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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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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书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四年来的工作回顾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力度逐年加大,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源头治理措施趋于完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完成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拖欠公款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清理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一辆,清理出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3.98万元,清退拖欠公款4.56万元。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考核考察预告制度》、《出国境审批审查制度》和《公务接待“七不准”规定》等,从制度上规范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在年度考核时述职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廉政档案,根据测评结果对7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诫勉。完善任前谈话制度,市纪委负责人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59人(次)。

二、认真查办违纪案件,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市委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大力支持案件查办工作。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9件(次),立查违纪案件34件,处分党员干部3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5.36万元。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处与教育保护相结合,既从严执纪,惩治腐败,又讲究政策,宽严相济,四年来,通过办信,为48名被举报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每年对案件质量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没有复查、复议和申诉案件,案件合格率达100%,优质案件率达90%以上。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针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研究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通过办信办案,建章立制24项,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三、大力开展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工作,营造了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保障发展,拓宽行政监察领域,不断探索行政监察新途径。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市行政效能建设实施办法》,建立和推行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效能告诫制》和《服务举报制》等八项制度,成立了效能投诉中心,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62件,给予效能告诫2人。建立和推行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启动和实施了“千人评机关”活动,在电视台开办了“一把手上电视”专题节目,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和机关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2起,涉及金额118万元。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全市公开招标采购药品400余种1230万元,药价降幅13%,销毁过期药品价值71.18万元,查处无证行医45人。重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通过落实取消农业税政策,每年为农减负880万元。坚决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60.58万元。大力开展行风评议,不断创新评议形式,先后对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进行了评议,使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积极推进执法监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大投资项目、国债资金、社保资金、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企业违法排污以及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解决和纠正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四年来,共开展执法监察活动48项,提出监察建议36条。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杜绝了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等不良现象,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

四、改革机制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良好进展

坚持深化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370项,取消209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强了后续监管,建立和完善了政务大厅,推行了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得到较好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委建立并完善了干部任免票决制、新提拔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等制度,全面实行拟提拔干部任前廉政审查制度,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的不良倾向。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共对89项建设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挂牌出让土地50宗23.1公顷,完成政府统一采购2860批(次),节约资金1457.2万元。强化审计监督,共对4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在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党务公开工作先行试点后稳步推进,决策的透明度不断提高。

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市委每年把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先后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教育、“两个务必”教育、“两个《条例》”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章》等专项教育活动。创新教育方式,在市委党校设立了廉政教育基地,利用科干轮训、党员集训、公务员培训等,开展廉政教育专题辅导,受训人数达1680人(次)。组建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展厅,组织12000名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了参观。广泛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以广场廉政文化演出活动、廉洁从政主题演讲活动、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等为载体,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各级党政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下发任务分解表或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定期研究和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监督检查和严格考核,切实承担起了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按照责任制规定,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共对8名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7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诫勉。认真抓好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后,市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规划,明确了责任单位,狠抓任务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得到新的提升

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要求,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队伍建设。先后在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选派10名同志参加了中纪委、省纪委举办的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增强。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约束机制,建立和推行了错案追究制、领导包案制、案件主办人负责制等24项内部管理制度,使机关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轨道。注重调查研究,每年确定调研课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研,共完成《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加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等12篇针对性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共有146篇工作经验和综合信息分别被中央、省和酒泉市媒体采用,本市采用273篇,有力地指导了纪检监察工作。2002年,*市纪委监察局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2004年3月荣获“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专项工作奖”;2005年8月被评为“全省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政组织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借此机会,我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反腐败任务依然繁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部分干部作风粗暴、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法行政等一些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一些任务、措施落实不到位,一些规定制度流于形式;部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比较薄弱,履行“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纪检监察机关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规律研究不够,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基本认识和体会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发展是解决我市一切问题的关键。几年来,我们始终站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各项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都体现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意图,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去,及时提出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才能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二,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几年来,各级党政组织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具体抓的领导体制已经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以抓责任制的贯彻促进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的良好局面,才能确保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第三,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保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纠风治乱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来保证政令畅通,有力地促进了部门和行业作风的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确保了全市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第四,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的统一,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解决和遏制当前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既要坚持从严治标,坚决查处违纪案件,又必须注重着力治本,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力度。几年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一方面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为治本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抓好治本,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巩固反腐败取得的成果,把治标和治本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个过程,使我市的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第五,必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关,能否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取决于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近年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努力适应形势发展与工作任务的需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反腐倡廉工作能力,自觉地做好党的忠诚卫士、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树立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总体思路,统一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更新的思路、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干劲,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把*建设成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国际旅游名城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加快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顺利实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提供政治保证

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十一五”规划制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市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新要求,坚持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为重点,创新行政监察工作,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和谐发展。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查处违纪者,教育失误者,充分发挥和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突出重点,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委关于构建惩防体系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加快制度创新,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勤政廉政氛围。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研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以学习贯彻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的宗旨、理想信念、党纪条规和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廉政文化“五进”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加快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行为。要针对腐败多发易发的领域,选择一些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逐步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着力加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注意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使各项制度规定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发挥制度规定的整体合力。切实加大制度的落实力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完善纪委负责人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做到关口前移,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打招呼,及时提醒,使他们不犯或少犯错误。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参与党内日常生活、维护自身利益、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等权利。

坚持从严治党,坚决查办违纪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纪的案件为重点,继续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参与赌博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的案件,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土地管理、政府采购等领域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注重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重大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程序,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深入推进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完善信访督查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三、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食品的行为,规范医药市场。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处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把维护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深入推进乡镇政务、村务和党务公开工作,增强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四、进一步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工作

积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来解决深层次腐败问题。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建立科学的收支分类体系。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完善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和项目公示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跟踪审计,切实加强国有资金的监督。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和处理干预招标、虚假投标和串标等问题。健全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批地用地行为。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交易行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规范化管理。

五、坚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政组织要总揽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密切结合,与开展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同步推进。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引导好、组织好、保护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要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建立科学的责任制落实考评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要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围绕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开拓创新。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有效性,不断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同志们,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市经济发展的宏伟蓝图,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奋力进取,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