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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稳步推进,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妇女地位进一步提高,参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加;“儿童优先”原则基本得到尊重,关心爱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逐步形成,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婚检率下降等问题仍然存在,应引起重视。
一、妇女儿童发展的经济和社会环境
宜城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1994年6月撤县设市,现辖7个镇、2个办事处、1个工业园区、1个发展区和182个行政村,*年末全市总人口56.4万人。
规划实施以来,宜城市抢抓加快发展机遇,按照宜城市委提出的“环境立市、工业强市、三产活市”的总体发展思路,根据市情,优化经济结构,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8.5亿元,人均生产总值666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5398元和3555元,比*年分别增长52.4%和46.5%。社会秩序稳定,各项配套改革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覆盖率分别为98%、70.8%、97%、96%和81.02%。
“*”以来,宜城市坚持实施“农业突出工业化,工业突出‘农’字化、三产突出人文化”的发展战略,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工业强市战略初见成效、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商贸流通活跃、旅游经济快速发展、招商引资效果明显、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城市建设面貌日新月异。教育、卫生经费累计投入约4.5亿元,建成了一批文体设施和群众性活动场所,创作了一批质量较高的文化作品。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全市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参政议政
妇女的参政议政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自《规划》颁布以来,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组织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女干部培养、选拔和女党员的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我市妇女的参政议政比例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发挥。
1、妇女参政水平有所提高。全市本届人大有女代表69人,占代表总数的29%。本届政协有女委员36人,所占比重为18.5%,从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性别组成看,妇女参政整体水平有一定提高。
2、妇女进入决策层人数稳中有升。至*年底,全市各级女领导干部人数为19人,占全部干部总数的7.7%,比*年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县处级女干部3人,占同职干部的比例为10%,上升了0.2个百分点。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100%,乡镇党政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干部,村委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33.02%和33.32%,女后备干部数量也有所增长。
3、女干部队伍不断扩大。至*年底,全市有干部10901人,其中女性占干部队伍总数的39%。
(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是妇女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独立、自我发展的基本保障和主要途径。“*”以来,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全市妇女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妇女从业领域不断扩大,就业层次有了提高,劳动权益得到保障,有力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1、妇女就业渠道拓宽,就业状况基本稳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社会从业人员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私营、个体、民营等非公有制单位成为人们就业新的选择。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落实了一系列安置就业、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文件和措施,拓宽了我市妇女就业领域。围绕妇女再就业,各级劳动、妇联、工会组织也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再就业技能培训,成立妇女再就业服务中心,安置下岗女职工。*年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为2.8万人,其中女性约占41.13%,与*年相比,绝对值虽然减少0.5万人,但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上升3个百分点,女性就业状况基本稳定。
2、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妇女权益保护不断增强。规划实施五年来,全市在继续贯彻执行《劳动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步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的实施。一系列重要举措的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年,全市女性养老保险覆盖率占51%;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81.02%,比*年上升20个百分点。
(三)教育与培训
“*”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教育、妇联、劳动、组织等部门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实施素质教育,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1、大力普及学前教育,切实提高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近年来,我市坚持大力发展幼儿教育事业。采取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大力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充分发挥市级、城镇示范性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带动城乡幼教事业的发展。
2、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基本实现性别均衡发展。“*”期间,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认真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确保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作好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落实入学收费“一视同仁”政策。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女童入学,制止女童辍学,对农村纯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在升学上给予照顾,优先享受“两免一补”等政策,确保女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特殊教育、制定实行智障、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小学生就近入学等政策措施,保障了残疾儿童和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经过努力,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其中女生为100%,男生为100%;小学六年巩固率100%,其中女生为100%,男生为100%;初中毛入学率98.83%,其中女生为96.50%,男生为96.83%,均已提前达到规划中期目标。全市“普九”教育已基本实现性别均等发展。
3、加大妇女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女性总体素质。我市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利用现有各类成人学校、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增加扫盲经费,狠抓妇女扫盲教育工作,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妇女的特点,在城乡妇女中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文化知识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再就业能力。*年15岁以上女性识字率达95%。
(四)卫生与保健
母亲安全、儿童健康是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以来,我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加强妇幼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妇女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的权利,有效促进了我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的整体提高。
——妇幼卫生保健网络健全。目前我市拥有妇幼保健机构1个,兼有妇幼保健职能、设产科的医院6个,各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100%。已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满足城乡广大妇女需求的卫生保健网络。
——妇女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始终坚持倡导优生、优育,坚持科学的指导和规范的系统管理。*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80.37%,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89.04%,已婚育龄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为95.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较*年的98.19/10万下降到82.87/10万。
——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我市切实加强婴儿系统管理,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题调研,有效地控制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我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9.29/10万和10.04/10万。通过大力提倡母乳喂养,计划免疫和合理营养成为婴幼儿早期科学管理的重要方法。科学营养、规范管理和扎实有效的保健措施,为儿童素质提高打下了良好基础,*年,全市5岁以下儿童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86%,比“九五”末下降3.02个百分点。
(五)法律保护与社会环境
妇女儿童的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必要的法律保护。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发挥各级妇儿工委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与之相应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机构,切实保障了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1、法律保护网络健全。我市司法部门、妇联以“四五”普法为契机,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扩大宣传面,广泛宣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反家庭暴力、反、反不法行为的社会氛围,在全市建立了34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中心小学以上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设立宜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工作站。五年来全市共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写作诉状428件,提供法律咨询3141人次。
2、犯罪打击力度加大。五年来,我市各级公安、司法部门共破获强奸案件17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9起。
3、福利事业重视程度提高。我市积极改善社会福利院建设,作好儿童收养和救助、教育工作,为孤残儿童、弃婴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成长条件。各级妇联、教育等部门单位广泛开展和贫困地区儿童手拉手活动,并于每年节日期间、深入福利院、困难职工、贫困农民家庭中,看望慰问贫困孤残儿童。
4、城市环境逐步优化。*年,我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5.85%,农村改水受益率为6.12%,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2.4%,农村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妇女儿童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实施《规划》的措施保障机制
回顾我市实施《规划》的工作实践,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1、加大政府统筹力度,强化政府管理职能,是实施《规划》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自觉履行职能。市、镇两级政府都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提升为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
2、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实行科学规范管理,是实施《规划》的重要基础。我市加强了市妇儿工作机构的建设,妇女儿童工作机构日益健全,已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网络清晰的妇儿工作领导管理体系,充分保证了妇儿工委协调职能的有效发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着重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在实施两个规划中,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指标管理细化,责任管理强化,并多次召开妇儿工委工作会议,交流、反馈信息,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单位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是落实《规划》各项目标的主要关健。《规划》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内容广泛,指标较多,我市各成员单位明确规划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规范作用,积极主动配合《规划》实施工作,认真对照检查本部门系统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妇儿工作机构积极履行议事协调职能,切实承担起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信息传递,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工作,推进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形成了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4、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倡导文明进步理念,为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围绕实施两个规划,全市有计划地组织了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动员社会各方积极支持两个规划的实施,全市通过举办实施两个规划骨干培训班和监测统计业务培训班,利用节日契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活动等,为实施《规划》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实现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阻碍
由于社会、历史等多方面因素,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虽然已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两个《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必须引起充分重视,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1、孕产妇死亡率仍较高。*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98.19/10万,*年虽然下降到82.87/10万,仍处于高水平,特别是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下降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是财力投入不足,边远乡村医疗设备简陋,专业人员知识缺乏,抢救技术偏低。
2、女性就业形式仍不乐观。下岗职工中女性比例较高,再就业难仍是当前影响妇女发展的一大障碍。我市近年来由于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女性受自身素质、择业观念、性别歧视等客观因素影响,下岗失业人员女性比重高于男性,而在再就业过程中,因生理、技能、家庭等主客观因素,下岗女工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矛盾相当突出。不少用人用工单位招聘中性别歧视现象仍严重存在。
3、女干部的比例还不高。虽然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但与《规划》要求相比较显得徘徊不前、突破不大,全市妇女参政工作还存在不平衡现象,个别乡镇女干部比例没有达标,正职女干部仍旧偏少,特别是在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女干部的重要作用没有发挥出来,科级女干部还基本难以做到年轻化、知识化。
4、全面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面临困难。一是数据来源难以保障。一些重要监测指标由于现有的统计制度中没有分性别统计或者没有相应指标,或者有指标但无数据,或者有数据但数据质量不高,影响了监测统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部门配合程度还不够高。一些成员单位对监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单位责任心不强,不能及时提供本部门的资料信息,数据不能实事求是,前后变动很大,影响了客观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
5、婚前体检大幅降低。自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婚前体检已不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手续,目前自愿进行婚前体检者的数量微乎其微,绝大多数结婚人员不愿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直线下降,全市目前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1.82%左右,与规划85%的目标差之千里。
五、实现规划目标的策略与措施
为促进《规划》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快速发展,确保两个《规划》目标能按期实现,应该针对性的制定以下策略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认识。要继续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势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特别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其贯彻实施《规划》的自觉性。
2、进一步发挥妇儿工委的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环节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测评估系统,特别是要强化制约奖惩机制,保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定期检查、评审。各责任部门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制定改进措施,结合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切实加快两个《规划》实施的进程。
3、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针对以上实施《规划》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障碍,采取切实措施,集中力量搞突破,如进一步加强边远乡村卫生院、所医疗设备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努力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多渠道开发、拓宽女性就业岗位,加强针对女性的就业培训指导以及就业扶助措施;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等等。通过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事关妇女儿童发展进步的重点难点问题,使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在“*”期间能有长足的发展,全面顺利实现规划各项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