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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草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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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草案报告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查全区预算草案,批准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并请列席的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年,我区各族人民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国—东盟博览会落户南宁以及泛珠三角经济圈构建的历史机遇,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支持实施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扩大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圆满地完成了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计划,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全区财政总收入563.01亿元,财政总支出506.79亿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6.22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51.25亿元,全区当年财政收大于支4.97亿元。

*年,全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37.7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增长16.7%(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403.68亿元,完成预算的111.2%,比上年增长18.2%)。*年全区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04.8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简称“预算”,下同)的90.8%,增长13.8%。此外,预计全区基金预算收入54.82亿元,基金预算支出49.07亿元。

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是根据各地预计数汇总而成的,与实际执行情况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全区决算编成后再按《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预计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363.34亿元,财政总支出350.75亿元,收入和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2.59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0.75亿元,自治区本级当年财政收大于支1.84亿元。预计自治区本级基金预算收支分别完成28.26亿元和24.57亿元。这个预计数与今后的决算数相比会有一些出入,待*年自治区本级决算正式编成后,再按照有关规定,报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批准。

自治区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4.5%,比上年增长14.7%(自治区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45.20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11.9%)。一般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7.62亿元,比上年增长16.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现将自治区本级总预备费的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年自治区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1.80亿元,其中:预备费0.90亿元,民族机动费0.90亿元。预备费的主要动支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0.45亿元;水利和气象支出0.2亿元;其他支出0.15亿元。民族机动费的主要动支情况是:教育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0.7亿元。

总的来说,*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在煤电油运紧张、严重干旱、禽流感等造成的不利影响以及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等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预算任务,全面完成了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区财政收入增长9.0%的任务,并做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年为完成全年预算所做的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年全区的财政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财政收入突破400亿元,提前完成“十五”计划

根据12月份的快报统计,*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完成403.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11.2%,比上年增长18.2%。在全年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突破400亿元来之不易。*年,政策性减收因素主要有:取消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减收8.92亿元;农业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减收1.09亿元;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减收7亿元;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对外开放等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也使财政收入减收较多。为实现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经济发展“三突破”的要求,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围绕财政收入突破400亿元的目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税收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增强财政、税收、国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均衡入库;三是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缴和稽查力度,防止财政收入流失,确保了全区财政收入400亿元奋斗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壮大财源基础

*年,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压缩国债规模的情况下,全区财政直接用于经济建设的投入达155.92亿元,比上年增长16.9%。一是大力支持沿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实施工业兴桂的战略部署,自治区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安排沿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亿元,重点用于支持防城港20万吨泊位项目、沙潭江至企沙一级公路、企沙工业园区供水及路网工程、北海港三期配套航道工程、北海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钦州港10万吨级航道工程、钦州临海工业区水源工程及污水管网工程等27个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为推进沿海工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二是为确保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部分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5.8亿元用于支持博览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及会议举办。三是自治区财政安排1亿元支持洛湛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四是支持重点企业科技创新。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或补助的办法支持一批自治区大企业、大集团和行业排头兵的技术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年,自治区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31亿元,支持了汽车、制糖、铝业、医药、钢铁、机械、电子及信息化、建材、化工等重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36项,并带动银行贷款11.59亿元,企业自筹资金12.79亿元。五是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外贸出口。为适应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鼓励我区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了全区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专项资金0.30亿元和外贸发展促进资金0.15亿元,同时还争取了中央安排的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贴息等专项资金共0.78亿元,促进了我区外贸出口,拉动了我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六是继续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年,自治区安排结构调整资金0.50亿元,支持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了柳钢等部分企业上规模,提效益。安排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0.96亿元,妥善解决有色、煤炭企业关闭破产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仅将民营企业纳入财政支持发展的扶持范围,而且为民营企业提供财务会计管理服务,帮助其提高管理水平。

(三)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取得重要进展,农村税费改革取得初步成果。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年,我区农民负担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比上年减少10.01亿元,减幅为55.7%。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全区共安排支农支出45.62亿元,比上年增长52.4%,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了林业和水利建设,进一步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据统计,*年我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2300元,比上年增长9.5%。做好粮食直补试点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年自治区本级从粮食风险基金安排0.25亿元,对全区18个粮食主产县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试点,大大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邕宁、全州等12个县的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实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试点。加快推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扶贫资金1.5亿元,同时争取中央财政扶贫资金6.28亿元,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成效比较显著:改扩建村屯四级道路8000公里,修建沼气池5.5万座,改善饮水困难农户17万户,实施实用技术和劳务输出培训20.44万人次,改善和巩固了270个异地安置场22万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区教育支出89.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努力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安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2.30亿元;投入2.22亿元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确保全区到2007年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投入1.06亿元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支持贫困学生就学。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0.05亿元,每年奖励2800名普通高校贫困生中品学优良的学生;投入0.79亿元对部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试行“两免一补”(即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安排广西大学“211”工程专款0.25亿元,支持广西大学建设,使广西大学的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已经纳入国家省部共建高校行列;安排高校教学仪器设备贷款贴息及学科建设资金0.37亿元,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支持重点学科建设。

三是促进科学文化事业发展。全区科技支出(包括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支出)6.55亿元,比上年增加0.17亿元,增长2.7%。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工业兴桂”科技项目,如自治区本级用于制糖、中药现代化、制造业信息化和网络多媒体支持等项目0.36亿元;投入0.28亿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支持科研院所改制,安排专项经费0.46亿元;投入0.39亿元改善科研条件和促进大型科研仪器协作共用;投入0.5亿元建设广西科技发展大厦;大力支持各项科普活动。全区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15.03亿元,比上年增加1.45亿元,增长10.7%。自治区投资0.5亿元对广西图书馆进行了扩建改造;投入0.67亿元支持村村通广播电视,逐步解决全区50户以上自然村、屯广播电视收听收看难的问题。

四是推进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区医疗卫生支出21.69亿元,比上年增加0.67亿元,增长3.2%。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利用国债资金1.76亿元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3个试点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农民124.8万人,占试点县农民的63.4%。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年,全区各市县已全部启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286万人。支持药品监督管理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建立。

五是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自治区财政对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项补助10.20亿元,确保了全区6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补助1.54亿元,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专项补助2.60亿元,确保了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补助3.61亿元,确保了全区59.96万名低保对象应保尽保。

六是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经费保障程度,支持部队和民兵建设。*年,全区公检法司支出39.76亿元,比上年增加3.17亿元,增长8.7%。通过对全区公检法司部门政法补助专款项目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区各级公检法司机关的装备水平和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战斗力;支持消防武警部门改善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共购置消防员灭火服1600多套、呼吸机1400多台、呼救机1100多个,大大增强了基层消防部队的战斗力;积极支持驻桂部队建设,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对民兵训练经费提供了保障。

(四)坚持理财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面对突发的禽流感疫情,财政部门迅速作出反应,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自治区本级及时向疫情地区养殖户发放强制扑杀补贴0.05亿元,安排边境动物防疫隔离带建设专项经费0.15亿元,保证疫区防疫免疫经费的需要,对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维护社会稳定,避免更大的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年我区水旱灾害频繁发生,出现了干旱与局部洪涝灾害交替出现的复杂局面。全区财政及时调度和安排资金,支持救灾救济工作。*年,全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2.04亿元,比上年增加0.82亿元,增长7.3%。自治区全年下拨抗旱专项经费0.50亿元,下拨救灾资金1.44亿元,救济灾民268万人次,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42681间。救灾资金的及时到位,有效缓解了灾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灾区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努力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自治区落实资金0.15亿元,解决了16675名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偏低问题;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0.30亿元,帮助解决我区农村五保户和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看病难问题。自治区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14亿元,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自治区下拨专项资金0.55亿元,确保了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生活困难问题得到解决。下拨专项资金0.99亿元,解决了108518名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等生活困难问题。四是继续帮助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年,自治区对市县的各项补助达169.23亿元,比上年增加25.70亿元,增长17.9%。继续支持实施东巴凤基础设施大会战,使东巴凤革命老区70万人民普遍得到实惠。

(五)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创新财政管理

一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改进和完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报送内容和形式,扩大自治区本级报送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范围,*年报送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单位由2003年的43个扩大到57个。二是稳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本级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部门由2003年的40个增加到70个,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部门由2003年的8个扩大到57个。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依法强化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监督,实行“管采分离”,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年全区采购规模达42.5亿元,比上年增长47.1%,节约财政资金5.34亿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年我区出口退税13.64亿元,其中我区地方财政安排出口退税资金0.6亿元,基本做到了新账不欠,应退尽退,促进了我区外贸出口的发展。此外,还积极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其他各项改革。

(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努力强化财政监督

一是认真学习并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加强行政性收费特别是涉及企业的收费管理,取消自治区审批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80项,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约0.50亿元。二是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强化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全区共对211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督促单位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三是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清理工作,促进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四是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对人大提出的有关财政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五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与建议和政协提案。*年自治区财政厅共办结人大议案与建议88件,政协提案44件,办结率均为100%。

*年,我区在人均财力不足全国平均水平一半,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预算任务,这是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自治区人大、政协大力支持,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取得的。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区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经济基础仍比较薄弱,缺乏稳固的支柱财源;各级财政普遍比较困难,收支矛盾仍相当突出;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财政运行潜伏较大的风险;资金紧缺与损失浪费并存,一些地方和部门花钱大手大脚,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不高;地区间财力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自治区本级缺乏应有的调节能力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采取措施,通过推进改革和加强管理等逐步加以解决。

三、*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对*年全区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努力做大做强支柱财源,严格控制税收减免,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保证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和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出的需要,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增长,集中财力办大事;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强化管理,健全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年全区预算草案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年全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及有关财政政策,*年全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266.22亿元,比*年预计执行数增加28.49亿元,增长12.0%(*年全区组织的财政收入计划452.12亿元,比*年预计数增加48.44亿元,增长12%)。*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各安排481.60亿元,收支平衡。此外,全区基金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支出各安排60.30亿元。

*年全区一般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1)工商税收(包括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150.12亿元,增加19.35亿元,增长14.8%。(2)农业四税13.50亿元,减少4.21亿元,下降23.8%。(3)企业所得税17.30亿元,增加2.11亿元,增长13.9%。(4)行政性收费收入28.90亿元,增加3.83亿元,增长15.3%。(5)罚没收入18.40亿元,增加2.26亿元,增长14.0%。

在全区财政总支出中,全区一般预算支出安排479.60亿元,比*年年初预算增长20.0%;上解中央支出2.00亿元。在全区一般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15.50亿元,增加3.70亿元,增长31.4%。(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1.55亿元,增加1.55亿元,增长15.5%。(3)农业投入(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35.5亿元,增加5.17亿元,增长17.0%。(4)教育支出100.00亿元,增加15.80亿元,增长18.8%。(5)科学投入(包括科技三项费用、科学支出)8.03亿元,增加1.23亿元,增长18.1%。(6)其他事业行政费支出231.97亿元,增加34.03亿元,增长17.2%。(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及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19.10亿元,增加2.44亿元,增长14.6%。(8)总预备费7.00亿元,增加1.00亿元,增长16.7%。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向各位代表报告的*年全区预算仍是代编的预算,是一个指导性的指标,待各地预算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我们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汇总后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

*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拟各安排278.97亿元,收支平衡。此外,自治区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支出各安排30.18亿元。

在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收入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6.11亿元,比*年预计数增加3.86亿元,增长12.0%(预计自治区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比*年增长8.9%);中央财政税收返还收入64.41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50.97亿元;市体制上解收入26.48亿元;动用上年结余1.00亿元。

在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中,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工商税收9.51亿元,增加0.84亿元,增长9.6%。(2)企业所得税7.00亿元,增加0.51亿元,增长7.9%。(3)行政性收费收入14.40亿元,增加1.73亿元,增长13.7%。

在自治区本级财政总支出中,当年一般预算支出115.68亿元,比*年年初预算增加10.80亿元,增长10.3%;上解中央支出2.00亿元;对市税收返还支出43.42亿元;补助市支出117.87亿元。在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中,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5.00亿元,增加0.5亿元,增长11.1%。(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00亿元,与上年预算安排持平。(3)农业投入(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12.44亿元,增加1.06亿元,增长9.3%。(4)教育支出15.26亿元,增加2.18亿元,增长16.7%。(5)科技投入(包括科技三项费用、科学支出)4.86亿元,增加0.50亿元,增长11.4%。(6)其他事业行政费支出64.22亿元,增加5.07亿元,增长8.6%。(7)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及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3.75亿元,增加0.52亿元,增长16.1%。(8)总预备费1.90亿元,增加0.10亿元,增长5.6%。

四、努力完成*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

*年,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我区财政将面临较大的减收增支压力。做好*年的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全区与自治区本级预算,对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促进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继续支持经济发展,壮大财源基础

按照稳健财政政策的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的实际,财政支出实施重点扶持的政策。一是大力促进工业兴桂战略的实施。自治区本级安排4亿元(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安排的2亿元)继续推进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财政预算专项安排1亿元支持洛湛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自治区安排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我区支柱产业的技术改造,加大对有色金属、糖业、汽车工业、食品及医药、电子信息、海洋生物等行业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国债资金,发挥国债资金对我区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二是综合运用贴息、补助等财政手段,努力推动经济发展。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7亿元专项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经济结构调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1亿元,重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安排强优工业企业奖励资金,支持做大做强支柱财源;安排经济发展“十佳”县奖励资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扩大我区的群体财源。三是支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扩大财政增收源泉;安排外贸发展资金0.2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安排好出口退税预算,确保出口退税及时足额支付,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大力支持投资软环境建设,重点清理直接面向企业和投资者的行政许可审批,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在财力安排上继续支持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举办,促进我区与国内外的区域合作。

(二)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继续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税收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不虚收虚支,不收过头税。二是继续清理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坚决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各种变相的“先征后返”行为。三是加强税源调查和分析工作,摸清税源。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缴和稽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收入入库的均衡性,避免出现前松后紧现象。四是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激励机制。结合新一轮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实施,探索奖补结合的办法,鼓励市县发展经济,加快财政收入增长。

(三)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促进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在财政资金的安排上,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集中财力确保重点支出。优先确保工资正常发放、国家政权机关正常运转资金、扶贫、救灾救济、疾病防治等政策性支出的需要,保证法定支出增长,保证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支出。一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促进农村发展。*年,自治区本级农业投入(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预算安排12.44亿元,增加1.06亿元,增长9.3%。安排2.25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渠道三面光、节水灌溉等农田水利建设,安排0.3亿元建设25万座沼气池,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0.20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安排农业科技与运用体系建设及农业生产示范建设资金0.45亿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安排农业和畜牧业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资金0.36亿元支持良种推广,安排农业病虫害防治资金0.32亿元支持农业疫病防治,安排农民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0.13亿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53亿元,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支持做好粮食直补试点工作,将试点县扩大到30个县(市、区),补贴资金增加到0.50亿元。安排0.10亿元支持良种补贴试点;继续扩大支持农机具购置补贴试点范围。二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自治区本级安排教育支出15.26亿元,比上年增长2.18亿元,增长16.7%。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安排“两基”攻坚0.2亿元,中小学危房改造及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配套资金0.46亿元。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0.2亿元,贫困生“两免一补”经费0.36亿元。继续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安排广西“211工程”建设资金0.45亿元,高校教学仪器贷款贴息0.12亿元,学科建设资金0.10亿元。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推进科技创新。自治区本级安排科技支出4.86亿元,比上年增加0.50亿元,增长11.4%,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工业兴桂”战略、科技服务“三农”、区域科技体制建设,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支持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安排“工业兴桂”科技支撑项目资金0.56亿元,科技服务“三农”项目资金0.18亿元,科研成果转化经费0.28亿元,购置仪器设备、改善科研条件安排0.39亿元。四是支持文体事业发展。自治区安排文体广播支出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安排0.3亿元用于解决自然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五是以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为重点,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自治区本级安排医疗卫生支出7.40亿元,比上年增长7.6%。新增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12个,自治区专项补助0.23亿元,安排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0.08亿元。六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安排再就业资金0.6亿元,比上年增长20%;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自治区安排专项资金0.86亿元。七是继续做好拥军优属相应的保障工作。

(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从今年起实施的“三奖一补”政策,即对财政困难县(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增长快、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及产粮大县给予奖励,并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加大帮助基层缓解财政困难的力度。结合中央的“三奖一补”政策,研究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作出成绩的市级财政予以鼓励的政策措施。

*年,自治区财政将实施新一轮一般性转移支付,自治区因调整对下财政体制所增加的财力主要用于对各市县的转移支付,对各市、县转移支付补助的额度将由上一轮的15亿元增加到25亿元,增加10亿元;同时,取消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县的原体制上解。

(五)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近年来,我区的财政收入有了一定的增长,财政实力有了一定的增强,各方面对财政资金的需求日趋强烈。但由于我区财政经济总体仍然落后,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新增财政收入中可用于安排新增需求的财力比例低,各级财政的资金保障能力不足,收支矛盾突出的状况仍是各级政府必须长期面对的客观现实。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作风。对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必须精打细算,坚决压缩一切不必要、不合理的开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反对花钱大手大脚。严格控制各种新开支出的口子,不得在预算之外另行增加支出预算举办脱离财力可能的事业。杜绝脱离预算约束先支后报和各种违反规定乱花钱的行为,避免各种资金损失和浪费,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让取之于民的资金认真用之于民,用得让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制止用财政资金或财政担保搞脱离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各级财政要在预算中安排偿债资金或偿债准备金,树立偿还历史欠债也是政绩的观念。严格执行《担保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不得提供除主权外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

(六)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构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重点抓好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下的财政管理体制,理顺政府间分配关系,进一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自治区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规范和完善我区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理财积极性。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努力控制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口,逐步增强县乡财力。二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继续探索全面实施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控制零星追加,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项目预算滚动管理,建立重大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制度。改进和完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报送内容和形式,扩大向自治区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范围,*年向自治区人大报送部门预算的单位由*年的57个扩大到77个。三是不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范围。*年自治区本级103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非税收入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在自治区本级基本建立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四是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五是完善税制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认真做好降低农业税率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对28个国定贫困县全部取消农业税,其余县(市)农业税税率降至2%。对于各地因此减少的农业税收,自治区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补助。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有关税制改革的准备工作。

此外,要研究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继续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

(七)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理财行为

一是探索建立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涵盖财政资金运动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预算办事,严格执行人大通过的支出预算,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有关财政法律法规,严肃财政纪律。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稽查工作规程,强化财政稽查和财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特别是抓好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同时,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审批、资金拨付等内部监督制度,依法管理预算收支,自觉维护财经纪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水平。三是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路子,发挥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大财政支出项目的检查监督。启动建立企业绩效评价制度的试点工作,加强对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资本与财务管理。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继续强化对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监控和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各位代表,*年财政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做好今年的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及帮助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一致,锐意进取,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各项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