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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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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农村汇报

一、*年工作回顾

*年,在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上下认真践行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为构建海岛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各项工作汇总如下:

(一)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年是我市建设渔农村小康社区的第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理清建设渔农村小康社区的工作思路。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暨“暖人心、促发展”工作会议以后,我们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体职工干部会议兴起学习贯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的热潮。经过学习,各位干部职工对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的工作目标、时代背景、实践基础、重大意义等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为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群策群力的良好工作氛围。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我为渔农村小康社区做什么”大讨论,集思广益,理清我局参与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设新城民政工作样板示范区。新城是我市的政治中心和未来的经济中心,是我市重点发展的区块。做好新城的民政工作,促进新城率先建成渔农村小康社区,对发挥好新城的示范带头作用,提高新城的凝聚力、影响力,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对整体上提升我市的竞争力,展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就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鉴此,我们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城各项民政工作的通知》(舟民办[*]9号),要求各处室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支撑保障,努力做好新城各项民政工作。凡民政业务工作试点、市本级资金划拨都优先安排在新城进行。经过一年坚苦卓绝的努力,目前,新城各项民政工作都走在了全市前列,成为全市各地学习效仿的榜样。

3.咬定目标,强化举措,全力做好小康社区涉民政各项工作。根据市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指标评价体系,涉及我局的有社会救济、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事务管理、双拥、老龄事业发展等5个方面的工作,共17个指标,分值87分。为此,我们结合实际,对这些指标进行再分解再落实,通过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考核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等确保涉民政小康社区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实现新提升

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首要的工作和主要任务,社会救助体系涉及多个方面的工作。

1.社会救助平台建设日益完善。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今年全市渔农村新社区社会救助平台建设,达到四个100%,即100%的渔农村社区建成救助室;社区救助室的电脑等设备配备率达到100%;各项救助工作职能和政策得到100%的落实;社区救助室专(兼)职工作人员到位率达到100%。截止目前,按照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和制度“六到位”的原则,全市44个乡镇(街道)、258个社区(村)全都建立了社会救助站(室),共有救助站(室)工作人员493人,其中专职150人,兼职343人,并设立1798名社区(村)救助信息员。为推进救助平台信息化建设,我们还成功开发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软件,并对各乡镇(街道)的系统操作员进行了培训。现在各乡镇(街道)数据输入工作基本完成,明年起将正式启用,届时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将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网络动态管理。

2.低保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照“城镇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农村低保标准按城镇低保的60%确定”的原则,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相适应低保增长机制。今年7月,我市各个县(区)都完成了低保的提标工作,现城镇低保标准为225—28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135—160元/人·月,较*年人均每月提高10—15元。认真执行“低保金月人均补差城镇不少于80元,农村不少于50元”的规定,全市城镇月人均低保补差达到129.52元,农村达到97.48元,同比分别增长4.31%、18.80%。加强低保动态管理,今年新增低保对象698户1295人,取消低保对象416户746人。截止*年10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811户12959人,低保边缘对象1158户2874人,支出低保金1298.99万元,低保边缘对象助困金140余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0.62%和10.1%。

3.加大贫困医疗救助力度,努力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如定海区对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标准提高了5—10%;扩大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由原来的低保家庭扩展到低保边缘家庭;降低救助门槛,全市除对低保家庭实行零门槛救助外,市本级、*县还对低保边缘家庭实行零门槛救助;简化救助程序,审批程序从原来的民政、医保、财政多头审核改为由民政部门直接审批;缩短救助时限,由原来的按季度审批改为按月审批结算,对困难群众突发性疾病或重大疾病在短时间内支付大量医疗费有困难的救助对象实行即时审批。加强医疗救助的资金保障,从7月起,全市低保边缘对象的医疗救助金全部由市或县(区)财政负担。做好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市本级、定海区、*县已实行医疗救助金社会化发放,减少发放环节,确保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安全、快捷运行。完成低保对象白内障手术复明工程,36名低保对象重见光明。1—9月份,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256.8万元,占年度财政安排资金的72.3%,共救助1175人次,其中低保对象855人次。

4.切实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工作,灾害应急体系进一步健全。加强避灾中心建设。普陀区作为省厅确定的避灾中心建设试点县(区),投资520万元在勾山、六横、桃花、虾峙等4个乡镇(街道)利用闲置房屋改建避灾中心,目前已全部完成,为提高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能力奠定了基础。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各县(区)都与大型超市签订了紧急物资调运合同,提高了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存量,同时,完善地方自然灾害预算科目制度,今年全市共安排大灾预备资金296万元。健全灾害救助网络,全市44个乡镇258个社区共聘请了526名灾情信息员,提高灾情信息搜集能力。制定出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了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机制。

5.做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其他工作。继续对全市低保家庭、下岗失业困难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特困残疾人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大病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等贫困群体的危房进行改造,今年共改造完成600户,支出资金592.8万元。至此,全市2235户危房改造全部完成。继续做好“千名机关干部结对帮扶活动”,目前全市共有结对帮扶5320对,支出帮扶资金300余万元。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市3所救助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93名,支出救助金103余万元。积极开展助学活动,*年,全市累计救助贫困大学生354人次,支出助学金134.73万元。

(三)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

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体现,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对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敬老院(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新城敬老院(福利院)、定海福利院、普陀山敬老院等一批新的福利设施建设正在抓紧进行。目前,全市共有敬老院35所,福利院4所,总床位数2104张,基本能满足五保、“三无”人员集中供养需要。抓好集中供养机构内部管理,重点抓好入院供养五保、“三无”对象的供养经费落实、解决供养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建立健全集中供养长效机制。抓好资金保障。截止10月底,全市支出集中供养经费419.3万元,人均供养标准近5000元,超过渔农村人均收入的70%。抓好供养对象的医疗保障。一方面,从贫困群体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和敬老院、福利院供养经费中拨出一部分作为供养对象的医疗救助经费。另一方面,通过集中供养机构与乡镇(街道)卫生院、惠民医院实行定点挂钩的形式,为供养对象提供免费体检等服务,有条件的集中供养机构,如六横镇敬老院,还在院内设立了医务室。当前,全市五保、“三无”对象都参加了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抓好供养机构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经查,全市敬老院工作人员稳定,职责、财务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都做到了上墙公布,各供养机构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实现了多样化,供养人员饮食做到了安全卫生、营养合理。在满足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各供养机构还拓展领域,开展了社会自费寄养工作,全市39所集中供养机构已收养社会自费寄养老人406名。继续做好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巩固工作。全市共有渔农村五保对象1096人,集中供养率为95.35%,城镇“三无”人员96人,集中供养率95.83%。

2.老年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大力开展老年福利设施就建设,加快渔农村新社区老年活动室的改扩建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利用渔农村小学撤并,村级组织闲置办公室、教室,新建或改建老年活动室。至今为止,全市已完成101家渔农村新社区老年活动室已完成改扩建工程。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加强老年人优待证的制作和发放工作,全市已发放老年人优待证12万余本,占老年人总数的80%。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共印发《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汇编》6000册,组织司法人员开展法律咨询20余次,2000余人接受咨询。深化和巩固“3587工程”建设成果,逐步将创建“3587工程”延伸到渔农村新社区,已向省老龄工委申报对经考核达到省定标准的8个社区为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探索老年服务社会化新模式。全市各个县(区)都成立居家养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调查摸底、考察借鉴、拟订方案、正式启动等步骤推进居家养老试点扎实开展。为此,市里还专门拨出20万元资金补助各试点社区。目前,定海区昌国街道香园社区、普陀区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县菜园镇居家养老试点工作都已实质性启动,他们根据服务对象的经济状况选择采取或无偿或低偿或有偿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服务。

3.努力拓展社会公益救助水平。加快福利事业发展。今年全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可望突破4000万元,提取地方可用公益金360余万元。加大残疾人就业帮扶,新安置残疾职工102人。加强对福利企业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平均工资不低于同工种健全职工平均工资的70%的权益落到实处。加快慈善事业发展,今年共募集慈善资金1.06亿元,支出慈善资金1500余万元,资助各类困难对象1.6万余人次。完善慈善网络,建立慈善超市5家,44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均设立了慈善物资捐赠点。

(四)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展现新面貌

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1.积极推进社(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社区建设中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社会各界支持新渔农村建设的项目和资金、社区(村)内公益事业的办理等事项,以及对社区(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重点公开,“还老百姓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进一步严肃公开纪律,做到社(村)务公开事项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渔农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公开,群众点题的事项随时公开。

2.完善基层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社区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凡重大建设项目、财务开支计划、土地征用和补偿、购买医疗和商业保险、“暖促”资金使用等涉及社区居民(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坚持社区居民(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进一步完善集体财务审计制度。认真执行《浙江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建立并完善财务预决算制度、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会人员管理制度等。凡社区(村)内发生的财务开支,都由经办人、社区居(村)委会主任、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居民(村民)理财小组会签后,报乡镇(街道)审核入账。加强对社区(村)干部的监督,严把社区(村)财务支出的民主监督关。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社(村)干部工作制度。各社区(村)都至少召开了一次民主评议村干部会议,初步形成了群众对社区(村)干部年度工作评议和上级工作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干部报酬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认真做好创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的推荐、新社区图书馆援建等工作。经基层推荐、组织考核等程序,我市成功推荐1个区、5个镇、16个村为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向182个渔农村新社区援建图书182套共54600本,向上争取资金8万元援建2个渔农村社区建立省级标准图书馆。

4.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特殊作用。抓好民间组织的培育,新登记设立民间组织8家。做好年检年审工作,重点检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违规开支、挪用资金、超标发放福利金等行为。全年共对489家社团、99家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对发现的少数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年检年审制度、财务审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台帐制度等,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39所民办学校民事主体变更为法人。强化对民间组织的现场指导,参加各类民间组织召开的换届选举、年会等20余次。积极推动民间组织参加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真情回报社会活动。据统计,今年全市共有4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为632名农村贫困生减免学杂费,为562失海渔民提供低于成本价的技能培训,23个社会团体利用各自优势开展送医下乡、送技术下乡等活动达656人次。努力扩大民间组织的社会影响。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弘扬先进,树立典型。积极组织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发展中的饿浙江民办非企业单位”图片展览,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五)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

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可靠保证。

1.双拥工作稳步发展。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凡是所在社区有驻军的都结成了军民共建单位,全市双拥共建结对率为100%。修订《*市双拥模范乡镇(街道)考核细则》,开展了建军79周年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命名表彰活动,经检查考核,全市23个乡镇(街道)被命名为双拥模范乡镇(街道)。努力为部队办实事,经协调,全市已为12位正团职领导干部家属按事业编制解决就业问题。召开议军会议,部队“军嫂”生活补助费由每月80元提高每月到120元。组织驻舟部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募集捐款94万元。妥善处理军民纠纷,促进军民和谐,成功处理3起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军民纠纷事件。

2.安置工作保持良好发展状态。继续坚持城镇退役士兵以自谋职业为主,转业士官和其他重点安置对象以双向选择为主解决工作的原则,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和社会推荐就业机制,同时,加大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教育管理和政策宣传工作,为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加强岗前培训,今年共投入41万元对退役士兵进行了教育培训,提高了退役士兵的就业能力。截止到10月底,全市共接受退役士兵502人,其中城镇籍义务兵142人,士官20人,已安置城镇籍退役士兵142人,士官20人,农村退役士兵推荐就业率达到92%以上。

3.优抚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执行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健全了“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长。认真做好在乡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生活、医疗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为市政府解决渔农村退伍军人生活困难问题打下基础。切实落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和再就业政策。

(六)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跃上新台阶

规范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是提升政府形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1.加快推进海岛乡镇遗体火化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绿色殡葬的意见》精神和市政府对新城管理工作的要求,主动参与,配合新城委员会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帮助新城完成了墓地选址及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大桥通到哪里,火化区到哪里”的要求,新增长峙岛、盘峙岛、里钩山岛、富翅岛和册子岛等海岛火化区域,新增火化区人口2万,全市火化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加快推进海岛特色生态葬法。加快建设生态墓区和骨灰堂。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生态墓(骨灰堂)115处,达到全市生态葬法覆盖率达到89.8%,火化区生态葬法达到覆盖95%。

3.加快“青山白化”治理和“二沿五区”坟墓整治。今年全市共清理各类坟墓11156座,治理率12.47%,累计治理86.47%。加强跟踪,及时处理城区居民骨灰违规埋葬行为。

4.做好婚姻、收养登记等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和及《收养法》精神,切实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全市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5601对,离婚登记1606对,补发婚姻证件1336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5636份;办结收养登记85件,公告期9件;涉港、澳、台结婚登记435对,离婚登记40对,补发婚姻证件13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9份,涉台收养登记5件,涉港收养登记1件。认真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定海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省厅评为婚姻登记文明示范窗口。

5.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加强地名用字管理,规范地名命名与使用行为,新命名城市住宅区地名52条,农村道路地名392条,纠正不规范用字563起。加强城乡地名标志设置,新设门楼牌895只,开具门牌使用证明1456份。加强地名规划,完成地名规划文本初稿的编写工作,现正进行文本说明和图件的编制工作。完善“*地名网”地名信息,将182个渔农村新型社区的发展状况、资源优势刊登在网上,更好地服务于小康社区建设。承担《全省综合地图集》(*市部分)编纂工作。

(七)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全面展开

*年9月,省政府召开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会议以后,在市政府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们迅速启动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1.组建专门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和各成员单位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发改委、水利围垦局、水务局、民政局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定海区也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2.积极做好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根据《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人口核定登记实施办法》,对包括市移民办、定海区移民办、市属和定海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盐仓街道负责人、社区和村干部在内的70余人进行了核定登记工作培训。目前,虹桥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已经结束,符合后期扶持条件的农村移民约1700人,比原来省核定的1320人增加380人。

3.加强规范文件编制,为移民扶持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已完成《*市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市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等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工作,现正着手进行《*市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市水库移民安置区和库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的编制工作。

4.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与维稳工作。省里已明确将适时启动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据此,我们在召开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信息通报会议时,要求除定海外的其他三个县(区)也都派人参加。另外,我们还通过原文张贴、进村入户、信访回复、在线广播等方式在移民集中地区宣传有关政策,赢得广大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积极与市公安局、信访局联系沟通,掌握移民关于后期扶持政策的动态和反映,及时做好有关矛盾化解工作。目前,全市移民情绪稳定,总体情况反映良好。

(八)机关自身建设实现新进步

加强机关内部建设,营造心齐、劲足、气顺的工作氛围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基础。

1.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对我市目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重新核对确认的通知》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涉民政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确保了许可事项依法设定,项目名称简明规范。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共整理出以民政局为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55部,配合其他机关实施的35部,清理出民政执法职能事项198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工作提前办结。我局承接两会建议提案25件,其中主办件13件,协办件12件。截止5月底,已全部办结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率有新的提高。

2.民政资金运作进一步规范。继续实行经费包干和内部公开制度,促进资金使用科学化。积极支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对民政资金的审计检查,确保民政资金的规范运行。目前已对审计中发现的诸如敬老院(福利院)床位利用率不高、部分公益金未能及时利用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3.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教育全市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干净干事的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为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机关行风效能建设活动,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积极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局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活动。组织6位同志参加省厅“福彩杯”乒乓球邀请赛,4位同志获奖,组织50名机关干部参加市直机关运动会的15项比赛,5个项目39人次获奖,取得历史上最好成绩。

4.其他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专人办理信访案件,信访件办结质量有新的提高,截止11月底,共接受来信(函)46件,其中属于我局职责之内的39件,已全部办结。接待来访74人次,其中群体上访7批次。办证窗口进一步规范,2次获得红旗窗口称号,截止10底共接件531件,己办结529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信息报送任务圆满完成,今年完成市政府信息111分,市委信息81分(注:市政府考核分100分,市委考核分80分)。民政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位于新城的综合办公大楼经过近两年的建设顺利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与省、县(区)上下联网的视频会议系统也正式启用。计财、卫生、计生、工青团等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

(九)经济创收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年初确定的任务,今年计划创收600万元,截止11月底,各创收处室共创收()万元,同比增长(),其中社会事务处(公墓经营部)创收()万元,服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万元,地名办()万元,老龄办()万元,民间组织管理处()万元,福工办()万元。向上争取资金()万元,其中社救处向上争取资金()万元,优抚安置处向上争取()万元。

在看到我局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如医疗救助工作,尽管我们采取了加强宣传、降低门槛、提高标准等工作措施深入推进,但*年财政年度仍然可能存在大量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节余的情况,截止到9月底,全市医疗救助资金支出占财政安排资金的72.3%,定海、*却还不到50%。二是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如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为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因体制、经费等问题,部分民间组织发展困难重重。又如随着低保承载功能的多样,迫切需要完善对申请低保的家庭实际收入的调查。三是工作队伍不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民政部门发挥更大的作用,但由于人事编制的硬约束,民政部门人员年龄偏大、人数偏少的局面难以改变。

二、*年工作思路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届六中全会和第*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分析明年形势,我市民政工作也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从大环境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党的*届六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其中有许多内容涉及到民政,或详细阐述或高度概括或蕴涵其中。可以说,这个《决定》是近几年来涉及民政工作内容最多的一个中央文件,几乎所有民政工作都在《决定》中得到了体现。最近刚刚闭幕的第*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以*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民政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民政工作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保证作用。国务院总理在出席会议时指出,发展民政事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国务院总理就是全国最大的“民政部长”。

从小环境看,我市初步具备了民政事业大发展的良好条件。加快建设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这几年,我市经济发展迅速,财政收入状况明显改善,政府已初步具备支持包括民政在内的社会建设部门加快发展的条件和能力。另外,这几年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已为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同。通过实施“暖促工程”、“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工程等一系列民心工程,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民政人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全市上下已形成支持民政事业发展良好氛围,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快发展,上台阶,上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基于以上形势的分析,*年总的工作思路是: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届六中全会、第*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充分发挥民政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1.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等三类群体的权益。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二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三是烈军属、在乡老红军、复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保障好这“三个群体”的切身利益,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

一是进一步加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平台,全面启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管理系统软件,加强救助站(室)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低保动态管理,缩短低保定期核查期限,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断探索完善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办法,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建议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贫困医疗救助制度,修订出台新的《*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建立医疗救助“绿色通道”。进一步健全灾害应急体系,购置必要的救灾设备,提高灾情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强化部门间灾害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完善地方自然灾害预算科目制度。继续做好贫困大学生救助、结对帮扶等其他救助工作。

二是加强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吸引和扶持民资进入养老服务业,同时发挥社区和义工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的为老服务工作。继续实施社区“3587工程”,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渔农村社区推广。继续探索完善集中供养长效机制,确保五保、“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巩固在90%以上。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各级财政按比例负担筹集资金的办法,全面完成渔农村新社区老年活动室改扩建任务,做到每一个社区(村)都有1个以上老年活动室,基本形成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老年活动网络。积极探索理顺海山福利院、海景福利院管理体制、经费投入机制的办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涉及养老、医疗和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急有所救,困有所帮。推进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残疾人帮扶就业。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管理站建设。大力发展福利彩票事业、慈善事业。

三是继续完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做好退伍军人数据库建设,全面摸清退役军人状况。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继续按照“双向选择、保底安置”办法,做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和转业士官的安置就业工作。

2.加强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两类组织建设。加强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有利于实现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稳定。各类民间组织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民间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对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强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力度。发挥民政工作联系渔农村比较紧密的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着眼于扩大基层民主,以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以完善城乡基层管理和服务网络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渔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建设管理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渔农村新社区。继续加大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力度,合理整合社区资源,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渔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渔农村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

二是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着力点,继续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深入开展“民间组织服务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发挥好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行政会分开。借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组织开展大型公益活动,扩大民间组织社会影响。加快民间组织数据网络化建设,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水平。

3.深入推进地名、殡葬、婚姻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工作。区划、地名、界线、婚姻、殡葬等社会事务工作,是政府社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现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完善地名管理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地名的命名、更名与使用行为,依法纠正和查处地名违章案件。适时设置新城街路牌,不断完善城乡地名标牌增补、更新与管理体制,建立地名标牌设置管理长效机制。完成包括一套电子地图、一部声讯电话、一组地名查询触摸屏的“三个一”数字地名工作。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建立涉界双方协商议事机构和界桩管理专人负责制度,创建“平安界线”。

二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努力扩大遗体火化区域,定海环南街道8个土葬岛实行遗体火化,争取普陀东极地区实行船运火化。进一步推行生态葬法,确保全市行政村生态墓地覆盖率达到90%。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二沿五区坟墓整治。

三是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联网管理,指导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4.大力开展双拥工作。*年是建军80周年,又是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检查验收年,做好明年的双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以庆祝建军80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颂人民军队丰功伟绩,固东海前哨铁壁铜墙”为主题系列活动。做好包括“*舰”在内的广大驻舟管兵的拥军慰问工作,帮助部队协调解决“五难”问题,重点是家属安置难问题。深入开展军警民共建渔农村小康社区工作,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扎实做好市本级、*县争创双拥模范城(县)的相关工作。修订完善《*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5.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民政干部队伍代表着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是党和政府形象的化身。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直接关系民政为民的水平和质量。要着眼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社会建设理论、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和教育培训,培养胸怀全局、心系群众的工作情感,树立心诚、心重、心善的职业责任,不断提高民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建设和谐社会的能力。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加强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进一步优化民政队伍结构。

6.做好殡仪馆迁建、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殡仪馆选址方案,并积极开展论证,力争明年殡仪馆实质性启动建设。做好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继续抓好党建、宣传、人才、工会、计生、信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