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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组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3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任务。厅党组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马上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振霖同志还要讲话,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我们这次会议也十分重视,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同志亲临会议并要作重要讲话,会后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一、*3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年,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工作大局,密切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按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及厅党组的要求,积极开展以三项任务为重点的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察,积极为全省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水利事业的发展。
(一)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加强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年,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都能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层层抓责任制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到相关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并注重落实责任追究的规定。在去年召开的全省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厅党组与厅属各单位党委(总支)、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厅机关和部分厅属事业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就本人在党风廉政方面向厅党组作出承诺,签订了党风廉政承诺书。厅党组制订了《*3年*省水利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处室责任分解的意见》。对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各市和厅直各单位也分别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或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等形式,具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徐州、无锡、淮安等市也在科以上干部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制。淮安市水利局还将9名局党委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在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2、硬化工作标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同时,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还分别采取措施,切实加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责任落到了实处。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省厅成立了*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从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工管处、河道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八个检查考核组,由厅领导和厅党组成员带队,于*3年12月下旬至*4年元月中旬,对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省淮河入海水道建设管理局等42个领导班子、124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组共组织了42场述廉报告会,26个座谈会,参加座谈会共236人,进行个别谈话168人,查阅了有关档案材料和工作台帐,组织了对42个处级领导班子及124名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
参加测评的有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机关中层干部、职工代表、所属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共799人,发放测评表799份,收回有效测评表794份。测评结果为:领导班子优秀、合格合计得票率达到90%为“好”的单位34个,在70-89%之间为“较好”的单位5个,在50-69%之间为“一般”的单位3个。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优秀、称职合计得票率在90%以上的80人,在70-89之间的42人,在50-69之间的2人;领导班子成员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好、较好合计得票率在90%以上的73人,在70-89之间的48人,在50-69之间的2人。
检查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对42个领导领导班子提出整改意见共172条。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加强对责任履行情况检查考核,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通过了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厅党组的考核。根据省委部署,*3年9月15-16日,以省委副书记张连珍同志带队,省政法委副书记缪蒂生同志为负责人的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对我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组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会,听取了厅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离退休老同志、机关干部和党风廉政监察员等参加的座谈会3个,与22位厅领导班子成员、处室负责同志和厅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查阅了有关书面资料9类*余卷,组织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我厅领导班子好和较好合计得票率为95.14%。班子成员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优秀、称职合计平均得票率为93.94%,在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好、较好合计平均得票率为93.13%。班子成员在执行责任制方面优秀、称职合计最高得票率为96.37%,最低为91.52%;班子成员在自身廉洁自律方面好、较好合计最高得票率为96.97%,最低为89.09%。
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从五个方面充分肯定了我厅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厅党组做到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岗双职”,完善了各项制度,加强了廉政教育。严格检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为水利改革和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提出的三条整改意见,厅党组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书面向省委、省纪委作出汇报。
常州、苏州、南通等市水利局也积极做好准备工作,配合地方党委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4、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一是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能根据年初的工作部署,重点加强了对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水利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打招呼、不准批条子,不准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和《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三是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根据省清房办及各市清房办的统一部署继续做好清房工作,厅清房办在*2年清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超标人员的整改落实处理,对省清房办、省级机关清房办转来及自收的21件举报,组织力量逐一进行了核查;整理各类归档材料34卷,为清房检查验收做好基础工作。*3年9月2日,厅清房办以较高的整改到位率通过了省清房办组织的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为我厅《干部住房情况登记表》登记率、公示率和超标人员应整改率均达到100%,超标人员的整改到位率已达94.7%。通过清理,全厅(包括在宁厅属单位)共有31人房改购房超标面积336.66平方米,已补交超标款43.8929万元;7人超标租用公房118.39平方米,已全部调租到位(包括房改购房和租用公房均超标的2人),共补交到*3年6月份超标面积租金5582.64元,超标部分全部按规定进行了3倍加租。目前,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也都通过了清房验收。
(二)进一步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
*3年,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对上年度遗留的“301”案件,继续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追赃和起诉工作。经二审终审,涉案人员荣义坚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常宁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王跃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301”案涉案人员也已移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进入党政纪处理程序。盐城、宿迁、镇江、扬州等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都立案查处了违法违纪案件。围绕查办案件,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认真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接待来信来访181件,其中驻厅纪检组共收到人民来信65件,转有关市水利局和厅属单位办理41件,要求报结果的26件,已报结果19件;自查24件,已查结18件,查结率达75%。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报结果的2件,均按要求上报了查处结果。无锡、南通、宿迁等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信访户或集体信访的稳定工作,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2、围绕查办案件,积极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据统计,全省水利系统在查处案件和调查人民来信中共挽回经济损失279.6万余元。如*3年4月到5月,驻厅纪检组根据厅领导批示和人民来信反映的问题,先后三次组织审计人员对省水建总公司二公司、基础公司职工集资购买设备经营收支情况和二公司邵仙套闸项目部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查明了二公司集资购买的卡特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采用虚报工程量,提高单价等手段,多向单位结算收入224万余元、二公司土方工程处出纳会计张某涉嫌私吞存款利息等问题。在向厅领导汇报后,向省水建总公司提出了五点纠正和处理意见,并将多结算收入224万元全部没收上缴。又如,根据财务审计处对原省水利科学研究所负责人离任审计中发现的线索,驻厅纪检组于3月下旬到4月上旬,对原省水科所扬州材料结构研究室现金会计孙某某立案查处,并实行“双规”。先后协调组织了10余人参与外调、审计和谈话工作,经过半个多月的内查和外调,终于查明孙某于1994年至*1年间共挪用单位公款近40万元的违法违纪事实,并将此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现孙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1、年初驻厅监察室提出了《*3年全省水利执法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了执法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内容,强调了对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防汛资金、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国债资金管理使用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围绕水利中心工作,重点加强了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分别从水利建设资金的使用、实行“四制”的情况和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等方面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省重点水利工程的监督工作,先后在省检察院和水利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上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
(1)驻厅监察室继续配合省监察厅对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开展执法监察。全年共对防汛道路、管理设施等招标项目开展5次现场跟踪监督,通过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委产生和评标等程序的监督,保证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行。通过公开招投标,节约投资1300多万元。淮安和盐城两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继续配合市监察局对地方负责建设的入海水道建设项目及灾后重建工程进行了执法监察,
(2)*3年,我厅还配合省监察厅,将省南水北调东线*段工程列入两厅执法监察的工作重点,联合制定下发了《省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执法监察实施意见》。完善了执法监察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成立了以省纪委执法监察室王世平主任为组长,驻厅监察室、扬州市监察局和扬州市水利局监察室参加的执法监察组。并实行派驻制,在工程现场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为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3年度,执法监察组克服“非典”的不利影响,采取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力度,共参与了27个标段的招投标监督工作。同时,执法监察组还积极推行“双合同”制,将廉政建设合同列入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在廉政建设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建设中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享有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并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监督办法。这对约束工程参建单位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相互监督作用。
(3)认真查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秩序。去年10月底,根据群众举报和厅领导的批示,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厅招标办、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和连云港市水利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查阅招投标资料、找相关人员谈话,查处了赣榆水建等四家单位在赣榆县*3年度海堤达标一期工程中串通投标的问题。调查组及时将串通投标等问题向厅领导进行了汇报。最后,省厅提出了取消评标结果、取消四家单位参与赣榆县*3年度海堤达标一期工程投标资格、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处分等五项处理意见,并在全省水利单位作了通报。
各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和厅属管理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也围绕水利重点工程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检查监督工作,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扬州市水利局纪检组监察室多次配合市监察局,就南水北调工程中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苏州、无锡、徐州、连云港等市积极配合市监察部门开展了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苏州、镇江、无锡等市水利部门还与地方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南京、盐城、宿迁、泰州、苏州等市水利部门也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行施工、监理与廉政合同同时签订的“双合同制”。这些专项的检查监督工作,对保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健康进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3、积极开展防汛物资执法监察。为确保安全度汛,驻厅监察室及连云港、南通、镇江、扬州、盐城等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分别联合相关部门,在汛前对防汛物资的储备情况及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驻厅监察室根据省防汛指挥部《关于*3年汛前防汛物资检查的通知》要求,于*3年5月26日到6月2日,会同省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厅财务审计处、省水利物资总站等单位组成执法检查组,在汛前对省级防汛物资、防汛责任状要求各市储备的防汛物资和省供销系统代储的防汛物资的到位及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的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当场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建议。防汛物资的储备到位为抗御*3年淮河流域特大洪水提供了坚实的物资基础。
4、积极开展对防汛责任制和防汛纪律的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于7月14日到24日,派出两组人员,分赴淮河流域8个厅属管理单位和省淮河入海水道建设管理局、省南水北调三阳河潼河宝应站工程建设局,对防汛责任制和防汛工作纪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在检查中,检查组除了听取有关单位情况汇报外,还重点检查了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人情况、值班人员值班在岗和记录情况以及巡查工作中定人、定时、定片、定责任情况,并于晚间对各单位值班情况和巡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在督查期间,检查组还就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防汛物资使用管理、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后勤保障等方面对各单位进行了提醒。检查结束后,专题向厅领导作了书面汇报。
5、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徐州、连云港及省江都管理处、三河闸管理处、总渠管理处、淮沭河管理处、引江河管理处等单位的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还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了对本单位管辖的水利收费站点“三乱”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防止河道“三乱”问题的反弹;淮安市和省引江河管理处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对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问题进行了清理;苏州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用公款购买“小灵通”或将“小灵通”挂靠单位座机,话费由单位公款支付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南通、盐城等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还参与了局属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保证了改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厅属管理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参与了本单位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加大了事前监督的力度。
(四)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3年,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积极部署开展以“两个务必”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的部署,*3年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在党员干部中结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了“坚持两个务必”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同志在考察西柏坡时作的《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要讲话,充分认识“两个务必”的极端重要性。
2、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测评。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普遍进行了党纪政纪条规测试。我厅共有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148人、科及科以下党员干部738人参加了测试,做到了厅级干部、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参试率和及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全厅系统3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由中纪委统一命题的全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专业知识测试。专职干部的参考率、及格率均达到100%。通过测试,达到了先学后考,以考促学的目的,进一步调动了大家学习党纪政纪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积极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收看《廉政时空》、《廉内助贪内助》、《作茧自缚》、《权钱色变奏曲》等教育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在全省水利系统处级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会上,组织收看了《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及警示教育片《徐其耀》。常州、苏州、泰州、徐州等市水利局分别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观反腐成果展、参观监狱等,开展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1、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3年9月,驻厅纪检组组织了15名水利纪检监察干部赴重庆参加了由水利部监察局参与举办的水利工程招投标监察实务研讨班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执法监察的理论和工作水平。同年11月,在江都召开了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来自各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交流,并对今后水利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根据各市上报的信息,结合全年工作重点,驻厅纪检组在《*水利简报》上编发了二期纪检监察专刊。驻厅纪检组共上报省纪委、水利部和厅办公室纪检监察信息11条,被采用5条;在《*水利》和《倡廉》各发表反映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论文一篇。
二、*4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4年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全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及厅党组的要求,以水利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做到“工程优??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
全省水利系统的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遵守以下八项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要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和兼职取酬的问题;2、认真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的问题;3、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4、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5、认真清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大力精简会议和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一般性支出;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和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围绕国有水利企业的改革改制,企业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和职工群众的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和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4年查处案件的重点:一是查处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二是查处水利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案件;三是查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改革、改制过程中以权谋私、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四是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五是查处违反防汛纪律的案件。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重视支持办案工作,对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及时研究帮助解决。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善于从信访举报、执法监察及审计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办案程序。要进一步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的追缴力度。厅属各单位立案查处的自办案件结果要报驻厅纪检组,各市水利(务)局科以上(含科级)领导干部被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情况也要报驻厅纪检组。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要健全信访举报管理制度,规范信访举报管理工作程序,建立信访办理工作责任制。要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好初核工作,保障党员、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的民主权利。要认真研究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特别是要处理好越级信访、集体信访、重复信访和信访老户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对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疑点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进行必要的核查,把问题搞清楚。
(三)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化纠正行风和专项治理工作
纠风工作要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为重点,确定任务,做出具体部署。
1、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做好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一事一议工作,防止变相收费。坚决纠正水利工程建设中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严肃处理水利工程征地拆迁中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水利工程建设涉及大量的征地移民,移民安置补偿经费直接关系到移民的生产生活出路。从近年来信访举报、移民上访和审计结果看,个别地方截留挤占挪用移民资金等伤农现象时有发生。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以各种名目,截留挤占挪用移民补偿安置费用的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3、要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省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力戒应酬和迎来送往活动,力戒水利建设中搞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厅机关干部要做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表率,做“求真、务实、献身”水利行业精神的表率,做服务基层、勤政高效的表率。要继续开展“文明窗口”、“文明工地”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水利站所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切实防止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的发生。
4、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推行政务公开,水利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水利企业要实行厂务公开。要规范水费征收行为,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群众监督。要巩固治理河道“三乱”的成果,切实做到船闸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三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四)以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各单位要针对水利系统的实际,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对全省水利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该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并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采取措施,改革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继续推进财政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继续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各单位要把加强财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禁截留挪用、铺张浪费和乱投资、乱担保、乱拆借现象的发生。3、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现有的公示制、试用制等改革措施要继续执行。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
(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的意义。全省水利系统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一要加强组织监督。既要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管理责任,也要强化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对发现问题知情不报的,对违反原则放弃监督职责的,也要追究责任。全省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免谈话制度,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要及早打招呼,及早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少犯或不犯错误;二要加强民主监督,坚持领导班子及成员向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代表和离退休职工代表述职述廉制度;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把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作为测评的重要内容;三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单位网站上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支持舆论监督,并借助舆论监督,来树立正气,惩治腐败,扭转歪风;五要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水利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避免个人说了算。要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作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
为保证全省水利建设改革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执法监察与业务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今年执法监察的重点是:
1、继续开展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监察。驻厅监察室将继续配合省监察厅做好对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和南水北调东线*段工程和淮河入海水道灾后重建工程的执法监察工作,工程沿线各市水利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积极配合各市监察部门做好该两项工程的执法监察工作。今年将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双合同制”,即签??强对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继续配合省监察厅完善南水北调东线*段工程的派驻制。各市水利局也要结合实际,有选择地确定一、二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进行派驻工地纪检监察组试点。
2、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规范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要严格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各级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驻部监察局《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察。对不施行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和串通投标、非法挂靠、非法转包、违规分包的,要按照招投标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水利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严肃查处涉及资金管理和工程质量方面违法违纪问题。
4、继续协助各级防办做好对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加强防汛工作纪律督查,确保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
5、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试点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覆盖面。一是要围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执法监察。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政令畅通。今年,驻厅监察室将结合厅作风建设,就厅机关各部门理顺关系、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等情况开展一次效能监察;二是要围绕廉洁从政、执政为民,加强廉政监察。要深入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纠正各种侵占群众利益以及与民争利的行为。三是配合省水政监察总队开展对水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做好*4年工作,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繁重,全省水利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继续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龙头工程”来抓。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和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还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抓好检查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严格责任追究。今年,省厅将继续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对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各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领导也要亲自带队,组织对本单位所属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限期整改。
(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反腐倡廉提供思想保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省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教育作为重要手段和途径,抓住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科学发展观这个关键,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
1、要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2、要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继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3、要深入开展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同时要继续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突出抓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年驻厅纪检组将以水利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促使领导干部增强道德约束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三)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以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广大水利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吴官正同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带头廉洁自律,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无私奉献,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全省水利改革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今年,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以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培训班,对全省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将继续选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由中纪委、省纪委、水利部纪检组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和到外省水利系统学习调研。同时还要组织好对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培训。各单位要确定自己的培训对象和范围,要主动和驻在地纪委(监察局)联系,派员参加驻在地纪委(监察局)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省纪委和厅党组的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加倍努力,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保证和促进我省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