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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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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的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荔波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年来法院工作情况

2007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廉政司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27件,审、执结509件(含上年旧存),结案率为96.58%,有效地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52件72人,审结52件72人,结案率100%,当庭宣判32件,当庭宣判率62%。其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件,调解结案4件,调解率80%。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在审结的案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35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7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缓刑19人,拘役5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件1人。不断深化刑事审判工作改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案件简化审的庭审方式,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及时、准确地打击了刑事犯罪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依法调节民事关系,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经济纠纷,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2件,审结358件,结案率96.24%,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促进了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全过程,积极探索新的调解方法,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庭前调解和诉中调解,提高了服判息诉率。特别是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案件,我院积极运用和谐司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我院在受理原告荔波县捞村乡群力村民委员会、何信才、何信孔分别诉被告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荔波县浪详水电站项目经理部拖欠工程款、运输款三起纠纷案件后,办案法官在送达诉状副本时,考虑到这些矛盾纠纷涉及群体利益,如不及时疏导化解,极有可能发展为群体性事件,便主动与被告沟通。在开庭审理时,法官针对案情实际辨法析理,主动为双方当事人权衡利弊,通过面对面耐心的调解,促成三个案件当事人相互谅解,自愿达成协议。当天下午,当事人高高兴兴地领取了调解书,使这三起拖欠工程款、运输款纠纷案件一日内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宣传《行政诉讼法》,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诉讼。为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精神和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开办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知识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在了解、学习、掌握行政诉讼知识的同时,更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政府部门文明行政、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审结2件,结案率100%,审查非诉行政案件3件,执结3件,执结率100%,在审结的案件中裁定不予受理1件,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狠抓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一是加大对新收案件执行力度的同时,对旧存未结案件进行清理,组织精干力量重点执行;二是加强执行宣传工作,让社会和当事人了解我院的执行决心和执行力度,打消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侥幸心理,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三是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功能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例如,我院受理的荔波县信用社申请执行荔波县农业银行借款合同一案,由于诸多因素,该案一直悬而未结。通过清理未结执行案件,重新恢复了对该案的执行,依法追加其上级主管部门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向其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为双方提供和解方案和相关建议。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信用社放弃部分债权,农行在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支付40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2件,执结89件,执结率为96.74%,执结标的为158.82万元。

——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文明窗口”作用。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严格依法审查各类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研究新类型案件的审查受理问题,慎重处理敏感性案件的立案问题,为案件的顺利审判和执行创造条件。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做好重点上访户和缠访户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在立案窗口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做到了从立案、审判、执行、结案、评查、归档的全面跟踪管理。共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依法审查立案521件,办理上诉案件20件。在立案中,严格执行新老诉讼收费办法。根据当事人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情况,依据规定拟定意见报院长审批,全年审核免交诉讼费案件1件,金额为727元;审核缓交诉讼费案件18件,金额为4.1万元。认真做好申诉复查工作,畅通申诉、复查与依法纠错的救济渠道。全年共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9件,结案9件。结案率100%。认真做好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审查案件353件,有效地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廉政司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增强干警公正司法、廉洁自律意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使干警在司法实践中践行社会和谐,把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作为锻炼干部队伍的重要舞台,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责任。详细制定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全体干警在审判工作中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和总要求,致力于建设“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和谐”的法院,把学习成果贯彻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同时开展了“以案析理”,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促进了全院法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的理解,增强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法院和党委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精神,我院严格按照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措施落实。在学习教育阶段,每位干警坚持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按时完成了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在分析评议阶段,我院向广大干警印发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征求意见函》,征求对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涉及法院思想作风、审判作风、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院领导班子、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干部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对照,写出剖析材料。在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地自我剖析,提出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使我院的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

——充分发挥司法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法制巡回宣传活动。在法制宣传月期间,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巡回宣传活动。5月中、下旬,院领导带领业务骨干,分别到甲良镇、茂兰镇、瑶山乡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巡回宣传活动,印发了涉及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便民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到群众手中。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细致地解释,引导群众理性诉求,共接待群众咨询200人/次。——提示当事人增强风险意识,推行了“风险告知”制度。按照案件的性质,将诉讼和执行可能出现的败诉和执行不能的情况列为“风险”内容印成书面材料,在受理案件或送达应诉通知书时一并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在诉讼或执行前预知因主观或客观原因自己可能要承担的风险和后果,提示其增强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明白法律程序。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劳务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保障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

——坚持两便原则,减轻当事人讼累。从“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法院审理”的原则出发,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前沿阵地的作用,认真开展各项审判活动,积极参加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定期巡回办案,解决了群众诉讼不便的问题,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三、加强法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开展廉政司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省委十届党代会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及全院干警会议,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十七大精神落实到工作中,深化了认识,激发了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形成了奋发向上、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加强法官队伍业务建设。鼓励、支持法官参加更高层次的法学学历或学位教育,院长、新任副院长参加了省法院举行的新任副院长培训和中院举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培训学习,派出干警参加省院、中院举行的培训7人/次;全体干警参加了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年内有4名干警参加全国司法统一考试,有1名干警获得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同时,本院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刑事、民事、执行、行政、立案、审判监督等方面业务知识培训共9期,对有效地提升我院法官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培育法官队伍良好的司法形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年初全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干警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以文化艺术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廉政演讲、廉政小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干警的廉政意识得到全面提升。根据2007年11月20日全州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联系本院实际,我院认真开展了廉政司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格局,全院干警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务必使这项工作不走过场,抓出实效。为统一认识,提高干警对这次活动的参与意识,11月27日召开全院干警会,传达了本次活动工作方案,同时强调,廉政司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是全面加强和规范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决策。全体干警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并以近年来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的环节,从容易侵犯群众权利的环节,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检查审判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反程序、违反车辆管理、违反财经纪律和违规收费等方面的问题,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从而达到改进司法作风,改善司法形象,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实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一心为民的目的。

四、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县委的统一安排下,我院在捞村乡平岩村和甲良镇甲高村进行了党建扶贫工作,院党组亲自带队到联系村进行调研,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办实事,并从紧张的办公经费中挤出1000元帮助甲良镇甲高村的计划生育困难户解决春耕生产所需的粮种款;解决甲高村委办公楼水泥5吨,平林组道路硬化水泥5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资金12.6万元,完成了捞村乡至平岩村的乡村公路扩建;完成了平岩村篮球场的修建;完成了平林吊桥的维修;组织、动员坡黑组群众投工投劳完成了人饮工程的建设;通过这些具体的帮扶活动,拉近了法院和群众的距离,为联系村的扶贫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根据省、州、县委关于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实施意见,我院党支部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对联系村党支部和贫困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共向联系村党支部及贫困党员捐款1,500元,促进和激励了农村基层党支部及党员发挥战斗力,对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起到了推动作用。积极完成县委交办的“梅花节”、“旅发大会”、“五•一”、“十•一”黄金周保卫任务及重大事件的法律疏导任务,得到县委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五、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全院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的观念,正确处理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把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的联系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与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并将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分两次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得到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促进了法院的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我院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大进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获得了社会的认同,这是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各级各部门和各界人士的密切配合下完成的,在此,我代表荔波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及社会发展仍有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个别干警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法官职业技能还不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和执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办公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审判业务经费紧缺,制约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等等。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法院的工作思路

2008年,我院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创新求发展,以管理出效率,以监督促公正,以服务树形象,以公正树权威,以审判执行构和谐。为我县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县各项建设快速发展。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严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惩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的犯罪;依法审判各类民商事案件,疏导化解矛盾,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继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处理各类矛盾隐患;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诉讼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院将按照县委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服务于经济建设。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理好金融案件。审理好加快发展中发生的土地、城建等行政案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依法审理好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刑事审判,既要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依法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在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既要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又要方便群众诉讼;依法审慎、稳妥地办理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特别是要保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问题。加强立案申诉和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四是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职业意识、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秉承公正司法、精致司法和廉洁司法的优秀法官队伍。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加强司法行政管理,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水平。

(二)联系实际创新改革。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公民权利救助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落实司法保障,要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不同环节,建立以审判权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形成配置科学、运行顺畅、公开透明的司法工作机制。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

(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以抓作风,促规范为出发点,提高审判效率。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解决好如何运转和管理的问题。建立审判权与监督权符合司法活动规律、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健全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职能。以监督促公正。加强程序监督、质量监督和廉政监督。建立健全法官考评制度,促进司法监督的科学化和法治化。进一步规范舆论监督,处理好舆论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平衡关系。

(四)以公正树权威。充分运用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是围绕发展抓审判。二是围绕稳定抓落实。三是围绕目标抓服务。四是加强公信力建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

(五)以服务树形象,努力打造服务型、责任型、效率型法院。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注重依法公正审理涉及民生问题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二是注重依法调解、审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纠纷,着眼于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促进人际关系和社会和谐;三是注重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采取更加有效的便民措施,进一步解决好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四是注重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改进司法活动,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司法方式保障司法公正;五是注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抓队伍、强素质、促廉政。一是教育干警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行动指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公正文明执法,自觉做到司法为民;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审判、执行水平,提高审判、执行效率;认真贯彻实施“法官业绩、书记员业绩”考核办法,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问题由党组讨论决定,凡重大工作部署报上级法院和党委,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坚持不懈狠抓廉政建设,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牢固树立任何权力都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既要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又要加强外部监督力度,规范司法行为,规范法官的裁量权,确保各种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四是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七)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和管理,打牢基础,强化服务。一是强化措施。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点的设置,方便群众诉讼,把人民法庭真正建设成为化解矛盾、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三是抓好基层班子建设。

(八)加强从优待警工作,解决好干警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干警的职级待遇。按照省编办发[2003]56号文件“关于人民法庭机构规格等事项的通知”精神,解决好科室负责人和人民法庭干警的职级待遇。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多途径、多岗位、多层次等方式,对后备干部进行全面培养,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后备干部队伍。

(九)抢抓机遇,努力推进法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树立司法文明形象。我院的审判大楼主体工程已竣工验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解决缺口资金,争取早日投入使用。甲良人民法庭新办公楼工程即将竣工;茂兰人民法庭办公楼工程正在协调落实扩建建设用地;朝阳人民法庭已向上级法院申请重新选址立项建设,争取更名为“荔波县人民法院中国南方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区法庭”。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州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司法为民进一步规范,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构建和谐荔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