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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协第七届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7年提案工作概况
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全体政协委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县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参政议政的政治热情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风貌。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实效明显增强,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审查立案情况。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期间收到提案122件,立案116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作委员来信转有关单位参阅6件。其中:经济类21件,城建环保类30件,农林水类11件,交通类10件,社会事业类25件,社会保障类10件,其它类15件。
(二)办理落实情况。县政府于2007年3月19日将提案交由29个有关部门和10个乡(镇)政府分别承办。通过各提案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提案全部办理结束并答复提案人。提案办理落实和基本落实的108件,占提案总数的81%;正在落实和计划落实的21件,占提案总数的16%;因条件限制不能落实的5件,占提案总数的3%。其中《关于加强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全面提速廉租房建设的建议》、《关于提高社区集体干部、村干部待遇及解决其后续养老保障的建议》等一些围绕中心、关注民生的提案得到重视和采纳,落实情况较好。提案委员会收到提案人《意见反馈表》160份,满意率为99.7%。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坚持“一个标准”。提案工作始终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着力提高整体水平。一是县政府将提案工作的“三化”要求作为衡量提案承办质量的基本标准,对提案办理各个环节的要求更加具体,更加严格。二是政协提案委和政府督查室及时指导和督促承办单位按“三化”标准办理提案,既注重办理结果,也注重办理过程,更注重办理质量。凡不符合“三化”标准的,指导和督促其改进完善。三是提案承办单位质量意识增强,除个别单位外,提案办理基本达到“三化”标准。
2、实行“二次见面”。为确保见面率和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从2007年开始,在原有一次见面的基础上,要求提案承办单位与提案人实行“二次见面”。一是提案办理前与委员见面,根据交通和通信条件,分别采取登门拜访、约谈走访、电话联系、分片座谈等形式,千方百计与提案人沟通,准确了解其意图和要求;二是答复前与提案人见面,沟通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再次倾听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增进了解和理解,尽量让提案人满意。很多单位充分尊重提案人的民主权利,认真落实“二次见面”,详细记载了见面座谈情况。县公安局等单位的见面座谈记录还请提案人签字认可,充分体现出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
3、加强“三项督办”。
(1)重点跟踪督办。重点提案、摘报提案、提案承办大户是提案督办的重点,主要采取上门走访、专题协商、跟踪督办等措施,力求使提案得到较好落实。《为了全县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稳定防疫队伍,确保2007年春秋防疫顺利开展》是七届一次会议的重点提案,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亲自批示和督办,并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研究措施,为落实提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开展调研督办。各乡(镇)联络组和专委会实行专题调研与提案督办有机结合,先后就提案涉及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乡集镇垃圾处理、安全饮水、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分别形成了《建议案》、《参阅件》、《社情民意》,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既履行了参政议政职能,又推动了提案办理。
(3)实行联合督办。从2007年开始,提案督办改变了以往各自为阵、单打独斗的局面,由政府牵头、人大、政协联合督办,既加强了督办力量,加大了督办力度,又减轻了承办单位的压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4、狠抓“四个环节”。
(1)优化服务环节,提高工作水平。一是优化源头,夯实基础。利用政协全会进行委员培训,引导委员围绕中心,关注民生,聚焦热点,对准难点,增强提案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在此基础上,依托各联络组、专委会组织委员学习,通报有关情况,开展视察调研,拓展提案来源,优化提案选题。二是坚持标准,“三审”立案。全会期间收到的提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按照《提案立案标准》进行“初审”;全会后提案委员会与县政府办公室进行“会审”;最后提交主席会议“终审”,确定立案提案和重点提案。三是规范运作,准确交办。对无法归口办理的提案实行同时承办,如关于各乡集镇垃圾处理和乡村公路管护问题的提案,其职责在各乡镇,则将提案复印后交各乡镇同时承办。对重要提案、雷同提案进行整理摘报,呈有关县领导批示后,责成有关单位办理,尽量减少承办单位阅办提案的难度。
(2)注重宣传环节,扩大提案影响。一是将提案工作文件、提案目录、承办单位、提案摘报等在《*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集中组织了二次提案办理专题电视报道;三是利用《*网》、《*公众网》、政协简报,及时通报提案工作动态和提案办理经验,扩大了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3)突出评议环节,增强办理实效。根据建办文[2005]45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提案办理实效,2007年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在自我评议、委员评议、考核评议三结合,实行量化考评的基础上作了适当改进。一是突出重点,对提案办理大户分别评议,对承办提案较少的单位集中评议。二是改联名人参与评议为第一提案人参与评议,既简化了评议程序,又减轻了承办单位负担。实行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拓展了参政议政平台,拓宽了民主监督渠道,促进了提案办理标准化,增强了提案办理实效。
(4)强化领导环节,确保高效运作。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德义强调,要用“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尽量解决好提案提出的问题,各分管副县长将提案目录随身携带,把提案办理纳入检查、调研的内容。二是县政协领导把提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既挂帅又出征。三是各承办单位分别成立了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专题会议研究,专班专人办理;县建设局、水利局等单位把提案办理纳入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全年工作重点之一;红岩镇政府在办理关于建立垃圾处理场的提案时,将上级奖励的5万元全部用于垃圾处理场征地;长梁乡还对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主要工作差距。七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提案质量不平衡,委员参与率不高;二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与委员见面沟通不到位,提案办理不规范,落实力度不大;三是提案工作中,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不及时。这些差距,应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二、2008年提案工作要点
(一)坚持“三性”原则,优化提案源头。全局性、科学性、操作性是衡量提案质量的基本原则。要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数量是基础,质量是生命。只有质量较高的提案,才能得到重视并发挥作用。今年的提案既要求有数量,更要求有质量,实现由数量型向数量质量并举型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县情,找准服务经济大局与发挥提案优势的结合点,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关心的难点问题,扬长避短,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科学分析,合理建议。做到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建议切实可行。力求以质取胜,多出精品。
(二)加强“三方”沟通,当好桥梁纽带。提案委员会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在提案立案、交办、督办、评议等各环节加强与政府督查室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做好上门走访、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及时掌握承办进度和质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三是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切实做好提案征集、意见反馈、民主评议过程中的引导、指导、疏导服务,营造更加和谐的提案工作环境。
(三)完善“三化”建设,提高整体水平。提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文件和《政协章程》、《提案工作条例》是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依据。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县政协就提案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为我县提案工作“三化”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要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探索提案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健全完善提案工作“三化”体系,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突出“三率”标准,增强办理实效。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是检验提案办理实效的主要标准。提高“三率”,就是从整体上提高提案办理质量。要强化提高“三率”的具体措施,加大“三率”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三率”达标,增强提案办理的实效性。
各位委员: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位委员和政协工作者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各提案承办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县政协七届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把提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