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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汇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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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汇报二

*年,泰州市政府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大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达标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市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基本得到控制。饮用水源水质较好,基本能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水质有一定的改善;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泰州市区的交通噪声污染有明显的改善。

但总体来看,全市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总天数仅占全年天数的73%,与上年持平;城市河道水质状况较差,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幅度不大,且一些企业的废水超标排放有反弹的趋势,致使个别地区的地表水污染程度仍处于较高的水平。

*水环境

总体状况

长江泰州段及泰州引江河共6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Ⅱ类水标准,水质良好;新通扬运河泰州市区段、南官河变电所以南段、泰东河、东城河南段、宣堡港泰州市区段、鲁汀河在新通扬运河以北段、兴化市五条河流、靖泰界河广陵大桥至毗芦大桥段、古马干河共17个断面达国家Ⅲ类水标准,水质较好;新通扬运河姜堰林场公路桥至官庄大桥段、南官河海陵区段、鲁汀河在新通扬运河以南段、如泰运河砂石场段、靖泰界河季市大桥以东5个断面水质较差,介于Ⅳ类和Ⅴ类水中间;靖江市十圩港丰产桥以南段5个断面水质很差,劣于国家Ⅴ类水标准。

主要河流水质

长江泰州段长江泰州段水质良好,4个断面达国家Ⅱ类水标准。

引江河所设高港大桥与泰州大桥2个断面水质为Ⅱ类,是目前泰州市水质最好的河流。

新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共设6个监测断面,自西向东依次为泰西、迎江桥、泰东、林场公路桥、官庄大桥、洪林大桥。泰州市区段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标准;姜堰段水质较差,林场公路桥至官庄大桥段水质劣于Ⅳ类水,洪林大桥以东水质稍有好转,但仍劣于Ⅲ类水,姜堰段超标项目有氨氮、石油类。与*年相比,林场公路桥断面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均有一定升高。

通扬运河共设4个监测断面,自西向东依次为莲花池、曲江桥、杭家铺大桥、白米刘池桥,河流水质介于Ⅲ类与Ⅳ类水之间。与上年相比,泰州市区莲花池断面水质有一定好转,其余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鲁汀河是接纳泰州市区西北工业区废水集中排放及大部分生活污水的主要河流,排污渠入河口位于渔业社断面上游,紧邻排污口的渔业社断面水质劣于Ⅳ类水,部分指标劣于Ⅴ类水,因此,常年处于黑臭状态。但与*年相比,渔业社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有所降低。由于经新通扬运河河水稀释,至朱庄大桥断面处,水质已明显好转,朱庄大桥和兴化冷冻机厂两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

南官河是泰州市连通长江的水上通道之一,纵贯泰州市区,与新建引江河平行。南接长江,北接鲁汀河,全长24公里,共设2个监测断面。河流水质由南向北逐渐变差,其中氨氮在泰山公园处超过Ⅴ类水标准,主要原因是泰山公园断面处河水长期处于滞流状态,加上沿岸生活污水的集中排放及停靠船只的排污,致使该断面水质常年较差。

泰东河泰东河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水,仅石油类项目出现轻微超标。

如泰运河河流水质自西向东总体下降,砂石场断面氨氮劣于Ⅴ类水标准。

靖泰界河是靖江、泰兴两市的一条分界河流,自东向西水质逐渐好转,季市大桥断面水质劣于Ⅳ类水,广陵大桥至毗芦大桥段水质达Ⅲ类水标准。

十圩港是贯通靖江南北的一条主要河流,十圩港丰产桥以北段水质达Ⅳ类水,丰产桥以南段水质劣于Ⅴ类水,主要污染因子有氨氮、化学需氧量。

其它河流水质其余11条主要河流中,兴化白涂河、泰兴季黄河水质劣于Ⅲ类水,靖江横港靖城段水质劣于Ⅴ类水,泰州市区东城河、宣堡港,泰兴市古马干河,兴化市蚌蜒河、乌巾荡、北澄子河、车路河、横泾河八条河流水质均达到国家Ⅲ类水标准。

地下水

地下水水质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尤其是泰兴与靖江的地下水水质较差,主要污染指标有总硬度、氨氮、硝酸盐氮、细菌总数等。地下水水质污染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年工业水污染源主要分布在电力、供热生产、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医药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5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占废水排放总量的90.7%。按区域划分,重点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泰兴市和靖江市。等标污染负荷占全市75%的16家重点污染源中,泰兴市有8家,靖江市有4家,兴化市有2家,市区和姜堰市各1家。

*年工业用水总量为30997万吨,其中新鲜用水量为21989万吨,占总用水量的70.94%,重复用水量为9008万吨,占总用水量的29.06%。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4516万吨,其中达标排放的废水为13790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95%。按区域划分,泰兴市工业废水排放量最高,为7519万吨,姜堰市2471万吨,兴化市2291万吨,市区1216万吨,靖江市1020万吨。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其中CODcr排放量为17322吨,氨氮排放量为643吨,石油类排放量为102吨,挥发酚排放量为3.90吨,氰化物排放量为1.36吨,六价铬排放量为2.86吨,铅排放量为0.04吨,砷排放量为1.66吨。

措施与行动

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的行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全国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环保厅《关于对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制订了严查工作方案,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严查行动检查组,采取事先不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直接赴现场检查,保证了检查情况真实、可信。

*年共检查企业5294家,有违法行为企业123家,处罚39家,限期整改84家。其中市区海陵区检查726家、处罚8家;高港区检查493家、处罚3家;泰兴市检查527家,处罚6家;兴化市检查342家、处罚3家;靖江市检查2370家,处罚18家;姜堰市检查836家,处罚1家。

*大气环境

总体状况

城市空气从全市环境空气监测数据统计结果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但可吸入颗粒物PM10出现超标。兴化市TSP年均值浓度符合二级标准的要求,其它各市PM10的年均值与日均值超标情况较为严重,尤其在部分时段空气污染级别达到了中度甚至重度污染。

城市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在0.016—0.049毫克/立方米之间,符合国家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其中泰兴、市区二氧化硫浓度较高,日均值超标率分别为0.8%,0.4%,其次为靖江市,其日均值超标率为0.3%,兴化、姜堰最低,其日均值未出现超标现象。

城市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氮年均值在0.010—0.033毫克/立方米之间,符合国家二级标准0.08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泰兴、靖江二氧化氮浓度较高,且泰兴出现日均值超标现象,其超标率为2.2%。兴化最低。

城市环境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或总悬浮颗粒物(TSP)。市区、泰兴、靖江和姜堰采用自动监测测试的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浓度在0.121—0.188毫克/立方米之间,均超过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其中靖江、泰兴、姜堰的PM10浓度年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0.15毫克/立方米的要求,靖江市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高,为0.188毫克/立方米。兴化市仍采用“五日法”测试的是悬浮颗粒物浓度,其浓度符合二级标准的要求。

酸雨全市降水PH均值在5.53——6.25之间,降雨pH均值姜堰市最低,且pH均值低于临界值5.60,呈现酸性状态,酸雨出现频率为41.4%。泰州市区酸雨发生率为4.5%;靖江市酸雨发生率为6.5%;泰兴与兴化市全年无酸雨发生。

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6471吨,烟尘排放量为9679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2554吨。与*年相比,烟尘排放量有明显下降,下降幅度为26.77%,工业粉尘下降9.7%,二氧化硫略有增长。

措施与行动

取缔土炼油点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取缔土炼油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按季督查土炼油点的取缔、关停情况,共取缔土炼油点84个。

*声环境

总体状况

*年声环境呈轻污染和中污染状态,交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54.8分贝至58.2分贝之间。泰州市区略高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一类区标准(50分贝),属轻污染级;其余各县市处在55至60分贝之间,属中污染级。与*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污染总体略有加重。市区平均等效声级与*年持平,兴化市略有下降,其它三市的平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

市区、兴化市、姜堰市的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低于70分贝的标准,泰兴与靖江两市的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与去年相比,市区的交通噪声路段污染有很大的改善,而兴化、靖江、泰兴三市仍有不少路段道路交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尤其是靖江与泰兴两市的交通噪声路段超标率分别高达74.7%与74%。

措施与行动

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市区主要路段实施禁鸣,*年泰州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加强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施工噪声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噪声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1200人次,纠正扰民的环境违法行为650件。

*工业固体废物

总体状况

工业固体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对资源、能源利用不充分而产生的废物。*年全市共产生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79.51万吨,其中炉渣产生量最大,为45.47万吨,占57.19%;其次是危险废物15.68万吨,占19.72%;其它废物13.74万吨,占17.28%;粉煤灰4.47万吨,占5.62%;冶炼废渣0.15万吨,占0.1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75.84万吨,占产生量的95.39%,贮存505.2吨,处置3.61万吨。

措施与行动

白色污染治理我市积极组织实施白色污染防治工程。一,大力开展白色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活动,“两台一报”开办专题栏目,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和防治知识。“6.5”世界环保日在全市广泛开展消除白色污染、宣传省政府171号禁白令,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防白禁白的意识;二,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等,定期开展消除白色污染突击活动,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相关措施;三,成立了市政府白色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织3-4次由工商、卫生、城管、环保、经委、质监、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大的检查,对在经营中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超薄塑料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禁;四,积极组织开发替代产品,指导扶持了泰兴中丹集团、姜堰江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兴化长江旅游餐具有限公司开发一次性可降解塑料袋、纸杯、快餐盒等,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白色污染问题,从而促进城乡白色污染的消除。

*生态建设

状况

生态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为全面掌握我市生态环境现状,按照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完成了相关资料数据库和近10万字的调查报告;泰州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摆上了重要议程,《泰州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姜堰、兴化市先后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并继续抓好创建成果的巩固,与此同时,靖江、泰兴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创建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年内有10个乡镇完成了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的编制工作,4个乡镇通过市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完成生态村申报8个;完成清洁文明生产企业申报6家。此外,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泰兴市溪桥镇翁庄村160亩农田蔬菜通过日本JONA公司有机食品认证。

措施与行动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全面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泰州市生态建设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审查讨论后,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完善生态市建设的领导体系,分解落实责任,保证规划各项任务的落实。姜堰、兴化要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靖江、泰兴要按规划要求,加快创建步伐,保证如期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

资料

“一控双达标”工作取得进展

*年全市主要工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中,除烟尘排放量高于*年总量控制计划所确定的指标外,其余均低于计划量。据对全市569家工业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情况统计,占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排放量65%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12家,排放废水达标量为12510吨,达标率为93.4%。

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

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制定了《泰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泰州市环境技术评估规范》,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针对近年来三产行业环境矛盾急剧增多的问题,市环保局经过调研,在与市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联系协调的基础上,提出了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新举措(泰政复[*]66号)。按照新规定,各相关部门不再批准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饮食娱乐经营场所;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全市范围内一律不得审批1蒸吨/时以下立式燃煤锅炉。新举措的推出,为从根本上解决三产企业环境污染矛盾和污染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与监控上,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未经审批、未进行规范化整治的排污口一律不准排污。对重点污染源,要按规范安装污水流量计和远程自动监控系统。到*年度,全市重点污染源共安装流量计29台、COD自动监控仪12台、黑匣子12个、等比例采样器7台、适配器12个,并有11家企业实现污染源信息联网。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实行市、区、镇、村四级联动,层层落实责任制,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为贯彻落实省人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管理条例》,目前市区已建立起一套汽车检测、治理、抽检、复检的防治体系;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对周边城市的摩托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调研,正在制定实施方案。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市区禁鸣区域的划分方案,市公安局于5月《关于实施市区机动车禁鸣的通告》,禁鸣效果明显。

经市政府批准(泰政复[*]20号),市区划定了主城区清洁能源区。在划定的清洁能源区内,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燃煤炉、窑、灶要通过逐步改造,在*年底前全部使用清洁能源;自*年1月1日起,凡新、扩、改建的炉、窑、灶,都必须使用清洁能源。

*年,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兴市环境监测站、靖江市环境监测站开展了ISO/IEC17025国家实验室认可工作,并于*年12月先后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评审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