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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教育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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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博教育培训报告

一、已有工作成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文物、博物馆事业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尤其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繁荣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文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全国文博教育培训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文博系统的正规学历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小到大、从低到高的覆盖全国的文博教育专业网络。1984年,国家文物局与复旦大学合作举办了文博干部专修班,1989年联合成立复旦大学文博学院,先后培养了500多名文博系统业务骨干,1993年至1995年,国家文物局与北京大学采用馆校联合的方式,培养了一批文物系统急需的专业人才。1998年4月,国家文物局与北京大学联合创建了中国文物博物馆学院(即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设立了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科技保护等4个专业,其他高校的文博院系也有了很大发展,如吉林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西北大学、中山大学等。迄今为止,我国已有22所高校设立了考古学、博物馆学、文物科技保护、古建筑维修专业,培养了众多的大专、本科、硕士和博士等各个层次的专业人才,为文博系统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这些同志现已大多成为文博事业的骨干力量。

文博系统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工作稳步发展。文博系统职工在职培训,一直是文博教育培训的重点,近年来,国家文物局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和文博事业发展的需要,调整了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不断加大职工在职培训的工作力度,同时利用高等院校师资力量和办学条件的优势,采用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形式,重点培养和培训文博事业急需的各级各类人才。“九五”期间,国家文物局共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60多期,培训职工2500多人次。截止到“九五”末,全国文博系统干部职工有1万余人次已经接受了各种类型的在职业务培训,占全国文博系统从业人员总数的七分之一,大大提高了文博系统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同时,国家文物局进一步加强了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文博干部的培训工作。与中央民族大学联合举办了“少数民族文物研究生进修班”举办了西北、东北、西南和东南四期“少数民族文物干部培训班”对新疆、西藏、青海、广西、云南等10个省区的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给予了一定的经费支持。

为适应文博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国家文物局对全国文博系统职工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组织专家对八十年代末编写的系列“文物教材”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出版了修订本,加强了文博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

通过利用国际合作培训文博人才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文物局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和美国、英国、意大利、日本、加拿大、挪威、印度、波兰、埃及等十多个国家合作进行过文博专门人才的培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一方面派遣人员出国进修,深造,另一方面邀请国外专家来华举办各种专题讲座。同时,针对国内文博行业专业技术水平发展不均衡的现状,积极与国外进行政府项目合作,于1996年建立了中意合作西安文物保护修复中心,2002年在北京建立的中国文物研究所文物保护修复培训中心等,有针对性地将国外文物保护修复的科技成果、技术、资金、设备应用于国内文博教育培训领域,此外,我国已正式加入了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国家文物局于2001年派代表参加了ICCROM大会,2002年邀请其总干事访华,加强了与国际文博教育培训权威机构的联系,中外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使我国缩短了与发达国家在文物、博物馆管理和业务工作上的差距。

最近,国家文物局在国内部分高校及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开展了高校文物、博物馆专业及相关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的调查,得到了许多高校和文物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收到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反馈材料,初步分析后可以得出:学历教育方面,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西北大学、山西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九所学校五年来共培养考古学、博物馆学、人类学、文物保护技术和古建筑等专业本科生近700人(其中文物保护专业近100人)研究生120多人,在职教育方面,此次调查的10所高校,17个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五年来,共培训16780余人次,时间以15天以内的短期培训为主,培训类型有举办讲座、培训班、进修班、成人教育等多种形式。培训对象涉及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各级博物馆馆长、保护修复技术人员、文物鉴定人员等。其中考古及博物馆学方向1400余人次,各级管理干部370余人次,古建筑维修方向450余人次,文物保护修复方向360余人次。此次调查涉及范围虽然有限,但调查对象均为目前国内进行文物、博物馆教育培训较为成熟的高校及省、市文物行政部门,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为科学分析我国文博系统教育培训的现状提供了可靠依据。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文博教育培训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文博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难以适应新时期文博事业发展的需要,总的来看,熟练掌握文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能够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博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奇缺,各级、各类专业管理干部普遍缺乏岗位培训,文博系统持证上岗、资格认定、资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后于许多行业和部门,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全国范围内培养大专以上学历文博人才的高校数量仍然偏少、专业设置不均衡、培养能力有限,难以满足文博事业对高学历专业人才的需要。

2.文博在职教育培训工作缺乏系统规划和计划。文博教育虽然形成了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国际合作培训等多种方式,但各种方式之间缺乏系统协调,有机结合,培训规模偏小,参加培训人数偏少,培训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高校和文物行政部门没有在职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计划,其他高校及培训机构也因与文物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缺乏有机联系,发展艰难,在职教育培训尚未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文博系统教育培训发展的主要因素。

3.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地位还没有在机构设置、人员培训和经费投入等方面体现出来,文博教育培训工作应作为基础建设重点发展,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文博教育培训发展状况与其所处的地位仍不相适应,从中央到地方,还没有形成具有统一规划的培训网络;教育培训经费在文博系统的事业费中所占比例较小;分级、分类的科学培训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都已成为制约我国文博教育培训发展的瓶颈。

4.现有文博教育培训发展不均衡,根据国家文物局1999年对全国文博系统从业人员调查的结果,我国目前考古专业与博物馆专业基础较好,处于稳步发展阶段,而文物保护规划、文物科技保护、古建筑维修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其中,文博管理理论、文物保护理论方面的专业人员匮乏的现象更为突出,造成文博基础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目前的教育培训主要针对专业技术展开,难以满足文博系统中高级管理人员对提高管理水平的迫切需求,文博系统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奇缺的现象,已经成为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薄弱环节。

以上困难和问题,涉及文博教育培训工作及与其相关的许多方面,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相当的时间和一个积累的过程,但我们不能消极等待,只有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才能使文博教育培训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思路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李岚清副总理指出,在我国漫长历史进程中遗留下来的众多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是一部中华民族发展史。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是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的重要见证,是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加强文物工作,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素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0月修订通过的《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物事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文物保护法》确立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是指导新时期文物工作的基本准则。李岚清副总理强调指出:要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提高文物工作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在随后召开的全国文物局长会议上,国家文物局单霁翔局长对文博系统2003年的四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一项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事业的队伍建设,加强文物保护修复传统技艺的传承工作,逐步形成文博专业的人才梯队。逐步确立资质认定、持证上岗的管理思路,并采取适当方式对各级文物管理骨干等进行岗位培训,使他们具有更加全面的素质与合理的知识结构。单霁翔局长强调,要把文博人才队伍的建设当作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的基础工作,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造就一批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管理强的复合型人才,推动文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务院会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文物局会议对文博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的要求,我在这里谈一下对加强文博地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近年来,文博系统的许多干部对文物、博物馆工作的规律虽然开展了一些研究,但缺乏深入探索,对市场经济规律、国际通行规则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恐慌”和本领恐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文博系统,包括高校文博专业和相关专业都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放开视野办教育,集中力量抓培训,大幅度提高队伍素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摆在首位,做好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确立终身教育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努力提高文博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1.继续完善文博系统在职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和法规体系,在贯彻落实《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全国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及相应实施办法》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制订、完善相关规定和配套措施,加大文博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为文博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政策保证。

2.进一步深化在职教育培训的改革,制定管理制度和相关办法,逐步建立适应文博事业发展和职工队伍建设需要的,开放、流动、规范、协调的教育培训运行机制,通过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的规划、协调、对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实施客理运行机制。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地区文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证书登记制度和考试考核制度,把教育培训、资格认定、持证上网和年检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模式。这项工作已经列入了国家文物局2003年的重点工作,希望有关高校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3.建立多渠道的文博事业教育培训投入机制,在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共同为文博事业教育培训投资,并有计划地吸引国外机构和资金进入文博教育培训领域。

4.建立文博系统教育培训基地网络体系,发挥中国文物研究所中意合作文物保护修复培训中心的示范作用,鼓励和支持地方文博单位建设区域性培训中心,努力做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和教能质量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各地文博培训中心在人才培养、知识和技能的传播、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5.大力开发、整合和充分利用包括文博系统在内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高等院校等现有继续教育资源,提高资源的开发使用效率,逐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社会化共享水平。加强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充实和完善高等院校的文博专业和文博系统急需的相关专业,在体制上和财力上给予支持,同时,继续推进“馆校结合”,除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外,还要依托文博教育培训实力较强的相关高校,建立若干文博教育培训网点,承担部分文博在职教育培训任务,发挥高校在文博教育培训中的师资优势和骨干作用,合作培养文物工作中迫切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

6.加强文博系统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兼职为主,兼专结合的原则,加快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师资队伍。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师资队伍的作用,聘任政治素质较高、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通过进修、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高专职教师的专业水平,拓展知识领域。掌握教育培训师资资源,建立教育培训师资信息库,实现师资资源的社会化共享受。

7.有针对性地为管理型干部与专业技术干部设置相联系的教育培训活动,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全国各地各级文物相关局长、博物馆馆长、文物保管所所长、考古所所长等进行岗位培训、轮训。针对行业需要,对不同职称专业技术干部进行在职与脱产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培训。加强《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采用现代化的远程教育培训手段,提高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含量。

8.对于一些传统技艺后继乏人、濒临失传的紧迫问题,在有条件的地区和文博单位开展“师承制”试点工作,给予人力、物力与财力支持。

9.对于西部地区的文博继续教育工作,在政策制订、经费投入等方面将重点倾斜,积极鼓励东部地区选派优秀文博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研讨班和培训班,为西部大开发中的文博工作服务。

10.加强与国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加快人才培训,继续派遣文博业务骨干赴国外进修,深造。在2003-2005年,争取每年施选派5至10名文博管理和业务骨干赴国外学习、进修,每年邀请5至10名国外专家来华讲学或举办讲座。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积极采取措施吸纳海外归国的文博专业人才。

同志们,文博教育培训是文博事业快速发展的不竭动力,文博工作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兴衰成败,今天我们相聚在这里,总结近年来全国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文博教育培训规划,确定文博教育培训的重点,探讨文博培训的科学体系。共商文博教育培训发展大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衷心希望更多的高校参与到文博教育培训工作中来,国家文物局正在研究制定与高校文博专业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地文物行政部门也要制定切实可地的工作方案,密切与高校的合作。让我们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贯彻“科技兴国”战略和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要求,为开创我国文博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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