精、压力锅、工业和商业用食品电热加工设备、食用酒精、餐具洗涤剂等6类产品也要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纳入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这6类产品的细则正在进行制修订。具体事项将另外专门发文布置,请各市局配合省局做好下一步工作。

4、做好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今年是化妆品产品换发证集中年,新的审查即将修订完成,我们要对化妆品产品换发证工作的督导,确保平稳过渡。同时,将启动牙膏产品的生产许可工作。

5、加快啤酒等13类食品发证进度。从2004年底启动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省获证企业数量与调查数量相差较大,一些企业可能还在持等待和观望的态度,也有部分大、中型企业还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局基本确定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发证并开始实施无证查处。请各市务必采取有效的措施,帮扶和督促企业加快申证速度。

6、做好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及换证工作。今年我省有300个企业需要复查换证,各市要高度重视并按照《关于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及换证工作规定》(质检食监函[2006]27号)的要求,检查并督促企业及时提交申请,做好许可证延续及换证工作。对于停止生产或不按时进行换证的企业,各市要及时报送省局,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超出有效期并且没有提交重新审查的企业,省局将直接或者报送国家总局注销其生产许可证。

在实施生产许可行政审批中要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申请环节要严格审查,及时受理。

今后在食品生产许可方面我们的任务很重。所以我们必须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79号令规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进行,必须要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加快申请审查和受理的进度。在申请受理环节中,各县(区)局不再参与对企业申请的初步审查。在申请受理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企业“搭车”收费、不得巧立名目无理阻挠、刁难企业,更不得成为个人索取、收受财物的机会和手段。因此要求,各级生产许可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依法办事、秉公办事、洁身自好,按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审查。如果再接到举报有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二)、核查环节要严格标准、全面检查。

现场核查是整个生产许可的关键环节,它决定生产许可的质量和生命。如果审查员在核查中出现错判、误判或者乱判,决定了行政机关在发证时错发、误发或者乱发,后患无穷啊!因此各市要加强对审查员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审查员既要有本事,更要守本分;审查员在实施现场核查时,要求其必须要结合实施细则,对企业保证产品质量10个方面必备条件进行全面地严格审查。结合前段在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今后在现场核查中还要注意:一是要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包括申证企业与产品的合法性;与申证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设备、检验手段、技术文件、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等;二是要审查执行标准的合理性。检查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卫生标准;三是要审查产品标签、标注是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内容是否全面。在现场核查时,各地只准选派一名观察员参加,并要确实担负起现场核查的监督职能。

不论是生产条件的现场核查,还是产品发证检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材料全部退回企业,经企业整改后重新申请走程序,重新选派审查员。坚决杜绝审查员包打到底的现象存在。在现场核查中凡是发现有关键项目不合格的,立即向企业指出并中止审查,有关核查情况和结果及时报省局。

为了确保现场核查的质量,省局将在对审查员全面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审查员使用和管理办法,并建立业绩考核制度;同时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各市的现场核查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三)、检验环节要加强管理,确保公正。

发证检验是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承担发证检验的技术机构必须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内部的管理,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细则的要求实施检验,必须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客观、公正。发证检验要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标准,如果因超标准收费产生不良后果,由检验机构自负;检验结果要如实报送,不得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而随意更改检验结果。省局今后通过查阅检验机构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组织开展比对试验、查处违规违纪等方法,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后续监管环节,履行职责。

一是加强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各县(区)要按照《条例》所赋予的职责,对获证企业实施日常监督、定期巡查、定期报告、自查申报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监管工作;二是要切实加大对无证生产的查处力度,这是确保行政许可的严肃性和禁止性。各级质监部门一定要根据《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地实施无证查处,从源头上根除无证非法生产。

在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同时,各地要从当地产业结构、经济优势、资源特点出发,围绕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提高食品加工水平,有计划、有目标,采取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实现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帮助一批中小企业,建议政府关闭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构建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在加快食品安全保障条件方面取得新进展。

食品质量安全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标签标识,这里面有一项指标不合格都会危及食品质量安全。从我省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状况来看,虽然在生产许可中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出厂检验的自检能力,但检验人员的技术素质不高、人员的流动性强,加之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的不严,难以保证产品真正实施出厂检验;虽然在生产许可中要求企业必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但在实际生产中从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工艺质量监控直至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中,真正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则还有较大的差距。这些生产源头上的质量隐患是危及食品质量安全最大的隐患,如果我们不加以重视并下决心予以整顿和治理,则会后患无穷。“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因此,为了贯彻从源头抓质量的方针,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质量安全关,从今年开始要严格要求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在“十一五”期间,把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构建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

(一)、强化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引导企业切实加强和改善质量管理。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而食品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安全健康的特殊产品。我省食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着生产规模小、基础条件差、质量意识淡薄、设备、工艺和质量检测手段落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等诸多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强化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牵住企业(法人)这个“牛鼻子”,通过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以《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市场准入制度以及质量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质量警示教育,为他们来补质量课;通过从人员、设备、标准、检验、质量管理等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10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使企业明确应具备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和产品应达到的质量安全水平,让他们去念质量经;通过签定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承诺书、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质量监督检验不合格企业实行加严检验、对存在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故意制假行为的惩处,使他们常敲质量钟。所以,自律,是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监管,是规范食品行业良好行为的动力,只有我们认真地引导企业从其内部切实加强和改善质量管理,我们从外部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内、外结合,双管齐下,才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关口前移再前移,把握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动权。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就是将保障食品安全的关口前移,目前我省已有900个多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但是企业获证后在保持和改进必备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不仅“保证难”在困扰着我们,并且随着发证数量的不断增多,证后监管的难度也会增加。这种被动应付的状态如果不加以解决,在证后监管上我们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且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我们还得承担“无限”的责任。因此,从今年开始,我们要从“再打预防针”的角度出发,采取“关口前移再前移”的办法,下决心从生产源头上予以整顿和治理,狠抓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构建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做法和要求是:一是所有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已经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其检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登记注册、建立档案、发给《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为保持企业检验人员的相对稳定,企业无充足、正当的理由不得随意更换、辞退检验人员。企业检验人员的培训上岗和管理制度,省局将发文予以安排和部署。二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审查细则》中的出厂检验项目,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为避免企业间相互借用、随意更换,企业内所有的检验、检测仪器要登记、编号、造册,建立档案。三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检验台帐,对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并建立起企业质量档案。在这方面省局已责成太原市的清徐局,在酿造食醋产品质量控制的有关记录表格做出了范本,并且清徐局已在该县的食醋生产企业进行了试行和推广,不仅企业反映良好,深受欢迎,而且更利于我们实施有效的监管。这次会议后将在全省的酿造食醋食品行业内推广。为此通过这次会议,责成朔州局负责乳制品(灭菌奶、酸牛奶和含乳饮料)、运城负责小麦粉和果脯蜜饯、晋中市负责肉制品、太原局负责酱腌菜、晋城市负责果蔬汁饮料、阳泉市负责植物蛋白饮料等7大类高危食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种原始记录和质量检验台帐的范本。先在当地企业推行使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然后在全省推广。其他类的食品,各市可参照此办法积极探索和研讨多种形式的监管办法。四是食品生产企业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按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建立和完善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能力,构建质量保证体系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所在,是落实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措施,是我们今后乃至“十一五”期间实施监管工作的重点。各级质监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务必在抓源头、建体系、保安全、促发展等各个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一是建立质量档案,帮扶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要以县(区)局为单位,以获证企业为重点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质量检验人员登记注册档案;计量检测手段和检验设备档案;原辅材料的管理档案(如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原辅材料验收、索证制度等);生产过程的管理档案(如质量关键点控制制度,全员质量管理制度等)以及各种质量报表、质量检验情况等。全面掌握当地获证企业的质量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建挡的具体格式不做统一的规定,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严格质量监督检验的后处理工作,促进企业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对国家、省在食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监控质量检验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通过加强监督惩戒力度,进一步促进食品企业法人落实守法自律的承诺。针对每个接受后处理的企业,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不放过,无证生产不严惩不停产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三是认真执行比对检验制度,监督企业健全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按照国家局79号令规定: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当每年将样品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从今年开始必须认真落实此项制度。省局将根据县、市、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认可的承检能力和每类食品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来确定实施比对检验的技术机构,原则上是县级机构不能承担的由市级机构承担,市级机构不能承担的由省级机构承担。各级技术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分工执行比对检验,不得超范围或者重复进行比对检验。比对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监督企业健全出厂检验能力,检查企业出厂检验的能力和水平,所以要求各级技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增加企业的负担。四是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核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条件的落实情况。各县(区)局必须按照国家总局制订的《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认真核查企业从原辅材料进厂验收到食品出厂检验等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凡是不符合要求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各市局要对本辖区内的县(区)局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审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

三、以全面落实和巩固区域监管责任制为目标,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统一管理、重心下移、分类监管、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按照“县为基础、划分区域、明确责任、省市督办、严格奖惩”的原则,全面落实和巩固“两书三进四图(表)五定”的辖区监管责任制,这是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内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总目标。具体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好基础。

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是我们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能的最大困难。为此去年省局以会议或文件的形式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全省要以县(区)为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片包干、保质保量地完成食品企业的调查建档任务,从而达到“无底变有底”,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好基础。以阳泉市局、临猗县局等为代表的一批基层局确实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还有部分基层局对此项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所提出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进展也不平衡。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必须把这项基础性的工作下决心、下气力来把它抓紧抓好,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一是要做好定量工作。就是要以县(区)局为单位,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分片包干,对辖区内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户,包括企业、小作坊、前店后厂等全部纳入调查摸底的范围,数量要准确、信息要全面、内容要详实,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对当地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总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为实施监管打好基础。要求各市局必须把调查摸底和分类建档工作纳入县(区)局考核指标中去,并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二是要做好定性工作。“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所有参与调查的人员先把情况带回来,再交给具体分管的同志进行分类定性,对所有监管对象从其设立的合法性进行划分。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一律视其为非法企业,建立在“黑名单”数据库中。在建议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予以取缔,同时向当地政府上报“黑名单”及处理意见。如果我们底数不清或者没有履行到这些必要的程序,那么此类非法企业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就难以推卸责任。三是要做好定级工作。就是对合法生产企业按照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食品风险程度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按照《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和规定,划分为a、b、c、d四个质量安全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确定不同的监督巡查频次。

(二)、全面落实和巩固“两书三进四图(表)五定”的辖区监管责任制。

这是去年省局结合我省的实际而提出的辖区监管责任制。但是从各地实际执行的情况看,与省局提出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同志们啊,这是我们规避风险的最佳办法,为什么就引不起重视呢?为了在“十一五”期间全面落实和巩固辖区监管责任制,现在有必要再进行强调:“两书”,一是责任书。即由质监部门建议并组织,由当地市、县政府与各县政府或乡镇政府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中“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二是承诺书。即要求所有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签定《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而且这个《承诺书》不是和企业签订了就没事了,必须要求企业将其放大并明示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各县(区)局要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进”,即进村、进户、进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实施巡查、回访,清楚地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并用《电子监控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四图(表)”,即各级质监部门均要建立当地食品企业分布图,重点监控和高危食品企业分布图,区域监管责任人员图和区域巡查情况记录表。“五定”,即实施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管理模式。

我们只有真正地全面落实好区域监管责任制,才能真正体现出我们监管到位,才能确保食品质量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才能确保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要领导重视,以点带面。食品安全监管对社会来讲是“民心工程”,对我们系统来讲是“一号工程”,那么各市、县(区)局的“一把手”必须重视并亲自抓好这项“一号工程”,完成好“四个规定动作”即成立以当地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政府名义制定一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以政府名义召开一次全面部署工作会议;政府与部门,部门与企业以及本单位内部,层层签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晋城市局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示范;长治市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自身协调、企业自律”的监管体系为我们提供了思路。为了确实落实和巩固区域监管责任制,其他各市局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可以全面安排和部署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也可以选择2-3个食品企业相对集中的县(区)作为示范,在取得成效,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观摩,然后由示范推向全面。通过各市、县(区)的努力,力争全省在今、明二年内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卫生巡查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巡查、回访,并不是要求县(区)局专门抽出大批的人员来专门从事此项工作,而是要动员起全局的力量,将各乡镇划分成若干个区域,由局领导分片负责,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其他工作人员在搞计量检定、产品抽样、执法检查时和信息员、协管员一起进行巡查、回访。太谷县、侯马市的经验就充分证明和说明了这个问题;大同城区局为了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编制了巡查作业指导书。这些都上是我们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三是加强服务,注重引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是我们从源头抓质量的具体措施,就是要在“监管中加强服务,规范中注重引导”。清徐县局在太原市局指导下,在规范本县食醋企业生产和质量控制中,就注重了引导和服务,建立了监控档案;平遥县局在规范牛肉生产企业中,就采取了“样板示范,典型引路,政府领导、行业自律,质监服务”的监管方法;汾阳市是一个食品生产大市,不仅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股,而且克服自身的困难,创造条件积极地为企业提供“一条龙式”的全程服务;盂县局通过制订标准规范企业生产等等。他们这些做法和经验就是加强服务,注重引导的成功典范。

(三)、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机制。

为了贯彻落实“统一管理、重心下移、分类监管、层级负责”的监管机制,省局在食品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生产监管中是重心下移再下移、权利下放再下放。28类食品的申请受理全部下放到了各市局,据我了解这在全国各省、市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单位在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域监管的实施主要任务在县(区)局,因此把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的观察以及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全部都授权给了县(区)局,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参与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的部分工作,来提高县(区)局的地位和威信,进一步了解本地企业的基本状况,为实施区域监管奠定社会基础。所以希望各级质监局尤其是领导一定要树立权责一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上不但有一定的权力,更负有重大的责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如果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我们不仅无法向党和人民交待,从落实责任追究制来说,我们也无法向自己交待所以我们决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懈怠,下决心把区域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另外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当前确实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为此省局去年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如果我们不认真地加以贯彻落实“两书三进四图(表)五定”的区域监管责任制,那么问责制或者责任追究制说不定就会落到我们头上。大家知道,阜阳奶粉事件共涉及到37家生产企业,其中有7家企业当地质监部门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企业,结果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受到了责任追究。所以以此例告诫同志们,千万不要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要有失职、失察行为存在,更不要找什么人员少,困难多,食品安全监管没有经济收入等客观条件为借口。要真正把区域监管责任制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落实好“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追究、奖惩兑现”四个环节,全面实施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巡查回访、不合格后处理等,确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讨和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

四、以查处滥用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为突破口,在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现在对食品质量安全造成最大的威胁就是滥用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或者有毒有害物品来加工食品,所以希望大家在这个问题上要往深处想,往实处做。各地要坚决下决心遏制和打击非法滥用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省局正在积极地组织制订《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监督管理规定》。今后在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抓住五个要件:即使用添加剂的名称、添加剂来源、索证验明、标准要求和使用剂量。二是加强对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指导并要求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台帐和使用记录。如果做不到帐物相符,而实际产品中又有添加剂的,按照以假充真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三是加强对企业食品中使用添加剂含量的抽检,以检查企业是否如实备案。通过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和巡查制度,掌握区域内食品企业使用添加剂的基本情况;摸清食品添加剂的来源;检查食品添加剂是否有质量问题;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使用添加剂。

以查处滥用添加剂为突破口,在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对监督管理部门来说,在“百千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有所突破。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易发生滥用添加剂的高危食品为重点产品,以无证生产、制假售假为重点对象,以小作坊和高危食品生产厂为重点企业,各级质监部门均要列出“黑名单”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从经验交流的材料中大家可以看到,朔州市局在整治复原乳,运城市局在整治“增白剂”方面就做了大量的工作。二是对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来说,要突破只按标准规定查找违禁物质的习惯思路,要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提高实验研究、明查暗访、提早发现超常规的、苗头性的违禁物质,提早研究并提出对应的处置方法;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来说,要突破只重视查办个案,忽视追根溯源、协作办案的保守理念,高度重视从一些个案出发,从生产源头和使用源头,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以个案带串案,一查到底,除恶务尽、消除隐患、形成威慑。

五、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着眼点,全面落实“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监管原则,在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方面取得新进展

当前,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十分重视农村、农业和农民的“三农”问题,针对我们食品安全监管来说,农村和农业是食品生产原料的主要提供者,农民不仅是食品的消费者,而且日益成为食品的生产加工者,食品工业为吸纳农民就业、创业提供了机会和潜能。因此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服务与监管。要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作为着眼点,要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结合孝义、代县、翼城等市、县局的做法,在加强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监管方面我们就是要以摸清底数为基础,以明确责任为前提,以分类处理为原则,以正确引导为手段,以保障安全为目标。具体讲:以摸清底数为基础。就是各级质监部门,尤其是县(区)局要结合当地食品及其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特点,在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领导和协助下,我们的领导要带工作人员进村、进户、进企业全面做好本辖区食品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关键是要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按照我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电子档案的内容和要求,建立起档案,为今后提高对小作坊监管的有效性奠定基础。以明确责任为前提。明确责任要一个问题分二个方面来解决。一方面从外部要分清责任,我们要根据调查结果,建立档案的情况,对于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属于非法经营企业,我们只有打击的责任,没有管理的义务。各县(区)首先给政府提供一个详细的名单,请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处理,这样既保证了我们的责任到位,又避免了在监管中可能出现的“越位”;另一方面从内部要筑起监管责任的防堤,认真落实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强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以分类处理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情况对小作坊实施分类监管,总的要求就是要“把好总开关,架好高压线”。“把好总开关”就是要按照《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合理地界定当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对于存在于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以生产价廉质次食品为主,甚至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的小作坊要坚决不能手软,一定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对于无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去取缔;对于在农村的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地现做现买、即做即食的食品,不属于我们监管的生产加工环节,而属于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应当由工商和卫生部门负责监管。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小作坊,我们只要求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强化生产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但是决不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也不准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发什么“临时生产许可证、准产证、准销证”等任何证件或者证书,这是小作坊监管的“高压线”,任何地方、任何人都不得违反。以正确引导为手段。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自我声明制度的基础上,要积极引导小作坊规范生产、依法经营。要以六项监管措施为手段确实加强小作坊的监管。一是对纳入国家发证范围的产品,要积极鼓励小作坊联营、引导他们走联营发展、联建实验室、“公司+农户”的道路,使其逐渐地做大做强,具备发证的必要条件,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二是对没有纳入国家发证范围的小作坊,要发挥我们的职能优势在标准、质量、计量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指导他们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建立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等质量控制方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对处于农村偏远地区、交通闭塞地区,原料就近取材、产品地域性特点很强,虽然已经领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又不具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小作坊,其产品以不得流向城市和市场为原则,由当地质监部门严格限定其产品的销售区域。四是不论是季节性生产还是常年性生产,要加强对小作坊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格要求他们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不掺杂使假、伪造食品标识。遵守信誉、守法经营。五是对季节性生产的小作坊实行开业、歇业“两申报”制度,在开业或者歇业时要向当地质监部门报告,尤其是在重新开业时,当地质监部门要对其卫生条件和生产条件核查合格。六是对超范围销售的要及时予以教育或者警告,直至按《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对制售假冒伪劣、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一定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并报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以保障安全为目标。就是我们针对小作坊的所有监管措施,一定要做到降低风险、不留隐患、减少危害、确保安全。同时要求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讨和研究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途径、方法和措施,不断地完善其监管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不因小作坊监管漏洞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给食品安全带来危害。

六、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抓手,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方面取得新进展。

目前从中央到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公共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的建设。我们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监管,就是为了尽量避免发生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但是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我们也要沉着应对。因此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规范、指导全省质监系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提高全省质监系统应对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省局制定并出台了《山西省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为此我们要建立三种机制:

(一)、探索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预案》虽然出台了,但是我们希望此《预案》在食品生产领域最好不要启动、不要实施。为此要求我们必须从食品生产的源头抓质量,从源头抓打假,注重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深层问题,从全程监管入手,探索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力争在食品生产企业不发生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探索预警机制。

主要是以群众举报、质量申诉和质量监督检验等信息为基础,综合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等宏观信息,分析、预测和把握食品生产行业以及假冒伪劣产品的苗头性、区域性、趋势性的问题,及早采取妥当的预先应对措施,建立和完善重要案件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报告和省、市督查督办制度,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判断、早把握、早打击、早控制,力争把危害程度减小到最小,尽量防止见事迟,行动慢,而造成被动。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我们应该认识到,目前食品安全不出现问题是偶然的,而发生问题是必然的。因此各级质监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预警、快速反应、防控结合、长效监管”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省局出台的统一预案。发生问题要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启动《预案》后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和扩散,坚持单位内部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认真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和检验力量,保障技术和后勤支持,保证拉得动、上得去、能战斗。

七、加快推动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十一五”时期我们的工作目标基本确定,在今后的各种中,肯定会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甚至可能还会有意想不到的困难。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要下大力气着力加强三个体系的建设,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是探索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当前,食品生产领域食品监管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与我们系统其他业务管理方面相比,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成套制度也不健全。从国家来说,将大力推动以《食品安全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从我们来讲,希望大家在规范管理的工作中,认真、不断地总结经验,研究、探索、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尽快建立以《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我们配套的规章制度为依托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是加快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在我们实施的28大类食品市场准入中,绝大部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涉及食品方面的地方标准数量也很少,一部分我们备案的企业标准,其科学性、合理性与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也存在着缺陷。这对深入开展市场准入和实施有效的监管是一个很大的制约。下一步要在国家加快制订食品标准的基础上,我省也要加快制订适合我省食品特点的相关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的备案和管理工作,并且把企业标准化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标准体系。

三是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检验技术机构是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过去我们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想方设法、多种渠道的筹措资金,在检验机构的设置以及省、市、县检验机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环境改善等方面解决了许多瓶颈问题。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发证检验机构的扶持力度;省、市、县各级要继续想办法加大投入,重点加强各市食品检验室的建设,使市级机构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能够满足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要求;县级要建设常规理化检验实验室,能进行一般性的卫生、及理化指标检验,以满足日常监管的需要。在全省逐步形成以省级中心为龙头、以市级为骨干、以县级为基础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同志们,今年以及“十一五”期间我们的工作任务很重,同时也是对我们新的考验,让我们发扬成绩、振奋精神、奋发进取、狠抓落实,把工作做得扎实再扎实,责任明确再明确、重点工作突出再突出,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做出新的成绩和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