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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管理创新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抓重点、攻难点、拨亮点,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破解难题,保障发展取得新成效。*年,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解难题、保发展、促节约”的总体要求,创新思路,开源节流,想方设法破解用地难题,保障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坚持有保有压,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发挥计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方向的调控作用,及时将国家下达我省的18万亩农用地转用计划分解下达各地。其中省控独立选址计划6.7万亩,优先保证了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用地,全年共安排6批、144个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提高计划使用效益,对57个投资1亿美元左右的外资项目及重大民资项目,实行建设用地由省点供,涉及总投资55亿美元、312亿人民币。点供项目遍布苏南、苏中和苏北,其中投资额超过3亿美元和20亿人民币的项目比去年增加69%。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积极参与调控固定资产投资,开展全省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合理制定违规用地的处理措施。主动为南水北调、“六路一桥”等省内重点急需建设项目做好用地服务工作。*年,土地供应基本满足了全省经济发展合理的用地需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得到了有力保障。
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始终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解难题、保发展的工作着力点,加快形成控增量、用存量的倒逼机制。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从规划选址、用地标准、投资强度等方面,严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年,省级建设用地项目预审233个,核减项目用地3000多亩。强化用地批后监管,开展全省存量建设用地专项检查,大大提高了供地率。建立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以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调查评价工作,并通报排名结果。全省有40家开发区达到了省定投资强度的要求,主要集中在苏州、无锡、南通等地。南京、常州、镇江、淮安、江阴、东台等地,积极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和闲置土地。无锡市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对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扬州、宿迁、昆山等地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既节约了用地,又降低了企业成本。*年,全省使用存量土地占到了供地总量的四分之一。
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省是全国首批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相挂钩试点省份。全省第一批75个、1.51万亩挂钩试点项目区的挂钩周转指标,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使用。第二批71个挂钩试点项目区1.77万亩指标和方案,也已通过国家审查。推进易地开垦耕地直接挂钩,全省通过直接挂钩方式易地开垦耕地19.05万亩,苏南向苏北注入资金13.47亿元,实现苏南、苏北之间资金、资源的优势互补。发挥土地开发整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组织实施百万亩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一年来,全省投入资金32.8亿元,实施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589个,开发整理土地139.8万亩。其中,全省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完成新增耕地33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
(二)强化监管,保护资源获得新进展。一年来,我们综合运用了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管理,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得到有效落实。
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省政府下发了《江苏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省辖市市长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第一责任人。南京、南通、泰州等市制定出台了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提高占用耕地成本,省政府调整了耕地开垦费标准,苏北、苏中、苏南分别提高到每平方米9元、11元、13元。坚持以建设促保护,启动了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金坛、兴化、睢宁、大丰、东海等5个县(市)被确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初步确定宜兴、新沂、赣榆、洪泽等7个县(市)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活动,全省县级达标率实现60%以上,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盐城已全面达标。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制度建设,重点抓好项目库和省以上投资项目的实施验收,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连云港、盐城等地加大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的投入。扬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土地复垦整理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全程监察机制。
土地审批和供应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13个省辖市前期研究工作全面完成。编制并实施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严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关口,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建立建设用地网上全程实时跟踪监管体系,完善地价动态分析和信息制度。全省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探索工业项目用地的公开竞价出让办法,无锡、扬州、昆山、江阴等地成功举行工业用地挂牌、拍卖出让,其中扬州市所有县(市、区)都试行了工业用地公开出让,为在全省全面实行提供了经验。
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阶段性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第一阶段的整顿工作,国家九部委检查验收组对我省整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全省查处无证开采268起、越界开采64起,限期整改213家,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矿山201家,对重点矿区进行了集中整治。徐州市加大矿山整合力度,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进一步提高。省政府批准了11个省辖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省首轮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圆满完成。全年颁发采矿许可证1184个、勘查许可证101个、地质调查证10个。完成重要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68个。全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突破1亿元。全年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875宗、成交价款8589万元,出让转让探矿权11宗、价款2219万元,矿业权评估项目29宗、评估价值1.67亿元。地质勘查工作得到加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地质勘查项目,全年获得批准项目44个,财政投入经费5707万元,比上年增长87.7%。11个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2个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1.3亿元。全省在建的11个地热钻井中,有5个成功出水。
开展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工作。全省调整划定开山采石禁采区88个、禁采带62条,禁采区面积1.1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11%。探索露采矿山开采现场监督管理模式,制定出台了暂行办法,苏州、南京、镇江等市进行了监理试点。以露采废弃矿山为重点,大力开展“百矿环境整治”工程。全省实施治理矿山项目130个,投入资金2亿多元,其中年度国家财政投入3150万元、省财政投入2152万元,为历年最多。实现山体整治与复绿面积194万平方米、废弃地整治1.71万亩。沪宁高速南京段沿线等热点区域的采石宕口,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恢复。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争取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10个、资金3150万元。
(三)严格执法,维护权益实现新突破。从维护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出发,我们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加大力度,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资源权益。
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有效遏制乱占滥用耕地。开发区清理整顿全面完成,开发区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得到落实。全省共保留开发区136个,其中国家级27个、省级109个,规划面积847.86平方公里,我省开发区的数量和规划面积均列全国第二位,其中国家级开发区列全国第一。经过整顿,新增省级开发区34个。对违法用地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省级巡查和立案查处力度,先后对13个省辖市、40个县(市、区)、43个开发区和165个乡镇开展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利用卫片对部分市县的新增建设用地进行监测检查。会同省监察厅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省厅公开查处12起违法用地典型案件,目前基本处理到位,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预防为主的机制逐步健全,大丰市局建立“全员执法、全面覆盖、全程管理”的执法监察制度,昆山、江宁局实行“110”土地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体系,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扶持,省政府规定在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每个被征地农民就业扶持费1000-*0元。泰州市认真实施“两公告一登记”和听证制度,保证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监督权。太仓市实施被征地农民接轨城镇社保、医保、就业政策,被征地农民就业率80%,纳入“城保”覆盖率87%。加强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至*年底,全省累计发放土地证书2333万本,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覆盖率,分别为85.2%、66.8%、81.8%。全年共受理各类土地权属纠纷692件,妥善解决争议659件,促进了社会稳定。
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批准实施了《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突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全省汛期共发生滑坡、崩塌等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20起,成功预报灾害11起,避免了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镇江、徐州、连云港、常州、扬州、无锡等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由于各地防治措施到位,全省未发生一例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加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治理力度,全年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7个、投入资金910万元。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备案727个。开展仪征、丹徒、新沂等7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项目。开展苏中地区网络建设,完善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四)创新管理,服务社会树立新形象。*年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管理创新年”,各级部门坚持行政为民,推进管理创新,改进方式,提高质量,展示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推进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实现全面、实时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制定了厅重大事项会办会审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运作,扩大网上审批范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政务信息网上实时、公开机制。年内政务信息2346条,其中国土资源审批结果1856条。我厅政务公开的做法,得到了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肯定和推广。宿迁、淮安等6个市局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南京市局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执法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审批。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23件。开展了《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省厅及南通、昆山、金坛、东台市局等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
加快信息化建设,为社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编制实施了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基本建成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13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局的局域网全部建成,广域网全部连通。完善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在金坛、大丰、兴化等7个地区开展建设用地远程报批试点,初步实现了报件网上传输。完善省厅门户网站建设,在省级机关网站测评中名列第八。组织开展了全省系统网站测评活动,增强网站的社会服务能力。南通市局将土地登记发证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徐州市局开通了网上直接申请办证业务。金坛市局建立基层国土资源所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了“让数据在网上跑,不让百姓到处跑”。南京地质博物馆改造后重新对外开馆,强化了对社会地质科普宣传的功能。
坚持科技创新,基础业务水平得到提升。完善“以图管地、以证管地”的地籍管理机制,组织开展“515”大比例尺的城乡地籍一体化工程。*年,全省城市市区地籍调查完成94.3%、建制镇完成82.8%、农村居民点完成50%。有40%县(市)开展了1:1000、1:5000比例尺的土地更新调查。全省1:1万基础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全部建成。“515”现代地籍成果,在城市建设等公共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加强对综合统计资料整理和分析,深入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强化地质资料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全年汇交成果地质资料78种,完成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存储1016档。编撰出版了省地质资料馆馆藏地质资料开发利用指南,实现了资料信息的社会共享。
(五)完善体制,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适应新形势、履行新职能、完成新任务,一年多来,我们在全省系统深入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队伍管理体制理顺,运行机制健全,队伍素质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国土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出台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规定、省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法、省厅干部教育培训规定,规范了干部人事工作。强化市局领导班子建设。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拓展干部使用空间,积极进行县(市、区)局主要领导职级高配、市局非领导职务选配工作,先后对11个市局、38名干部进行了考察任用,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干部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以各类教育为载体,推进大规模的干部培训。举办了首期市局级后备干部赴港澳培训班,第五期市、县(市、区)局长培训班和第十一期县市长研讨班。*年,全省系统1.4万人参加了各种学习培训,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升。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在全国省级地调院率先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无锡市局积极探索国土资源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全系统共有47个单位(系统)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行业),117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594个单位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盐城市南洋国土资源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活动。注重强基固本,加强基层建设,大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活动。召开全省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会议,表彰30家优秀国土资源所,在全系统掀起了新一轮抓基层、打基础的高潮。省厅安排*万元资金扶持苏北5市、20个基层所建设,起到良好导向作用。苏北地区基层所建设的进度加快,盐城、宿迁市局加大投入力度,年内投入资金额超出了计划的50%以上。苏州市在常熟、吴江推广设立副科级建制的中心镇国土资源分局,靖江、滨海等地根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对国土资源所进行撤并、整合,组建分局或中心所,促进人员更集中、分工更细化、责任更明确、管理更科学。
测绘管理和地勘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十一五”测绘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完成。测绘监管力度加大,全年审批各类地图(集)130余份,严肃查处违法测绘案件14个。新一轮基础测绘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向社会提供测量控制点932个、数字地图7117幅。省地勘局、省有色地勘局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发挥地质科技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积极开拓两个市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年,省地勘局实现经济规模13.3亿元、收入11.1亿元,均比上年增长10%以上。省有色地勘局全年完成总产值7.25亿、收入6.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51.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