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环境整治通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环境整治通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环境整治通报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我省水环境保护工作。经省政府同意,7月6日,省*、*江流域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召开了*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今天在南平市召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南平市政府为这次会议做了大量会务工作,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流域整治进展、存在问题和今年的任务作个通报

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是我省第一大河流,是福建人民的母亲河,由沙溪、建溪、富屯溪等支流和*干流组成,主干流长559公里,常年迳流量621亿立方米。*流域面积6.1万平方公里,约占福建省陆域面积的一半,涉及到福州、南平、三明、龙岩、宁德、泉州等市的36个县(市、区),流域人口约占全省人口的35%,经济总量约占全省的38%,是我省重要的经济区之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环保部门在流域主要河段设置了57个监测断面(含29个交界断面)进行常年监测水质,并在设区市交界断面及主要入海河口断面设立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连续、自动监测水质。

由于历史原因,*曾受到严重污染。“九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了以工业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20*年全流域91.5%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比1995年提高了48个百分点,实现了“五年使*水基本变清”的总体目标。但由于流域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大、生活污水处理率低、部分工业企业污染反弹、水电过度开发,以及20*年、20*年受历史罕见持续干旱少雨气候,导致地表径流比常年减少40%-50%,使水体纳污能力明显减弱等因素的影响,20*、20*年*水质有所下降。

为此,20*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整治二期工程,并将其列为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两年多来,在省和流域各市、县(区)政府大力推动下,*流域水环境保护呈现良好态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水质保持在良好水平。20*、20*年,*达到和优于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分别为92%和95.6%,分别比启动二期整治前的20*年提高9和12.6个百分点;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92.9%和97.4%,分别比20*年提高8.6和13.1个百分点,均达到了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且水质明显优于全国7大水系和周边省份河流。今年上半年,*流域整体水质状况为优,I类-Ⅲ类水质比例和水域功能达标率分别为97.7%和98.8%,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4和1.7个百分点,Ⅳ类水质比例为2.3%,未出现Ⅴ类、劣Ⅴ类水质。

*水质的改善,是流域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的成果。采取的主要措施可以概况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不断完善流域水环境保护机制。在省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下,*流域水环境保护基本形成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促落实,上下游之间、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格局。在工作机制上,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为总召集人的综合整治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项目,各市、县(区)政府也都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在管理机制上,省政府批准实施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整治工作意见、年度整治计划、污染物总量控制标准,沿江各市、县也分别制定实施规划或计划,落实重点整治项目。实行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经过省政府协调,确定20*至2010年,福州市每年安排1000万元,三明、南平市每年各配套500万元,省发改委每年安排1500万元,省环保局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流域重点整治项目。目前,国家拟将我省列为生态补偿的试点省份。

2.不断加大部门联动工作力度。省财政厅、环保局、发改委研究制定《*、*江流域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整治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省建设厅、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协力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工作,开展“清洁家园行动”。省农业厅会同省发改委、环保局指导督促各地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对禁建区内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关闭、搬迁、治理,同时积极组织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省水利厅开展水电开发项目清查,会同省发改委制定或修订全省68条500平方公里以上的流域的综合规划。省环保局组织对流域综合规划进行了环评,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省经贸委、环保局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青山挂白”综合整治,恢复流域生态环境。省科技厅加大对*流域水环境保护可研课题的立项、扶持力度。在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水环境保护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格局逐步形成。

3.扎实推进重点治理项目建设。省政府批转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关于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20*-2010年要着力推进8大工程建设。在各地的努力下,20*年度168项和20*年度130项省、市重点治理项目大部分已完成。目前,流域所辖各县均已划定水源保护区,大部分乡镇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通过联合会审;三钢集团、青山纸业等30多家企业已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德化县推进县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其他4个生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验区)规划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评审;三明市区等地禁建区内养殖场基本完成治理或搬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设施建设和猪-沼-果(菜、鱼、电、草等)生态立体种养殖模式得到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建设进一步加强;流域已建15座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达71.5万吨;完成500平方公里以上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及规划环评,并对其中69个水电站提出不予推荐的意见,对95个电站提出进一步论证的要求,从源头防止水电无序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深化,福州市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三明市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南平市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市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水土流失治理和有机食品基地、生态农业试点建设等工作不断推进。

4.努力提高环保监测监管能力。我省于20*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目前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初步形成,*流域已建水汾桥、竹歧、白岩塘等3个水质自动站、46个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已纳入省监控中心监控范围。省和福州市还配备了环境应急监测车。各级环保部门初步建立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处置了一系列突发性环境事件,努力保障环境安全。每年都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结合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排污现象。

5.不断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随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整治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各级人大、政协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普遍增强,对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愿望日益强烈。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针对*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提案,对推动*整治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当前*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二期整治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环境保护的地位将更加重要、要求也将更高,我们必须对当前流域存在的水环境质量和生态安全问题予以高度的重视。

1.*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状况总体较好,但部分小支流污染仍较严重。目前,*水质特别是干流和主要支流水质有所改善,但个别断面仍然出现超标。如,三明与南平市交界的水汾桥断面水质略有好转,但仍然劣于功能区要求;邵武晒口大桥断面水质虽达到功能区要求(Ⅳ类),但较以往的Ⅲ类水质有所下降。此外,一些小支流污染问题尚未解决,如闽清梅溪支流因建陶企业废水挥发酚超标导致20*年*干流梅溪口断面超标;南平安丰沟、闽侯苏洋乡、沙县东溪等支流因水质污染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对于闽清梅溪建陶企业污染、南平安丰沟污染问题,今年黄小晶省长批示:个别地方的污染严重危害了环境安全,地方主要领导有这个责任,若在任期间此状况仍无明显改善是有过的,要继续督办。苏增添副省长批示:去年工作有成效,但从存在的问题来看仍不能乐观,20*年要继续推进整治工作,下半年第三季度再检查,如没有整治到位,一是要列入效能督办,二是新闻公开监督。

2.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突出,其污染负荷约占全流域的60%。据统计测算,20*年末*流域福州、三明、南平市共有存栏生猪579.3万头、牛49.8万头、禽3133.34万羽,其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均约占整个流域排放总量的60%以上。尽管已开展了多年的整治,但有的地方养殖业污染整治进展与目标要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南平市20*、20*连续两年将省*整治专项资金(共2000万元)全部用于养殖业整治,但至20*年末全市544家规模养殖场中,开展治理的仅185家,治理率35%;特别是禁建区内143家规模养殖场中,开展治理的仅98家,治理率仅68.5%,与省政府提出的20*年内完成禁建区养殖场整治工作的要求有明显差距。福州市仓山区养殖业整治、闽侯鲤鱼洲国宾馆周边养殖场整治也无明显进展。此外,一些养殖场虽已建设治理设施的,但处理能力不足、管理不善,污水超标排放。

3.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目前,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已超过工业污水排放量,但全流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49.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8%)8.4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已滞后于城市化进程。除福州、三明、南平、永安、长乐、德化已建污水处理厂,沙县在建外,其余各县(市)均未开工,包括要求在20*年底前建成的邵武、建瓯、建阳、闽侯、古田,以及20*年底前建成的永泰、连城县。部分已建的污水处理厂因管网配套程度不高、污水收集率较低,未能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如,福州金山和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都不到40%,三明列西和南平塔下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到20%。还有一些污水处理厂无法稳定运行,存在超标排放问题。

4.部分企业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污染反弹现象。*流域是我省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流域内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和氨氮排放量都约占全省的35%。在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前50位的企业中,*流域分别占22家和19家。近年来,流域经济快速发展,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渐增加。一些企业排污口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未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个别工业企业甚至擅自停运治理设施,私设暗管偷排漏排污水。前不久,省环保局组织对邵武、沙县、闽清部分企业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邵武永飞化工、华新化工、邵武化肥厂、南平针织厂,沙县宏光化工,闽清广源陶瓷、金得利陶瓷等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超标排污问题,特别是闽清广源陶瓷在今年4月和7月初两次被环保部门发现违法排污后,没有采取措施整改,7月中旬省环保局、监察厅再次发现其超标排放。

5.部分小水电站无序开发,对水体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部分水电站无序开发、违规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使河流变成平湖,流速减缓,污染物淤积,自净能力下降,水质变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日益凸显。已建的大部分水电站没有按要求保证必要的最小下泄流量。除此之外,流域内还有大量未经规划、环评、审批就擅自建设的违规电站。流域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森林覆盖率虽较高,但森林结构不尽合理,生态功能的发挥受到制约;矿产开发、基本建设和工程施工造成不同程度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6.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水环境安全受到威胁。*流域重化工行业在我省具有重要地位,危险品的生产、贮存、运输对水环境安全构成了威胁。去年浦城、清流县就发生了因化学品交通事故造成的环境安全事件。一些地方由于规划布局不尽合理,工矿企业、畜禽养殖业等污染问题已对城乡饮用水源构成威胁,加上一些地方水源地保护存在漏洞,饮用水安全面临着突发性环境事件、环境污染等多种因素的威胁。

7.部分重点项目进展缓慢,整治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有的地方思想认识和工作力度还不够,还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个人政绩和百姓利益的关系。有的地方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水质改善了,*整治的力度不必那么大,要求不必那么严。部分重点整治项目因资金、技术、工作力度等因素影响,进展比较缓慢。20*年度整治项目中,除2家企业因停产无法实施外,还有9个项目未启动或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南平市8项、福州1项。特别是南平市所辖邵武、建瓯、建阳市污水、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展缓慢。

这些问题都说明*流域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整治工作还处于最重要的攻坚阶段,一些水污染问题和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力争让群众喝上更干净、更放心的*水,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整治工作的要求

*流域水环境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系统性事业。省政府已批准实施了20*年度流域整治计划,明确今年的主要目标是:力争全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其中沙溪段达85%以上,*干流南平段达90%以上,富屯溪、建溪和*干流福州段分别达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完成COD总量削减目标。为此,省政府还明确了要重点推进的八大工程92个项目。我们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根据近、中、远期结合,突出近期整治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一个一个落实,一项一项推动,把流域保护的各项工作做好做到位。

1.继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农业(畜牧)部门会同环保、发展改革等部门抓紧编制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任务。各市、县(区)政府要组织对畜禽养殖业禁建区内养殖场进行检查,对禁建区划定后建设的养殖场、禁建区划定前建设但于20*年底前仍未治理达标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拆除、关闭。要下达实施禁建区外养殖场限期治理计划,于20*年底前完成全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要抓紧开展零排放养猪技术试点,推广先进适用的治理技术。年内重点实施南平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福州市仓山区和鲤鱼洲国宾馆周边、三明市、连城县、古田县养殖业污染整治等6项工程。

2.继续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落实省政府有关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鼓励各种经济成分采取BOT、TOT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各级政府要投入资金重点解决污水管网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重点实施福州洋里污水厂二期、邵武市、建阳市污水处理厂等5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以及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武夷山市、建阳市垃圾处理场等8项垃圾处理工程。

3.继续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工程。严格执行各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各地要对当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进行检查,对20*年底前尚未拆除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予以拆除。各设区市政府要继续开展辖区内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于20*年底前完成。年内重点实施福州西北区水厂水源地、三明东牙溪水源地等6个水源保护项目。

4.继续推进污染防治及清洁生产促进工程。经贸、环保部门确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环保部门要继续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牵头依法督促污染物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建设循环经济实践区、生态工业园区和污染集中控制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集中治理、产业集约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活动,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年内重点实施30项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项目。

5.继续推进生态功能保障工程。以保障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重点推进矿山整顿、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国有林场建设等,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生态优势,年内重点实施23个项目。

6.继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程。组织实施全省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继续促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试点、青口汽车生态工业园区试点、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延平区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太平镇循环经济南坪溪试点项目,以及德化县域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等*流域循环经济试点建设。

7.继续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生态农业模式,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村沼气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活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8.继续推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要加快流域市、县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建设,制定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20*年底前,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占所在设区市相应污染负荷60%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

总之,我们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