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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区“四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自200年9月起,由我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了居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工作。下面,我代表区居(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简要汇报两个方面的内容。
我区居(村)务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区级层面,我们及时成立了由区民政局和各街道民政主任、民政办主任组成的区居(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四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区的居(村)务公开工作;在街道层面,普遍由纪工委牵头统抓“四公开”工作,分管民政的主任具体负责居(村)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在社区、村层面,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居(村)务公开的区、街、居(村)三级组织网络全面形成,对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得到了切实加强。
二、加强指导,保证居(村)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是完善公开内容。我们依据《居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在《建邺区“居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建邺区“村务公开”实施办法》中分别对居、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具体指导时,我们要求,这些规定的内容必须全面公开,除实际未发生的项目外,公开不得出现漏项。除此之外,凡是应当让居民、村民知道的居务、村务,也应主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考虑到村和社区相比,地域范围要大得多,村民居住不象居民那样集中,我们特别将村务公开的六大方面内容印成卡片,分发到村民手中,方便了群众查看,增强了公开效果。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两个《办法》对公开的程序进行了原则规定,在具体操作中,我们结合居村实际,对居(村)务公开的程序进行了统一,概括起来就是“五步法”,即居村制定方案,街道审核备案,适当形式公开,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情况反馈。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目前采用的公开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在公示栏公开。全区所有社区、村普遍在明显位置设立了公示栏,很多村还在各村民小组人流量大的位置设置了辅助公示栏,就近向村民公开村务,方便了群众查看。第二,在办公场所公开。大部分社区居委会都在“一站式”服务大厅设有人员公示栏、便民资料盒和工作指南台,各居、村还将一些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等在上墙板块中进行公示。随着社区规范化改造的全面完成,所有的社区办公场所的公开形式也将得到统一和规范。第三,在建邺社区网公开。我们要求各社区在公示栏公开居务的同时,也要同步在建邺社区网上公开,这一形式目前已广泛被各社区居委会采用。第四,在工作中公开。在平时为民办事的过程中,各社、村委会的工作人员都能主动宣传和耐心解释相关的政策规定,有意识地做好公开。第五,在活动中公开。通过组织开展群众活动、文体活动、义工活动,向居民宣传各项政策和社区工作理念,引导居民了解、参与社区工作。第六,在会议上公开。就是通过居民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半年工作会议、年终工作会议等形式向群众公开。
四是完善公开制度。根据《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和中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目前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意见收集反馈制度、工作指导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三会”(即听证会、协调会、议事会)制度等等。
三、强化监督,保障居(村)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是机构监督。各居、村普遍成立两个监督机构。一个是居(村)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从代表中推选3-5人组成,全面监督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公开工作,受理群众就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协调、监督社区居委会限期整改并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另一个是财务监督小组。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从代表中推选3-5名有财务知识的人组成,专门监督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财务工作。监督小组向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
二是群众监督。群众有意见或建议,可以直接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可以直接向居(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或财务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以书面形式投入征求意见箱,由居(村)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收集后交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答复,还可以拨打我们公示的多条举报电话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三是会议监督。主要是借半年工作会议、年终工作会议、居民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机会,向居民或村民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一年来的实践让我们明显感到,通过推动居(村)务公开工作,社区和村工作的透明度有了进一步的提高,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社区、村的人际关系进一步和谐。但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各居之间、各村之间的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在有些村和社区,还存在居(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的问题,群众的参与率还不高,居(村)务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公开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下一阶段居(村)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思路与打算
实施居(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便民惠民的“阳光工程”、系统工程,应当向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全方位拓展,向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倾斜,向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全过程延伸。各街道、各社区和村要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搞好居(村)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大胆创新。我们区民政局将与大家一道,共同努力,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居(村)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前面提到的现有组织机构中,有些刚成立不久,有些虽建立时间较长,但工作开展尚不够正常化,下一阶段在组织建设方面要着重做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是抓好“两会”建设。社区要抓好居民会议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建设,村要抓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建设。要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应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社委会和村委会成员每年年底,都要在会上向群众或群众代表进行述职,接受评议,对有重大违纪的问题干部,群众可通过会议,依法予以罢免。其次是抓好“两组”建设。社区要抓好居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建设,村要抓好村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建设。要坚持小组成员由群众代表选举产生的做法,保证其合法性和代表性。要定期召开会议并加强日常工作联系,主动接收监督,防止公开工作流于形式,要通过监督,“还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再次是协调好“两委”关系。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是居(村)务公开工作的主体,社区、村的党组织是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性质虽然不同,但目的相同,工作中,应保持高度的协调一致,切不可形成对立。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居(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要抓好事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其内容,规范其时间、形式和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二要抓好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民主决策的程序,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决策权。三要抓好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移交制度,完善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四要抓好监督制约制度。加强对财务的审计监督,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居(村)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今年年内,我们将结合《建邺区社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落实,依靠高校的力量,分别举办居务、村务公开工作培训,辅导学习相关的政策文件,相互观摩交流;着重指导和帮助重、难点居、村解决好公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研究制定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强对居(村)务公开工作的考评考核,以考核促进公开工作的落实,从而消除全区各社区居委会之间、各村委会之间在工作开展上的不平衡,实现步调一致,共同进步。今年,省、市都将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们希望届时我区能有尽可能多的社区和村榜上有名。
四、加强阵地建设,为居(村)务公开工作提供更好平台
主要是四个方面的阵地建设:一是要为困难社区解决基本阵地。认真落实区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智慧,力争协调攻克一批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活动用房历史遗留问题,为它们开展居务公开工作创造基本条件。二是要加快设施社区居委会规范化改造。力争年底前所有具备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全部改造完毕,使全区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在办公场所内的居务公开载体实现统一规范。三是统一制作“一箱一卡四板块”。即由区民政局为全区所有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统一制作安装居(村)务公开征求意见箱,统一制作印有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的卡片,统一制作4块版面风格一致的公示板块。四是加快进行村委会的信息化建设。力争在9月份,为全区所有具备条件的村委会全部接通宽带,为村委会网上公开村务提供条件。
各位领导、同志们,加强居务和村务公开,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领会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开拓创新,为促进我区的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整个建邺的繁荣和谐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