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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努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体现以人为本思想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从2004年初开始,我市新干县率先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到目前为止,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办结企业和群众各类投诉518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督查*8次,给予通报批评、岗位调整、效能告诫等117人次,通报批评单位85个。通过两年多来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广大干部群众普遍感受到了机关办事效率更高了,干部服务意识更强了,经济发展环境更优了。下面,笔者结合该县抓机关效能建设中的一些做法和经验,谈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机关效能建设的现实动因
当前,在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虽然干部队伍作风和办事服务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干部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惯性、惰性、任性”等诸多问题,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对这些问题党纪国法管不上,部门机关不便管,这些小问题往往影响政府形象,破坏干群关系。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正是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强力手段。
第一,机关效能建设是改进干部作风,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除具备财力资源、地理位置、水电交通等硬环境外,搞好软环境建设,也是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而搞好软环境建设,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从总体上讲,当前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经济发展环境在不断改善,机关工作不断提高,但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缺少管用的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的办法不多,以制度管人的有效途径不畅。在处理影响破坏投资环境行为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二是在中心意识方面,有的部门大局观念不强,部门利益至上,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诿扯皮,拖着不办,变相执行甚至不执行,存在“中梗阻”。三是在机关作风方面,有的部门形式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服务质量差,处处设卡;有的环节和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有的部门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散漫,纪律松懈。四是在执法执纪方面,有的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不依规章办事,吃拿索要,以情代法,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三乱”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态度蛮横,故意刁难群众等。五是在为民服务方面,有的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态度不好、作风不实,存在“门难进、人难找、事难办”现象。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做好的事情没有做好,一些本来应该及时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一些本来可以缓解的矛盾得不到缓解,严重制约了机关职能的发挥,损害了一个地区的发展环境,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就是要切实解决机关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硬发展。
第二,机关效能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迫切需要
近几年来,很多部门和单位通过开展基层群众评议机关、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承诺等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但与市场经济发展和党中央、国务院对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相比,我们的机关单位还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机关行政服务机制尚未理顺,运行程序还不够规范,机关效能亟待提高。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就是要通过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就是要通过创新服务流程,克服和纠正行政审批环节多、执法行为不规范、程序不严密、时限不确定等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实现机关服务提速提效。
第三,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开展效能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看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一看是不是高效,二看是不是廉洁。勤政问题更多地表现为办事不快、不好,不作为和低效率;廉政问题更多地表现为办事不公、不廉,乱作为和谋私利。在实际工作中,勤政方面的一些问题往往反映和潜伏着廉政问题、腐败问题,而廉政方面的一些问题往往也暴露出勤政方面的问题。所以要辩证地把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统一起来抓,既要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下功夫,也要严格依法行政,在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上做文章,让每一个机关干部做到既优质高效服务又廉洁服务。
第四,机关效能建设是加强源头治理,构筑惩防体系的迫切需要
在反腐败斗争中,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的漏洞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法制建设非常重要。效能建设中结合实际出台的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就是通过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各机关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管理事务,依法行政。效能建设还可以通过机构精简、合理配置,大力推进审批制度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行政管理,使工作真正转到加强宏观调控制定运行规则上来,从体制、制度、机制和管理上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由此可见,开展效能建设,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是标本兼治、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综合性措施。
二、机关效能建设的初步尝试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程序要求高。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要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求真务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能否取得实效,主要领导是关键。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负起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机关效能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既“挂帅”,又“出征”,腾出足够的时间,拿出相当的精力,把机关效能建设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要明确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同时做到领导机构、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五落实”。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该县一开始便组建了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的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县长和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领导为正、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机关效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把原有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和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合为一体,新组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做到人员、后勤、经费“三保障”。各地、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安排了专职人员,并把全县119个单位划分为一、二、三类效能建设考评单位,在全县构成了一个上下联动的机关效能建设网络,从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发动。宣传工作是做好效能建设工作的有效手段。要提高干部、职工、群众对效能工作的认识,宣传工作必不可少。效能建设工作未开始,就要对个宣传进行总策划,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出板报、发宣传资料、座谈会等形式介绍效能工作的意义及进展情况,大造宣传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广泛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在这方面,该县非常重视,专门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辟了专栏,实行栏目、时间(每周一期)、体裁(政论时评和新闻跟踪)“三固定”,组织了*7个重点部门的领导在电视台作承诺发言,在50多个主要窗口单位、服务部门以及工业园区和县城广场设置了“如果您对机关办事不满意,请拨打投诉电话2610110”的宣传牌。同时还通过新闻媒体、编发简报、张贴宣传资料、设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开展宣传咨询等,多形式、多层面地进行宣传,扩大影响,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人心。
(三)加强制度建设。效能工作,就是要规范人的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开展工作,单位、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部门,要制定出台与实际工作相关的工作制度。同时注意加强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使机关管理切实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效率不高等问题,真正步入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自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以来,该县先后制定出台规范配套性文件11个,在全县119个单位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否定报备制、政务公开制、考勤制、失职追究制等8项制度,同时要求做到“两卡四上墙”,即机关工作人员佩戴胸卡、设置桌位卡,工作机构示意图、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行为规范四上墙,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督查是确保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的有效保证。效能办要成立专门的督促小组,聘请效能监督员,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从影响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中梗阻”问题入手,从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有的放矢地开展。要善于抓典型,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带动面上工作的深入。通过认真严肃的督查指导,强化各单位领导干部抓效能建设的责任意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个别单位不整改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等。保证机关效能建设方向不偏、步骤不少、标准不降、扎实有效。该县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做法,一方面充分发挥效能投诉中心的主渠道作用,按照有诉必理、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纠、限时办结、逐件反馈的原则,认真受理和办结群众的投诉件,同时通过实行基层效能工作月报制和定期专项督报制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查和与领导的联系沟通。另一方面,坚持专门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从社会上聘请了42名效能监督员和20名内线监督员,不定期组织他们明察暗访。仅2006年,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14次,其中开展“四条禁令”专项督查*次,上下班纪律、会风等效能督查4次,防汛、生猪增值税征收、乡镇干部农忙期间在岗情况、《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和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清理、网吧经营等专项督查7次,有力地确保了政令畅通。
三、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探讨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创新性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必须“摸着石头过河”,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通过该县两年多的运行,笔者认为要想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内容不断出新、成效不断凸显,使之成为一项长期性、制度化的工作,关键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努力。
(一)必须不断强化中心观念和服务意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体现执政为民,促进发展。要始终把服从服务经济发展、关注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主动介入,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确保政令畅通。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有重点、有选择的开展工作。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效能建设的标准,想群众所想,急企业所急,通过抓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促使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服务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基层矛盾,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只有这样,机关效能建设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才能有机地融入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信任。
(二)必须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行政效能监察到机关效能建设,最大的变化不仅是外延的拓展,关键是主体的转变。行政效能监察的主体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而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则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各行政职能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涉及面广,需要方方面面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如果主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那么工作中就会出现一盘散沙,相互扯皮,许多问题就不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就要求有一个权威的常设性组织机构,实行高位推动,把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力量凝聚起来、作用发挥起来。其次要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做到目标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再次,要使各基层单位充分认识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促进部门工作的有效载体,从而自觉地接受监督,主动地开展工作,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否则,就有可能使机关效能工作成为一阵风,虎头蛇尾,难以长期坚持,甚至有时还会因为领导的变化而半途而废。如我县在机关效能建设的整体工作框架中,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协调,并对机关效能建设提出建议、措施和要求,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效能投诉中心具体负责各类投诉件的调查与处理;县政府办公室及法制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绩效考评,并对党员干部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行为制定相应配套的处理办法;宣传部门牵头抓机关效能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造势。同时,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机关效能办公室,分别负责本单位的机关效能工作,从而在全县形成了一个上下联动的机关效能网络和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必须充分发挥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能作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改进是必要的,但也是不够的,还需要一种来自系统外部的监督、协调、检验、考评。这就要求建立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使投诉中心成为一个群众有话可说、有意见可提,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平台。同时对机关作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认真查处,严肃查究,坚持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处分的处分。党委、政府出台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人人必须遵守,必须坚决服从。无论什么人,凡是群众投诉的,一律要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的,一律要追究责任;凡是对本单位效能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一律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真正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并且在赋予其调查权、告诫权、监督权、奖惩权等的同时,明确其工作职能,规定其工作范围,使它既能大胆地履行职责,又不会越俎代疱、取代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所以对于投诉中心,不但要在机构的设置、人员的编制、经费的投入上予以落实,还要不断加强其自身建设,使之不但是抓效能建设的专职部门,而且是展现效能建设的窗口单位,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它的监督协调作用,做到有位,有威,有为。
(四)必须逐步建立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作为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要想机关效能建设成为长期性、有效性、制度化、规范化的“永不竣工的民心工程”,关键是要在制度上、机制上和体制上求突破,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机关效能建设管理模式。一是要把机关效能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范围,对领导不力、重视不够、管理不严、工作不实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从而把机关效能工作转化为领导干部自觉的行为,变外部压力为内在动力,使领导干部成为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宣传、执行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以此带动各级机关、各级机关干部“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二是要建立部门和个人绩效考评办法,并充分运用好考评成果。只有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办法,对机关每个干部实行定岗定责,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竞争激励机制,才能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机关效能建设成为机关干部规范自身行为、勤政廉政的内在源动力。三是要制定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操作有序的机关效能建设惩处办法,对涉及效能建设的对象范围、违纪界定、处理原则及操作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使机关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从而不断规范自我言行,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同时也使各级党委、政府在具体操作中,可以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避免在惩处过程中存在时紧时松、畸重畸轻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