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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江西省*年省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年省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年省级决算草案已经汇编完成,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年省级决算报告,请予审查。同时,简要汇报*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省级决算情况
*年省级财政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主要情况是:
省级地方财政收入35.9亿元,完成预算的123.3%。主要项目:工商各税1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其中增值税3.9亿元,完成预算的121.4%,营业税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9.1%;企业所得税5.2亿元,完成预算的139.9%;罚没、行政性收费和其他收入16.2亿元,完成预算的116.4%;其他各项收入2.6亿元,完成预算的235%。
*年省级地方财政收入比预算增加6.8亿元,加上年终结算增加财力0.3亿元,*年省级决算可用财力比年初预算超收7.1亿元。超收财力主要安排情况:一是已经省政府决定,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安排监狱体制改革试点配套资金、省级外贸出口发展专项资金等1.6亿元;二是罚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入等超收2.5亿元,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对执收执罚单位没有实行返还,但考虑实际情况,调增了单位年初预算,增加经费补助2.2亿元;三是萍钢上缴国有资产转让款1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增加省属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四是企业所得税清算后预留财政补贴及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0.8亿元;五是排污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专项收入超收0.5亿元,按规定全部用于征收部门;六是五个共享税超收0.3亿元,按照*年改革后的财政体制,要全部返回给县市。以上合计安排了6.4亿元,其余0.7亿元超收收入作为省级年末净结余。
*年省级财政支出104.6亿元,剔除中央专项拨款和上年结转等因素,地方支出数为70.5亿元,完成预算的96.5%。主要项目:基本建设支出2.7亿元,完成预算的92.6%;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6亿元,完成预算的93%;地质勘探费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科技支出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支农支出2.5亿元,加上省级追加市县支付部分,完成预算的106.8%;教育支出1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2.8亿元,完成预算的144%;文体广播事业费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医疗卫生支出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7.4%;其他部门的事业费9.6亿元,完成预算的89.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6%;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0.5亿元,加上省级追加市县支付部分,完成预算的127.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行政管理费2.6亿元,完成预算的121.3%;公检法司支出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1%;政策性补贴支出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他各项支出8.2亿元,完成预算的76.9%。
从*年全省财政决算情况看,财政收入实现四年翻番,县级财政发展加速,财政实力有所增强,结构进一步改善;财政支出确保了支农、教育、科技法定增长和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需要,在促进经济加快发展,支持深化改革和社会事业进步,改善人民生活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但是,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情况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省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财政收入总量和省级财力仍然较小;县乡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省级财政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改善县乡财政状况的任务还较重;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财经秩序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努力。特别是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前不久,省审计厅对*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提出的部分专项经费年初安排不够细化、部分省级支出安排过于分散、部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缴库等情况,我们将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财政管理。
二、*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总体上看,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平稳。上半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209.7亿元,增长21%,比去年同期净增36.4亿元。其中:国税部门94.2亿元,增长21.4%;地税部门67.8亿元,增长18.6%;财政部门47.7亿元,增长23.7%。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1.3亿元,增长20.2%。其中:省级19.1亿元,完成预算的47.6%,增长17.6%;设区市102.2亿元,完成预算的55.1%,增长20.7%。
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25%部分14.9亿元,增长12.9%;营业税31.5亿元,增长12%;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5.9亿元,增长25.3%;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8.9亿元,增长28.1%;资源税等五个税种6.5亿元,增长27.3%;农业四税10.6亿元,增长27.5%,其中:耕地占用税2.6亿元,增长6.6倍,契税7.9亿元,增长57.1%;其他各项税收收入6.2亿元,增长12.5%;行政性收费收入15.5亿元,增长26.6%;罚没收入9.8亿元,增长19.4%;其他各项非税收入11.5亿元,增长34.9%。
上半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90.1亿元,增长16.1%。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14亿元,增长87.7%;企业挖潜改造资金3.6亿元,增长19%;支农支出11.7亿元,增长29.5%;教育支出37.4亿元,增长13.2%;科技支出1.2亿元,下降13.5%,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省农科院经费科目由去年列科技支出调整为农业支出,二是主管部门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项目下达较晚,资金要下半年才能拨出;医疗卫生支出7.1亿元,增长20.8%;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5.8亿元,增长13.8%;社会保障补助支出8.3亿元,下降37.3%,这主要是上年省财政拨付中央补助煤矿企业关闭破产安置资金7.5亿元,而今年无此因素,若按可比口径计算则增长48.5%;行政管理费20亿元,增长17%;公检法司支出14亿元,增长16.1%;政策性补贴支出7.9亿元,下降24.1%,这主要是中央粮食风险基金按进度比去年同期少拨付3亿元,影响地方支付;其他各项支出59.1亿元,增长28.2%。
上半年财政运行的特点,可以简要概括为:总量突破、增幅平稳、实力增强、亮点增加、重点确保。
总量突破。上半年全省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元大关,超过年全年水平,并高出近10亿元。
增幅平稳。上半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双双实现20%以上增幅。剔除免征农业税和出口退税等政策因素,全省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增长分别达22.6%、23.8%,与去年增幅大体持平。
实力增强。财政总收入半年超亿元的县(市、区)达50个,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个,其中超3亿元的6个,贵溪市完成5.2亿元,丰城市完成4.2亿元。
亮点增加。财政部门从规范减免政策、完善征管制度入手,狠抓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两税共完成10.5亿元,增收5.1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增收额的25%,比去年翻了将近一番,其中耕地占用税增长6.6倍,契税增长57.1%。
重点确保。在努力做到“五个确保”的基础上,财政支出重点向困难群众、农村社会事业、基层等三个方面倾斜。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省财政组织实施了新办20件和继续办好20件为民实事,如安排“两免一补”资金2.5亿元、大中型农村机电排灌泵站更新改造资金1亿元,提前拨付了粮食直补资金5.15亿元、水稻良种补贴2.97亿元,安排6000万元用于乡村文化建设等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收入下降,上半年建材增值税、纺织品增值税分别下降3.6%、10.2%,丰城发电厂增值税下降15%,九江石化总公司“两税”下降16.4%;二是财政收入增长不平衡,上半年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增幅17.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各设区市之间增幅也不平衡,其中上饶市、新余市增幅超过30%,3个设区市增幅低于20%,高低相差22.8个百分点;三是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跑、冒、滴、漏”的现象,个别地方还有“引税”等违法行为,没有完全做到依法征收,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年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研究,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把财政推动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严格依法治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又不收过头税;结合中央财政实施的“三奖一补”政策,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代管”改革试点,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积极建立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努力增收节支,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富民兴赣大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