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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就今年我县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主要情况及明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向各位代表作以汇报,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今年我县检察工作及队伍建设的主要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及市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全力为我县改革开放和突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推进“平安*”建设
我们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方针,切实发挥侦查监督和公诉职能。今年1——10月份,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3件2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2件27人,批捕率为95%,不捕1件2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35件40人,经审查向县法院提起公诉32件37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2件2人,改变定性3件3人,决定不起诉1件1人。工作中一是紧密结合我县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实际,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课题,积极探索贯彻运用这一刑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坚持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司法政策、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二是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意识与人权意识,正确处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关系,既保证在法定时限内提前办结案件,又坚持在批捕、起诉工作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把每一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今年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100%。三是在办案中根据犯罪的不同情况,实行全面把握、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四是进一步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依法打击犯罪,共建“平安*”的强大合力。五是建立起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查程序,对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共8件8人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和从轻处理。六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院在全县“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中,组成专门工作队,由院领导带队分赴三个乡镇开展矛盾排调和法制宣传,促进了基层平安创建和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今年1——10月共受理经济案件线索14件,初查14件,决定从中立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通过办案追回赃款2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把反贪和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办案工作组织领导,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分析研究我县反腐败形势,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搞上去。二是突出办案重点,狠抓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我们以金融和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抓住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征地补偿环节,仔细排查、深挖犯罪,有效提高了成案率。同时狠抓办案质量,依法规范侦查办案活动,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全面收集、及时固定证据,审讯工作一律在讯问室进行,做到看审分离、文明执法。三是强化侦查意识,领导带头办案,扭转工作被动局面。今年九月全市反贪工作现场会后,我们针对本院反贪工作滞后问题认真研究工作对策,提出严格自侦工作管理,强化证据意识、初查意识、保密意识和团队意识,确保办案质量、办案安全,奋战一个月坚决完成年度办案目标任务的工作要求。院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反贪干警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深入案件高发领域和热点行业摸排线索,在一个月内成功查处了四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举扭转了我院反贪工作被动局面,完成了市院下达的全年反贪工作任务。四是针对反渎职侵权犯罪新形势,我们从查办案件和专项宣传两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渎检工作。共初查案件线索4件,从中立办滥用职权1件1人。在专项宣传中,我们集中开展了设点宣传和巡回宣传,深入事企单位和社区宣传,接受干部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扩大了渎检工作影响。五是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系统预防、项目预防和个案预防,在教育、扶贫等行业开展系统预防2个,项目预防3个,个案预防4个,举办法制讲座4次,与有关单位联合召开预防座谈会4次,撰写预防调研文章3篇。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公正司法。一是依法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在立案监督中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2件2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6件6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在侦查监督中,对八类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侦查,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8份,公安机关均予采纳。公诉部门积极介入重大和有影响案件侦查工作,依法追捕追诉1件1人。二是依法开展审判监督,促进公正判决,维护国家法律严肃性。三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巩固提高最高检授予的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水平。认真开展专项检察,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联合下发通知规范监外执行工作得到市院肯定并转发全市县、区院借鉴。狠抓看守所安全防范,发检察建议3份;发现了汪某因已过哺乳期而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及时建议柞水县公安局予以收监。确保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四是积极开展民事行政检察,依法维护申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今年共受理5起民事申诉,经审查决定立案3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2件,中止审查1件。同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维护法院正确判决。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强化法律监督、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为我县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坚持不懈地抓思想政治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广大检察干警。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执法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突破发展。二是以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在活动中组织全院重点学习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6·25”重要讲话精神及法治理念教育、警示教育读本,联系队伍实际及时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转变执法作风,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的检察官政治本色,做国家法律捍卫者和公平正义守护人。三是狠抓领导班子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提升领导素质,增强执政能力。加强对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班子。四是落实检察官素能养成制度,积极推进专业化建设。坚持机关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使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继续深入。五是认真开展“商山深处党旗红”党建主题活动,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加强以学党章为中心的教育培训,在建党86周年之际举办了题为“创一流业绩,树党员形象”系列活动,并组织全院干警赴革命圣地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使大家受到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熏陶。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工作,尽力改善办公条件。
回顾今年以来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法律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两房”建设任务紧迫繁重。对此,我们将立足实际,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下,采取有措施,扎实有效地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08年检察工作安排意见
2008年是我国改革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我县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胸怀全局,立足本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依法治县,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强化法律监督力度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推动我县检察工作健康全面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1、依法认真履行侦查监督、公诉职能,为维护全县治安局势稳定不懈努力。要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狠抓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以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适时介入重大案件侦查活动,准确掌握和适用逮捕、起诉条件,依法快捕快诉,防止超期限办案。与此同时,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加强犯罪预防和法制宣传,推进我县平安创建工作。
2、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要毫不动摇地狠抓查办案件工作,努力实现“稳定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的目标。办案工作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严肃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严肃查办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四是严肃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以及国企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五是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要进一步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能力,加强举报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我县社会和谐、经济突破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执法环境。
3、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要加强立案监督,着力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批捕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防止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在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裁判监督上,要坚持实体监督和程序监督并重,努力提高刑事和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准确率。控申检察要切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及时查结控申案件,在巩固省级“文明接待室”基础上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强化刑罚执行监督,要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问题,巩固提高二级规范化检察室工作水平。
(二)切实加大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力度,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
要深刻认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作为检察机关当前的重要课题,继续在法定范围内积极探索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当前要重点研究如何落实好依法从宽的要求。在审查逮捕中,要严格依法掌握逮捕条件,对可以从宽处理的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审查起诉中,要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对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有自首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可依法不起诉。在刑事诉讼监督中,也要根据以上精神,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是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建设。三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坚持用以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对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按照最高检的要求,以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为重点,大力弘扬五个方面作风,把作风建设的成效转化为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实际行动。五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官的职业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化检察人才。六是继续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依靠县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与支持,抓好检察人员有关待遇的落实和检察“两房”建设与后勤保障工作,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队伍的创造力和战斗力。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党的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检察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自觉接受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及时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确保县委的重大决策得到贯彻执行,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我们要从维护宪法原则的高度,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坚持严肃认真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和事项,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对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出了全面部署,检察机关的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高举旗帜,不辱使命,以本次代表视察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动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求真务实,开拓奋进,为我县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突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各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