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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分发挥人才在社会主义“三大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现就落实党管人才方针,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落实党管人才方针,明确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基本要求和总体目标
1、健全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管人才的要求,加大人才工作力度,整合人才力量,理顺人才管理体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为切实加强人才工作提供领导和组织保证。
2、落实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考察领导班子的业绩,既要看经济增长速度和质量,又要看人才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3、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基本要求。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造就人才。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氛围,努力集聚各类人才,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建设区域强县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4、加强人才工作的总体思路。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县人才工作现状,今后一个时期,我县人才工作要围绕一个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两个重点(高层次和城乡技能型人才资源开发),抓好三个环节(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打造四支主体队伍(党政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城乡技能型人才队伍),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推进和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一是人才总量不断增加,年均递增10%以上;二是人才结构和分布进一步合理。优化年龄、文化结构,协调配置产业、城乡间的人才力量;三是人才工作机制与环境不断优化。在全县上下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管理机制和鼓励人人干事创业的优良社会环境。
二、构建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夯实人才强县战略基础
6、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一是根据各类人才特点,制定实施各类人才培训规划。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五年内使各类在职人员普遍轮训一遍。以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抓好党政人才培训,每年重点培训乡科级干部300人左右;以提高战略思维、开拓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抓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以提高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抓好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落实好《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加快知识更新;以提高操作技能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为核心,抓好城乡技能型人才培训,每年培训农村实用技术人才6000人次,“绿证”学员500人。力争到2010年,全县45岁以下的农村基层干部有60%以上达到中专学历水平。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采取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在职自学与脱产学习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开展人才培训。定期选派乡科级青年干部在本县范围内实行上挂或下派锻炼;分层次选送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到国内著名高校进修。三是健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逐人建立学习培训档案,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实行学习情况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每个单位接受教育培训的人数、方式、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完善在职学习制度,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健全带薪学习制度,安排有潜力、有培养前途的人才带薪学习,保证带薪学习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三、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人才评价和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
7、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一是以群众认可为重点评价党政人才。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二是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重点评价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三是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重点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四是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重点评价技能人才。运用多样化评价方式,为农村实用人才评定技术等级。
8、建立以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导向的人才选用机制。一是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尤其是专业性较强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认真落实《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在后备干部选拔中引入竞争择优机制。二是以推进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三是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及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办法。
9、建立以贡献大小为依据的奖励制度。研究制定息县人才奖励办法。设立“息县杰出人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实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县委、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每三年选拔一批,分别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每人每月享受60元科研经费补贴,所需费用由县财政列支。鼓励社会组织、单位、企业出台人才奖励措施,奖励有功人才。
10、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相关部门建立骨干人才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其健康情况。鼓励用人单位优先为高层次人才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高层次人才优诊制度,县级拔尖人才每年享受一次健康检查,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县财政支付。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1、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一是要遵循市场规律,确立用人单位和人才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重点是完全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人才择业自主权,促进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二是积极推进人才中介组织的市场化。要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允许有资质的人才中介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入我县;三是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使现有的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实现联网贯通,加快建设统一的人才市场。
12、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四支人才主体队伍”之间、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在不涉及国家安全、不影响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不侵害原单位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不违反聘约的前提下,鼓励人才合理流动。二是积极举办和参加大型人才交流活动,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双向选择”搭设平台,探索举办人才交流活动的新路子。三是要发展人事业务,改革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放宽户籍准入政策。
13、鼓励人才向基层、农村和企业流动。积极争取省以上机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到我县挂职或担任科技副职。继续采用选调或公开选拔等方式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担任科技副职。制定鼓励人才到贫困乡镇创业的倾斜政策,在土地使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惠;制定对口扶贫单位、县内人才相对集中单位向贫困乡镇进行人才支持和智力扶贫的具体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大学生到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工作。
五、大力开展引才引智工作,拉动人才队伍总量增长、结构调整和总体水平提升
14、建立柔性引才引智机制。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理念,坚持引才引智并举,重在引智。制定促进人才柔性流动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通过兼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承包、合作研究、培训讲学、网络咨询等多种方式为我县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聘用、项目聘用、人才租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才引智。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指导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引进人才的对象、原则、方法、政策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5、建立吸引人才的“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确保引才引智渠道畅通无阻。对柔性流动到我县服务的省内外人才,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户口不迁、关系不转,颁发人才居住证,在职称聘任、相关奖励、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社会福利等方面与我县人才享有同等待遇;对刚性引进到我县工作的各类人才,实行限时办理和服务承诺制度,及时为他们办理各种手续,提供周到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可按照本人意愿,选择任何一个辖区落户,公安部门要及时为他们办理入户手续,不得收取除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任何一所中小学就读,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在全县任何一个地方先落户后择业,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保留在学校或人事机构,2年内免交人事服务费。
16、建立聚集人才的创业平台。坚持用事业聚集人才。大力发展息县特色优势产业,吸引相关领域的人才到息县干事创业,实现自身价值;坚持用项目聚集人才。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科教攻关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全部面向省内外公开招标,选拔项目承担者。鼓励各级各单位以多种形式与中央、省直单位和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广泛合作。
17、抓好城乡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工程”。依托农业部门,以讲授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每年分层次培训50名村党支部书记、100名村“两委”成员、1000名农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县6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50%以上的农村党员干部达到”双强”标准;实施“技能乡村建设振兴计划”。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继续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蓝色证书工程”、“星火人才培训计划”;打造“劳务经济”品牌,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村劳务输出培训和农民转岗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18、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坚持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党和政府的工作范围,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一视同仁,在人才选拔、政府奖励、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参加国内学术交流等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培训项目、人才信息等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业或工作。
六、优化工作环境,确保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
19、加大人才工作的多方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人才开发经费的支持力度,把人才资源开发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并保持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开发人才资源,逐步形成以政府适当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各方筹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县财政设立“息县人才开发基金”,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试行)》(信发〔2004〕8号),引进高层次人才;引导全县积极申报实施国家和省引进智力项目、引导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国内深造和接受继续教育;资助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经费,奖励有突出贡献的“息县杰出人才”等。
20、优化人才工作的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切实下放权力,减少人事审批事项。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教育、科技、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参加的“窗口式”联合办公制度。积极推行“一条龙”服务和电子政务。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为各类人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广泛宣传我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一个人人爱护人才、人人尊重人才、人人竞相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