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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各项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府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努力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进展。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正确决策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各市县政府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其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充分征求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必须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否则,行政机关不能进行决策。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必须实行社会公示和听证,并将公众意见的吸收和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在这个环节中,尤其要注意倾听各种不同声音、反对意见,对其认真分析、合理吸纳,使我们的决策更加科学有效。第二,集体决定。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规定要求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第三,建立纠错机制。我们不能保证所有决策都百分之百正确。但我们要保证,一旦发现决策失误,能够及时改正。要有这样一套行之有效的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第四,依法惩处。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决策者的责任。为此,各市县政府要抓紧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并严格依照执行。
(二)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市县政府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首先,要合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市县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不得施行。其次,要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必须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第三,要备案。备案机关发现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同时,要积极受理、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法律制度的全面正确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市县政府及其各部门担负着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
第一,要严格执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敢于碰硬,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前,要重点查处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和假药劣药、危害生产安全、乱占耕地、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恶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坚决纠正执法中的办事拖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塑造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第二,要规范执法。要对行政裁量权进行规范和限制,结合实际明确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减少行政执法人员的裁量度,防止行政裁量权的滥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逐步扩大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领域和事项,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继续做好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建立健全相对人违法行为的记录制度,切实改变“运动式”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比处罚先行,执法与疏导结合,实行文明执法,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解决执法与利益挂钩的问题,坚决防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第三,要加强监督。各市县政府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要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特别要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法的各项规定进行了细化,增强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可操作性。各市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
第四,要强化责任。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已于6月1日开始施行。各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严肃查处滥用权力或不作为、贻误工作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挥霍国家资财等行为。对违法行政行为,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追究,依法惩处,决不能搞“官官相护”。要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各地方可以在这方面先行一步,积累经验。
(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
转变政府职能,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坚决杜绝各种变相许可行为。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该退出的退出、该补位的补位,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政府抓经济工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上。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保障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干涉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要加强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的培育、规范和管理,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社会组织,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政务大厅,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
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决定着依法行政的水平。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公务员法律素质的培养,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和机制,强化培训、考核和督查,大力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努力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法治意识的管理者、领导者。
第一,领导干部要带头。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想问题、办事情都要首先问一问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合不合法,养成依法办事,按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习惯。领导干部工作任务繁重,不要求都成为法律专家,但对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要熟悉,不能做错了事、违了法还不知道。领导干部要坚持通过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定期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本领。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法律素质。
第二,要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要制定培训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对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都必须经过法律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上岗执法;对在职执法人员要定期进行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严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要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
第三,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依法行政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市县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倡导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打牢推进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
(六)切实做好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政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风建设、预防腐败现象,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条例的各项规定,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要抓紧清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保障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