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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妇联、襄樊市妇联要求,宜城市妇联重点解剖一个镇的情况,于2006年7月13日在刘猴镇召开由镇直部门(劳动、计生、民政、教育、卫生、法庭、企业等)、村妇代会主任、“留守妇女”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留守妇女”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市农村人口44万,占总人口的83%。外出务工人员5万人,其中男性占60%多,达3万人左右。而我市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农村户均人口为3.48人,家庭户约为12多万个,也就是说,每四个农村家庭便有一个男劳动力外出打工。伴随着大量男性劳动力的长期离乡离土,我市农村“留守妇女”群体也逐渐形成。近些年来,妇女劳动力一直占全市农业劳动力总数的48%以上,她们里里外外一把手,担负起了男人们外出务工后农村的各项生产生活责任。
通过对刘猴镇妇女的调查表明,“留守妇女”的年龄分布为:25~30岁的占14%;31~45岁的占82%;46~55岁的占4%。可见,31~45岁是“留守妇女”较为集中的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农村妇女体力充沛、心智成熟,上有日益年迈的老人需要赡养,下有正在成长的孩子需要抚养,经济负担大,家务劳动和田间劳作都很繁重。
从文化程度上看,25~30岁的“留守妇女”中以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居多,31~45岁的以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46~55岁的人中多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一般来说,25~30岁年龄段的“留守妇女”文化水平较高,思想也较为活跃,在农村科技信息交流和致富技能培训等活动中,她们更能起到典型示范的作用。
调查显示,“留守妇女”的丈夫外出打工时间最长的已经有20年之久,最短的只有一两个月,其中,79%的打工时间在1~8年。从回家次数来看,86%的每年回家一两次,只有少数回家次数比较多。最后,74%的留守妇女对丈夫外出后的状况表示满意,这说明尽管“留守妇女”们在生产和生活上面临着较大困难,但在权衡利弊后,大多主动做出了理性选择。
从调查中还可以看到,就家庭生活负担来说,34%的“留守妇女”有一个孩子,50%的有两个孩子,有三个孩子的占16%。同时,大多数“留守家庭”中孩子的爷爷奶奶均健在,但通常分开居住;其中,分别有30%和15%的留守妇女需要护理1位或2位老人的日常生活,另外55%不但没有此负担,而且老人还能帮孩子。可见,随着计划生育的实施,“留守妇女”照料老人和孩子的负担与过去相比已相对减轻。
二、我市“留守妇女”的现状
随着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妇女在农村中的地位和作用愈来愈凸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妇女的广泛参与,也为农村妇女自身的全面发展带来了空前良好的机遇。但是,目前广大农村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组织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实现不够充分,村“两委”中女性的比例低。部分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和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分配等方面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贫困人口中妇女仍占多数。
留守妇女要承担生产劳动、家务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面临着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的三重压力。长期分居造成生活寂寞和精神苦闷,婚姻不稳定。通过调查表明,在我市的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
1、劳动强度高
男人外出打工,农村只留下“三八”、“六一”、“九九”部队(分别由“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和“九九”重阳节引申而来),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忙活、闲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如果留守妇女所在的村庄,只有传统农业生产,而没有其他的副业和加工业的话,繁重的生产活动对她们来说是种巨大的压力。
我市刘猴镇洪岗村有村民小组6个,总人口数1620人,其中有50多户都是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老婆留守在家里。村妇代会主任王淑珍反映,村里有位妇女由于丈夫长年在外,自己做结扎手术的时候,他也没有回来,都是嫂子和邻居照顾她。秋收的时候每天能吃上两顿饭就不错了,经常是晚上到家后,累得连饭都不想做了,倒在床上就睡着了。丈夫在广东打工,厂里效益不好,每个月寄回来300元,根本不够家里用。一位“留守妇女”代表也感叹:“现在农村的女人比过去的女人累多了,苦多了。地要一人种,猪羊要一人喂,孩子、老人的饭菜要一人做,里里外外都得顾上。”
2、精神负担重
丈夫长年不在身边,“留守妇女”们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一整年没有性生活,过日子像“守活寡”;家里冷冷清清,嗅不到一丝男人味,夜晚只有孤独寂寞和虫鸣蛙声相伴;白天不敢和村里的男人多说话,怕遭人闲言碎语;城里是个花花世界,老公在外干活能不能经受诱惑,万一抛妻弃子,自己什么都没有了,提心吊胆也是常态。一位38岁的“留守妇女”代表说有两个孩子。“家里的农活全是我一人干,孩子上学,做饭必须准时。有时候,田里活干了一半就得赶回来给孩子做饭。这些体力活再苦再累我都忍了。”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最难受的是男人不在家,我心里空落落的!我也想和他一起出去,但是没有办法呀。我男人在外面给别人开车,工资很低又经常受人欺负。我不在他身边,现在外面乱得很,我整天心里也不安,晚上也经常失眠。”
因丈夫长年外出打工,“留守妇女”中一些人遭遇了婚姻“红灯”。这些遭遇婚姻危机的妇女面临着相似的状况:一是夫妻间失去联系;二是“留守妇女”不知丈夫打工收入;三是丈夫不再承担“养家”义务;四是丈夫有外遇。近年来,“打工婚姻”离婚案呈不断上升趋势。丈夫的忠诚成了“留守妇女”最大的心理负担。
3、缺乏安全感
由于丈夫不在,农村治安状况又不好,“留守妇女”们普遍没有安全感。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留守妇女”反映,自己曾经多次被人骚扰,现在她打算在家里养条狗。她说:“现在天一黑,我就不敢出门,早早地把门关好、顶死。强盗以前是晚上偷,现在白天都敢偷,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鸡、鸭经常丢。晚上还经常有人敲门。我男人已经2年没有回来了,每个月只寄300多元钱。”
三、“留守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大有可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时期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党中央统领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目前,我市农村妇女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的48%以上,她们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妇女的参与、妇女的智慧和妇女的创造,特别是“留守妇女”,她们承担着农村的生产生活、孩子教育、赡养老人等诸多工作。调查发现,除少数地区农村女性劳动力低于45%以外,我市多数地区的农村女性已成为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由于我市农村多以山区、丘陵地区为主,农村妇女搞传统种植养殖业的占66.72%,搞农副产品加工、蔬菜基地等产业的较少,妇女的劳动强度较大。在对未来的打算中,28.82%的被调查女性希望能成为致富带头人,24.11%的人希望成为种植养殖户,希望成为城里人的仅为17%。发家致富,是她们最迫切的愿望。
为发挥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有的作用,刘猴镇洪岗村妇代会从提高妇女素质入手,帮助她们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本领。针对妇女思想观念不够解放、文化素质低、致富能力差的实际,村妇代会根据本村妇女文化程度、年龄层次、职业特长分类建档,分组培训。每年在村里至少要举办1期培训班,村妇女主任、小学教师、镇农技站技术员、本村能人现身说法,自2000年至今,村妇代会共举办名类培训班10期,参训妇女2120人次,有100多名女青年掌握了技术,80多人成功转移就业,100多人成为种植、养殖能手。还积极引导进城务工妇女返乡创业、主动引进适合妇女就业的企业与项目、组织发动留守妇女从事来料加工,想方设法帮助农村妇女开展家庭创业、实现就地转移,使“4050手不停,创业致富在家庭”成为30岁以上妇女创业的生动写照。
四、“留守妇女”存在的问题
1、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不足。被调查的农村妇女中70.22%的人认为,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资金、缺技术。而她们最想参加的培训,依次是实用技术培训、农副产品加工培训、经济人培训。她们最想从事的是每月有500元左右固定收入的工作。
2、发展所需的资源不足。调查显示,我市多数农村妇女的收入比以前有所增加,年稳定收入2000元以上占28.37%,1000元至2000元占50%。人均居住面积30平方米的占53.78%,60平方米及以上的占26%。在家庭主要支出中,子女学费占15.74%。
82.1%的农村妇女希望子女拥有高中以上学历。但同时,我市农村妇女发展所需的资源不足,信息来源主要靠电视,基本无电子网络设备,图书室、科技信息设施、医疗设备设施等也不太健全,妇女获得信贷的机会和渠道很少。
五、建议
1、在政府统计和调查中,应增强性别视角,将社会性别分析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各项工作中,强化男女平等国策意识,保障农村妇女平等发展的机会。比如,对在农村生产生活、操持家务的务农妇女,要予以充分肯定,帮助其逐步走出经济困境,增加她们的自信心。
2、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我市农村妇女文化素质较低,对技术性强、能有更多更广发展机会的工作追求不太高。而世界银行一项研究表明,如果女性能够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教育,农业产量将提高7%至22%。建议有关部门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开发如养殖、手工、花卉等适合妇女的职业和技能培训。如对文化较高、学习愿望强的农妇组织“订单农业”的培训,把文化层次偏低、离不开家庭的农妇安排在就近的农业产业大户和基地参加培训,同时,还应建立农村妇女长效培训机制,使农村女性基本上都能参加免费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咨询服务。还可以把有知识、有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女企业家、女管理人才请进农村,提升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
3、政府在深化农村农业投入机制的改革中,应集中财力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直接投入,使农村妇女从中受益。如完善小额信贷制度,为农业和非正规部门的妇女创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同时,将农村妇女的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纳入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妇科疾病生殖健康援助中心、农村妇女心理咨询志愿服务队伍,消除土地流转制度可能造成的“出嫁就意味着失地”等不公平现象,全面优化妇女的发展环境,促进妇女发展和新农村的全面建设。
总体来说,一方面,社会应当关注农村“留守妇女”的弱势地位并推动其妥善解决;另一方面,不能过分夸大这个问题,并将她们当成新农村建设的“拉后腿者”。既要看到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上面临的巨大困难,对她们提供尽可能的支持、扶助,更要看到经过多年独当一面的生活磨砺的留守妇女们的可塑性和创造性,看到她们努力改善生存状况的主体意识和坚强毅力,把她们视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依靠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