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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总局党组决定,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书记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研究部署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刚才,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好。下面,我代表总局党组作工作报告。
一、20*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回顾20*年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党的*胜利召开,全国工商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全国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总局党组《具体意见》,努力完成总局党组《20*年底前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工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果、新的经验,特别是在“融入”和“拓展”上下工夫,将工商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中,拓展新的工作领域,有了重要突破,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切实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为维护市场秋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0*年,总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提出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广告专项整治、加强商标注册管理与行政保护、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红盾护农”等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专项行动,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123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商品准入制度、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要求扎实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建设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等新举措。一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系统的努力,上述举措得到认真落实并取得了明显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领导全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纪检监察机构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密不可分!一是主要围绕工商机关在履行监管职能中,增强服务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搞好服务,严格依法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推进监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力保证了科学发展观等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重点围绕工商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了工商干部队伍建设。
(二)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
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的康洁从政教育深入人心。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了工商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
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发挥效力。一是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大力宣传工商系统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二是以陈良宇、郑筱英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戒,开展警示教育。―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在2006年总结推广山西省工商局等单位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年,总局机关和全系统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蓬勃开展,逐步形成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为主题、以“五进”(进机关、进基层、进岗位、进家庭、进市场)和“五上”(上墙面、上桌面、上讲台、上舞台、上网络)为主要方式、又有工商机关特点的工商廉政文化,并向纵深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涌现出许多精品成果,河北、山西、上海、福建、广东、贵州、云南、西藏等省(区、市)工商局出版了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优秀作品集。在省(区、市)工商局推荐的基础上,总局在全系统建立了1*个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系统已有97个工商机关被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确定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或教育基地,一些省、区、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在内蒙古、安徽、山东、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省(区、市)的206个工商机关召开现场会,推广工商机关的经验。在工商廉政文化普遍开展基础上,组织山西等省(区、市)工商局研究初步提出建立工商职业道德规范的意见。
(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级工商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职责,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严肃查处工商系统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20*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0516件,立案517件,结案581件。给予党纪处分94人,其中,警告22人,严重警告24人,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7人,开除党籍38人;给予行政处分436人,其中,警告处分178人,记过112人,记大过58人,降级32人,撤职31人,开除公职2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1人。二是总结分析近两年来工商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特点、原因,认真查找工作、管理和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相应对策,重视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继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稳步推进专项治理。总局印发了在治理商业贿赂中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指导意见,全系统在查办大要案件、拓展办案领域、创新办案模式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年11月底,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432件,案值11.8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8件。查处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613件,案值3.2亿元,其中,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商业贿赂案件2件。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评估和“回头看”检查,配合检察机关查办涉及工商干部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据初步统计,工商机关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共立案查处6起,其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5人。
(四)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收效良好。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纠正社会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富有成效。各级工商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重点围绕开展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医药纠风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项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工商机关自身的政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贯彻落实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工商机关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尤其是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方面存在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通知精神,完成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自查工作,清理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8项。
(五)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入推进,取得新的成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对总局原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前三次清理之后,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部署,进行再次清理,由于相关法律的修订,总局上报并经国务院批准,在第四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总局取消1项。对于保留的项目制定配套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对取消项目的后续监管有了新的进展。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力推进。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在总结企业注册官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点工作方案,取得积极进展,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这项工作对于完善工商系统公务员管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工商干部队伍,将起到重要作用。二是大力推进干部交流,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总局机关最近进行了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重点对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和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岗位以及管理人财物的司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14名正司级领导干部、13名副司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总局新提任的19名副司级领导干部中,有13名进行了单位交流;总局机关35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局研究制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管理设置方案,推进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制度有了新内容。一是新建了对总局领导、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及基层执法人员监督的配套制度。主要有:总局领导政务活动公开办法、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制度等。二是加强外事纪律监督,新建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因公出访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进一步配套。新建的制度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管理方式,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提高了反腐倡康建设的科技含量。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依托,升级改造企业登记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登记管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全国推行,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和网上登记范围进一步扩大;商标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网上公告和网上查询)继续完善,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试用范围逐步扩大。在总局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和商标注册受理大厅三个“窗口”成功地开发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系统,正在试运行。研究开发总局公平交易执法办案软件系统,推进全系统公平交易执法办案联网应用。总结推广北京、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工商机关开展电子监察的经验。
(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已建立的内部监督制度继续发挥有效作用。近年来建立并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继续坚持,如:总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局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总局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对总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总局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是招投标情况等加强监督。特别是在这次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司处级干部交流、选拔任用工作中,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实施了全程监督。
监督领域、监督方式有创新。一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去年建立的监督制度都已顺利实施。20*年6月,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31位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次集中时间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20*年7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座谈会上,8位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首次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汇报。这两项举措,有力地强化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在总结河北省工商局等部分先期开展这项工作的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并召开专题会议,在全系统部署开展试点工作。这项制度,既与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制度和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向总局党组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相配套,又是加强社会各界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的创新和探索。目前,各省(区、市)工商局试点工作全面开展,进展顺利。其中,北京、河北、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新疆等12个省(区、市)工商局已经全面铺开。截至20*年1月底,全系统有10675个工商所开展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占工商所总数的51.91%;有57689个工商所长、副所长及执法人员进行了述职述廉。实践证明,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工商执法人员自律,有利于改善执法环境,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有利于宣传工商执法形象,有利于服务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实现总局党组提出的“四个统一”和建设“三个过硬”队伍的目标。地方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是支持、肯定的,基层工商机关、工商干部是积极、认真的,监管服务对象是赞成、欢迎的,已有明显效果。
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局务公开积极推进。一是认真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丰富政务公开形式,通过传统方式与电子政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依法应予公开的各项政务。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到包括设置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幕和电子触摸屏、专线咨询电话,印发办事指南手册,网上以及报刊、电台、电视台报道等多种实用有效的形式。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授予总局企业注册局“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单位”,授予北京市工商局“全国政务公开示范单位”。总局在全系统建立了80个政务公开示范点。二是江苏等省、市工商局在对外公开政务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在工商机关内部推行局务公开。总局在总结他们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总局机关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把涉及总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需要干部职工知晓或参与的具体事项,尤其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人、财、物等重要事务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对重要决策、人事、财物和其他专项事务等干部职工关注的27项事务进行公开,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执法检查、执法督察继续推进。在全系统开展对《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为规范工商机关执法督察,在总结天津等省(区、市)工商局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研究,初步提出开展执法督察的指导意见。
一年来,全国工商系统认真按照总书记在20*年初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提出的“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中,拓展反腐倡廉工作领域,为工商机关实现总局党组提出的“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建设“三个过硬”队伍提供了重要保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工商形象继续稳步提升。在各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中,取得较好成绩,树立了良好工商形象,赢得社会广泛赞誉。20*年,全系统有15个省(区、市)工商局参加了当地的行风评议活动,截至目前,从已经产生的评议结果看、多数单位成绩优异,其中,吉林省、上海市、河南省工商局取得了第一的好成绩,辽宁、江西、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工商局名列前茅,天津市、河北和黑龙江省工商局由于前几年行评成绩优异,被列为“免评单位”。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还不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不深;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反腐倡廉制度抓落实不够得力;少数工商干部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公、乱收乱罚、以权谋私、失职读职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推进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20*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工商机关恢复建制30周年,我们还将迎来北京奥运会。20*年又是工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第一年。党的*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是全国工商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党的*高度重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要求,要着重把握党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并紧密联系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落实好。
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还提出,今年要抓紧制订并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总局作为中央纪委起草《工作规划》的联系单位,党组高度重视,20*年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委托总局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研究,党组审定,已向中央纪委上报了工商系统今后五年工作规划的建议。今年在中央正式下发《工作规划》后,总局党组将结合工商机关的实际,及时制定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推进工商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20*年,按照党的*精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关于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工商机关的特点,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在强化监管执法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保障和促进监管执法工作,为进一步实现总局党组提出的“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建设“三个过硬”队伍提供坚强保障。
(一)监督检查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工商系统的执行情况,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党章的要求,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首要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党的*精神在全国工商系统得到深入贯彻落实提供政治保障。要在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始终与党中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加强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制定的各项战略部署在工商系统得到正确贯彻落实。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的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对市场价格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等五个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落实总局工作会议部署的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二是继续抓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行医及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违法经营活动,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三是继续认真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以及利用合同、利用虚假信息坑农害农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提高消费维权整体工作水平。
认真履行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如:积极参与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做好有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积极参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切实解决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在服务和收费中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出台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服务和收费行为的意见,我们要认真执行。
今年年初,我国部分地方遭受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党员干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投入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下拨的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及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一经发现有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要从严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如:在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收费权过程中,存在的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力甚至失职读职,以及粗暴执法、“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要坚决纠正。
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部门,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失职读职甚至腐败行为的要从严惩处。支持、鼓励各级工商机关参加当地的行风评议工作,研究总结经验,及时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带动全国工商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
(三)严肃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要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索贿受贿、拘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要进一步改进查办案件工作,完善办案机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正确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通过解剖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查找漏洞,健全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坚持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办案工作的上下沟通与联系。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完善工商机关与检察机关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开展工商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要继续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的职能作用,继续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抓好商业贿赂大要案件的查处,加大督办指导力度,进一步拓展执法领域,明确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与黑名单制度,探索利用网络系统对企业、市场进行监管,对失信企业、市场依法查处,并将有关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严肃查办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结合工商机关作为行政执法机关的特点,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工商干部良好的职业操守,牢固树立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尤其要大力宣传弘扬工商机关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及其事迹。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总局机关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
深化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与工商机关特点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普遍开展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工商职业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1*个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的作用,总局将在群众性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全系统征集工商廉政文化建设优秀作品加以宣传、推广
坚持和完善对工商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和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总局“六项禁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带头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公开承诺》、县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等制度。总局机关各司局要继续严格落实已经制定的廉政守则、工作纪律。继续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3、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风气,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在加强基础建设中,既要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又要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修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
在加强机关建设中,总局机关要走在前头,起示范带头作用。总局党组即将下发加强总局机关建设的有关文件,要认真抓好落实。
(五)深化改革与创新,着力推进制度建设。
要紧紧围绕对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的有效规范与制约,坚持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创新制度建设及工作机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管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明确前置许可要求,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脱节。
健全、完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权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重申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执法,在全系统完成换发“工商行政执法证”。总局已出台的有关制度要认真落实,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研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督察的指导意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纪执法情况回访制度》等制度。总结、推广部分工商机关的经验,加强对行政执法中暂扣物资和罚没物品的管理。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探索、完善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加强监督的有效做法。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加大交流力度,严肃交流纪律。建立、完善对干部进行经常性考察监督的制度,建立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继续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行公务卡制度。坚持重要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积极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认真分析研究工商机关在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队伍管理权,特别是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岗位、人员中容易发生问题、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总局机关各司局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健全。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总结经验,逐步向全系统首先是各省(区、市)工商局推广。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任职廉政谈话等制度。坚持总局领导政务活动公开制度、总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和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加强省级及以下工商局党组(党委)对下级工商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先在总局和省(区、市)工商局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在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公示,重点推行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结果公开。充分发挥总局企业注册局、北京市工商局等先进单位和示范点的示范带头作用。局务公开工作在总结交流部分省(区、市)工商局经验、总局机关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在全系统推广。积极探索党务公开。
继续推进电子政务,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审批、网上注册、网上年检、网上查询。推进电子监察,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总局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商标注册服务大厅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的作用,并向全系统推广。继续抓好公平交易执法联网与应用系统建设,积极推广应用。
全面推行基层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认真总结交流试点经验,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建议,研究完善、规范述职述廉方法,提高质量,在全系统全面推行。
继续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工商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
(七)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责。
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力量,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总局党组和各级工商机关党组织都十分重视、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培养、交流、选拔、任用。我们一定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加努力工作,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更踏实的工作作风、更精湛的业务水平,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不辜负工商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殷切期望。
一是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党的*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学习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领域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今年将在总总局行政学院举办工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二是切实履行职责。要把加强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牢固树立监督观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要积极主动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特点,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要继续在“融入”、“拓展”上下功夫,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工商系统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措施。
四是严格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倡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更要注意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记“两个务必”,带头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做到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依法办事,严守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要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工商系统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不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