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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权改革和执行案件三清理活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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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权改革和执行案件三清理活动的报告

勃利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改革”和

执行案件“三清理活动的工作报告

马国伟刘金刚

为了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案件三清理”活动,以切实解决执行积案逐年增多、执行率逐年下降的问题。对此,我院从讲政治、维护司法公正的高度,以确保社会稳定为前提,在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同时,不断规范执行秩序,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最大可能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取得了初步成果。为更好地接受人大的监督,现将我院前阶段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阶段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⒈制度先行,规范运作。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积极组织干警学习、研究有关规定和文件,参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操作规程(试行)》,结合我院执行工作的实际情况,于××年末制定了《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细则》及项相应的规章、制度。今年,我们对这些规章、制度又进行了修改完善,使之在执行工作中更具操作、更具合理性。在执行新的执行机制同时,我们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又集中清理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及执行案卷,制定了《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清理未结案件、款物及案卷活动的方案》和“三项清理”工作推进表,并成立了以张涛副院长任组长、马国伟局长任副组长的“三项清理”活动的领导机构,重点对实体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了分类、梳理,以庭为单位,分片包干,集中会战。另一方面,对重点案件,难点案件,报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申请提级、交叉、公告执行。

⒉充实力量,提高素质。院党组充分考虑了执行队伍的配备结构,本着审判和执行并重,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原则,对执行队伍进行了充实和调整。目前,我院执行局在编干警人,内勤人,司机人,共人。设置了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配置了三台警用车辆,装备了四套微机、两套打印机和一部传真机。使执行队伍的人员结构和装备基本达到了执行工作的要求。为了能胜任执行工作,我院在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同时,执行局还自行利用每周五下午,组织执行干警学习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讨论个案的执行方案,以确保执行干警在工作中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规定,合理地使用强制措施,依法开展执行活动。

⒊规范管理,严肃纪律。我院对申请执行的立案,规定由立案庭统一受理,实行微机管理。立案庭的接待人员在办理申请执行立案时,向申请执行人送达、解释《勃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风险告知》和《执行程序当事人举证须知》,填写流程管理信息表,将案件移送执行局。由执行局的内勤对所移交来的案件进行登记,填制执行案件审批表,分别建立执行实施案卷和执行裁决案卷,执行程序“双轨运行”模式开始。按着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和执行案件的辖区划分,实施案卷分转执行一庭或执行二庭,裁决案卷则分转到执行二庭或执行一庭,由庭长签批给承办人。即同一个案件的实施权和裁决权分庭、分人行使。按着“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裁决案件的执行员和庭长,均有义务协助局长监督执行实施案件的进程;规范执行实施操作程序;审查执行实施案件的报结;债权凭证的发放和卷宗归档等工作。执行实施案件不再是承办人一人说了算,而是在本庭庭长、同一案件裁决承办庭和局长的监督之下执行。每一位执行员,即承办实施案件,接受监督,又在承办另一个庭的裁决案件,并对其实施案件进行监督。与此同时,在对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方面,严格了审批把关制度和法律文书“签批”制度,将执行工作管理逐步推向了规范化和制度化。

⒋调查分析,摸清底数。今年月份,我院执行局组织专人,在局长马国伟的领导下,将今年月末以前的实体未执结的债权凭证案件、类重点案件,执行款物和案卷进行了清理。年以前执行局共受理案件件,法定事由中止件,其余件执结、归档,执行款物均已结算,案卷无丢失;年度受案件,执结、归档件,未归档件,其中法定事由中止件、债权凭证件,执行款物均已结算,案卷无丢失;××年度受案件,执结、归档件,未归档件,法定事由中止件、债权凭证件,执行款物均已结算,案卷无丢失;××年度受案件,执结、归档件,未归档件,其中债权凭证件,仅()勃法执字第号案件执行回款万元,因为有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函,尚未支付申请执行人,案卷无丢失;××年截止十月份,受理案件件,结案件,含债权凭证件,未结件。在摸清了底数后,我们一方面进行梳理、分类,一方面组织干警集中会战。对件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件涉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案件、件涉法访案件,院长重点过问,主管院长总体抓,执行局长亲自抓,层层负责。院党组提出,执行积案不管因何种原因造成的,均不得隐瞒不报,否则,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全局干警积极行动。

经过我们的努力实践,以执行权改革和“三清理”活动为重点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执行权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权行使,改变了传统运行模式中案件由个人决定、执行权力过度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弊病。二是执行程序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重要步伐。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了随意执行、违法执行的可能性,切产体现了执行活动的公开、公正、文明和高效。三是执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年初以来,执行受案件(含上年旧存),执结年,执行率为,同比提高个百分点。四是执行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执行法官能够集中全力研究法律和适用法律,队伍职业化建设得以推进。实行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后,调动了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态势。五是执行效果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执行程序环节,执行工作得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关注。执行为民的各项措施受到了普遍欢迎和肯定。

二、目前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遇到的困难

经过我们认真地研究分析,认为形成执行难的局面,从主观方面来看,不排除执行人员队伍中个别的同志业务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执行工作的需要,执行方式、执行艺术、适用法律和措施以及工作灵活性欠缺。这方面通过自身的努力能够得到较好地解决。从客观方面来看,由于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执法环境不好,加之立法滞后,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簿等等,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因素。从我院执行局执行积案统计分析来看,年度案件实体结案率是%,债权凭证和中止案件占受案%;××年度案件实体结案率是%,债权凭证和中止案件占受案%;××年度案件实体结案率是%,债权凭证占受案%;××年截止月份(不含上年旧存案件)案件实体结案率%,债权凭证和未结案件占受案%其中:涉及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案件,机关、厂矿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逐年增多。法院的裁判文书执行不了,成了一纸空文,演化成法院打白条子,失信于民,更严重的是法律丧失了尊严,给法院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长此以往,人民群众对法律不信任,对党和政府不满意,后果十分严重。

从我院实际执行工作中,我们认为造成执行难的客观因素突出表现在:

(一)被被执行人属于自然人的执行案件。

这类案件大多是民间借贷案件、损害赔偿案件、离婚案件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⒈被执行人走死逃亡。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失踪、逃匿的现象十分普遍。他们的的财产在肇事后,案件受理前被转移、变藏、隐蔽、私分。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失踪、逃匿,有意逃避法院执行人员。即使被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找到,处以行政拘留后,再次逃匿,法院无处可找。申请执行人情绪激烈,怨声很高,甚至吵闹、漫骂,上访告状,而法院又无法马上解决,因此造成社会不稳定,这类案件在积案中所占的比例很大。

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是指被执行人故意使财产转移合法化,以逃避法院的执行。例如××年我院刑事审判庭处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宋连成以低债的形式,在事故后、诉讼前,将自有的平方米砖木结构的房屋过户给了他的亲家梁严献,一段时间案件不能执结,申请执行人在法院吵闹、漫骂,并到处上访。××年市中级法院民事一庭改判的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也是在事故后、诉讼前,被执行人李鹏与妻子办理了离婚,并把私有房屋过户给其姐姐低债,被执行人郑子君也把自己的房屋过户给了儿子郑绪刚,规避执行。该案到我院申请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致使高达万余元的赔偿款无处追偿,受害者终日瘫患于家中,妻子整日以泪洗面,家境非常凄凉,儿子还在上学,多次来院哭闹、上访。

⒊当事人钻法律空子。尽管法律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决的当事人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但当事人隐匿财产后,任凭法院予以拘留也有钱不给,法院又调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造成无法执行。这种现象十分典型。

⒋仲裁机关的裁决过于草率,仲裁结果脱离实际。如我院执行局有这样一个案件,一矿工井下作业因公受伤,仲裁机关审理后裁决该矿赔偿矿工医疗等费用万余元,由于矿方未及时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矿方意见经查亦合理合情,但执行的依据是仲裁裁决书,双方争议较大,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被执行人是企、事业机关法人、乡镇政府、村委会的执行案件。

这类案件多为经济纠纷案件。

⒈资金体外循环,不入帐户。例如有一案件,被执行人是某电机厂,我院执行人员在该厂所在地银行查询其帐户,均未查到资金。根据当事人举证该厂资金雄厚,但法院查遍各银行,均未查出帐户存款。后经该厂内部人员暗中透露,该厂的几个帐户均设在哈尔滨市内。本地银行帐户只是该厂的空头帐户。他们利用资金体外循环达到抗拒法院执行的目的。

⒉法律意识淡簿,不配合法院的工作。有义务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单位、个人不配合、不协助,暗地串通,庇护被执行单位。例如我院执行局派员在一银行查询某厂帐户资金时,在执行人员对该银行行长说明来意,要求行长在协助查询通知书上签批时,此行长却借故将此信息透露其下属,几分钟后,某厂帐户的几百万元一扫而空。金融部门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通风报信很普遍,他们也很自得

⒊被执行人单位领导有个别的是人大代表、党政官员,特殊人物,再加上特殊身份,由于本位主义严重,考虑小集体利益,对待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消极蔑视态度,软硬不吃,拒不执行。

⒋法律不完备,有关部门配合不够,造成案件无法执行。如一交通肇事担保案件,在交警队担保文书写明只在交警队有效,而案件到法院判决后移交执行时,保人却不负责,当事人又逃走,致使案件执行不了,造成申请执行人上访、闹访。

上述客观因素只是造成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安排

为进一步很好地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招商引资发展非国有经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借全国法院开展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执行案件“三项清理”活动的契机,我院将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⒈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执行为民的理念。将亲民、便民、为民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恤民情、体民意、解民忧,充分兼顾各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选择运用最恰当的执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执行的质量和效率,力争做到“三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利实现的成本,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制度建设放在规范执行秩序、改变执行队伍形象的高度认识,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执行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建设执行指导制度、执行案件的查询和说明制度,执行财产的中报审计制度,规范以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催办和定期上报制度、执行救济制度等。

⒊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运用多种手段采取超常措施,实施更加强有力的办法解决“执行难”这一突出问题,集中警力,加大执行力度,利用舆论媒介公开曝光,采取提级、交叉执行,对被执行人施以强大压力,促使其履行义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对于被执行人违反公告期限、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查实,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的刑事责任。在全县范围内向被执行人发出通告,限期执行,超过法定或指定期限拒不履行者,运用一切必要手段,依法强制执行。副局长、庭长分片包干,具体案件任务落实到承办人。对执行积案按干警的工作能力,案件疑难程序,实行包干执行。及时总结分析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执行。

⒋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执行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反映强,我院要积极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执行环境,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将协助配合执行工作做为依法、依法行政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的同时,以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为己任。对不协助、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给予必要的追究。调动起申请执行人主观能动性,拓宽执行工作渠道,提高办案效率,做到早受理,快结案。

⒌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教育培训、业务交流和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人员的职业道德休养。一如既往地把抓好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针对执行荼高难度、高风险、高诱惑的特点,从严教育、从严管事、从严监督,既要注意树立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也要加强整体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

主任、副主任、各位代表,执行工作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执行工作又是法律实施能否一以贯之,确保生效裁决文书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终实现的一个最终环节。我们衷心希望人大对我院执行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一定在人大监督下,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为县域经济快发展,创造更好的、更宽松的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提出可靠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