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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社会治安稳定汇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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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社会治安稳定汇报市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主要工作情况

*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密围绕我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面振兴。

(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

全市两级检察院以维护我市社会治安稳定,特别是保障奥运会成功举办为首要任务,全力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邪教组织的颠覆破坏等危害国家安全、可能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犯罪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涉毒犯罪,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的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活动。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9226件12514人,同比上升22.9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162件13847人,同比上升18.71%。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130人,提起公诉12280人。集中力量,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加快办案节奏。依法批捕了“10.11”(蚁力神)专案系列案件,依法起诉了新疆“伊吉拉特”反动组织分裂国家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稳定和*奥运分赛场安全,保护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2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388人,并落实帮教措施,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市两级检察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稳定大局,深入开展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犯罪,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7件25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件19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6件5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38万元。预防职务犯罪立项182件,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强化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侦查活动的统一指挥、侦查资源的合理配置,集中力量查办重点案件,确保工作力度、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依法查办征地拆迁、房产、医疗等涉及民生领域和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稳定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90件111人;依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3件45人;依法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0件37人。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数额超过5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数额超过10万元,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玩忽职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等大案106件136人;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的要案43件51人。

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立足制度完善,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结合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所查办的房地产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该领域案件频发的原因,就我市房产抵押登记的制度建设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召开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加强与金融系统在预防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深化地铁工程专项预防,为地铁工程参建单位编辑《预防职务犯罪宣教读本》,增强有关人员的廉洁自律和防范意识。派员同步参与地铁一、二号线及延伸线车站装修等总计11.32亿元的招投标活动。会同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召开地铁工程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与参建单位共同完善、细化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措施。同时,对社会关注的扶贫资金发放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力求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足额发放和使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发挥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作用。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与金融、海关、工商、房产等单位积极交换有关工作信息,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协调开展。四是突出针对性,依法运用检察建议增强工作效果。剖析民生领域贪污土地出让金、征地补偿款犯罪等典型案件,发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五是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例,到市人事局、财政局、国税局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156次。与*电视台共同制作播出预防犯罪专题节目《法治中国》366期。在我市繁华街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营造反腐倡廉的社会氛围。

(三)以维护司法公正为己任,依法强化诉讼监督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做到件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复查案件主要证据。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0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98人,追加起诉146人,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同时,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217人,不起诉48人;依法纠正侦查机关在刑事立案、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16件。

强化审判监督。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102次,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和民事行政抗诉3281件,依法监督法庭审判活动。坚持对刑事抗诉案件有针对性复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抗诉出庭水平。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加强对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跟踪,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对发现的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环节职务犯罪线索,认真开展初查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支持抗诉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抗诉1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促进公正审判。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深入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以办案促监督。立案查办虐待被监管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坚持人员素质与硬件建设并重,推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全市两级检察院18个驻所检察室中,已有15个被评定为二级以上规范化检察室。细化对监外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探索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监外执行人员,收监执行9人。对刑期计算错误、减刑不当、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43份,纠正违法67件次。建立集提前预警、到期催办、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于一体的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对即将到期案件口头预警450次,书面预警210次,做到提早发现,及时纠正。

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共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813件,其中直接审查、办理和答复1513件,按管辖权限移送其他机关办理300件。从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做好涉检上访化解工作。在严格各项执法规程、大力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涉检有理上访发生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处置涉检上访案件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奥运安全和损害国家形象的事件。全市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接待来访961人次,批办案件329件,已办结294件,成功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检察院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次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为契机,深化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开展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宗旨意识。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涉检有理上访”检察院创建活动,完善并落实各个检察执法环节的工作规程,监督检察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强化市检察院正副检察长联系基层检察院等工作机制,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60余人次。加强与地方党委的联系,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检务督察,坚持对纪律作风和办公秩序开展经常性检查,对警用车辆管理、办案纪律和办案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对全市检察队伍素质以及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将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带头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大兴重能力、讲学习之风。加强人才引进,面向全国公开招录检察人员143名。深入开展全员岗位练兵,结合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培训1180人次,促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在辽宁省第三届十佳公诉人暨省级优秀公诉人集中评选活动中,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3名同志荣获辽宁省十佳公诉人称号。五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保障和服务机制,配合市发改委制定*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及技术用房建设规划,用中央划拨的专项经费,为基层检察院采购174万元的办公办案装备,提升了基层检察院的整体工作效能。

一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5人,省十佳检察官1人,市劳动模范5人,二等功个人11人,三等功集体14个,三等功个人61人。

(五)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全市两级检察院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严格执行专项工作报告、接受执法检查等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座谈、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和观摩庭400余人次,认真听取、采纳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邀请市政协委员视察和参加检察机关重大活动,向市政协通报工作,认真听取、采纳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试行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说明理由制度,坚持不起诉公开宣布制度,在各主流媒体播发有关检察工作的新闻稿件297件,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三是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便人民监督员行使职权。全市两级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中,不服逮捕决定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三类职务犯罪案件共41件,全部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对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尚不适应发展变化的执法环境要求,少数检察人员仍存在重办案、重配合、轻监督问题。二是个别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与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仍存在执法不文明的现象。三是重大责任事故介入调查机制仍需完善。四是检察工作任务繁重,检察人员超负荷工作。五是一些基层检察院仍存在装备和经费困难、专门人才匮乏的情况。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