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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重视和加强纪监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机构,从市局到11个县局都设立了纪检组监察室,配备了纪检监察干部30人,为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按照区地税局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我们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举措,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案件的查处,抓好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着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重点在教育、制度、监督上建立惩防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而确保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年、*年、*年获广西地税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没有违纪违法案件发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
一、近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工作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九个监督管理小组,建立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明确了领导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形成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具体抓,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较好地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坚持每年二次就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局党组作出专题汇报制度,专项工作或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每年坚持召开一次工作部署会,一次分析会或现场会,一次总结会,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年终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党组成员在抓税收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基层,不但要指导税收业务工作,而且还要听取和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由于领导重视,使党风廉政工作得到很好的落实。
(二)紧紧围绕组织税收收入,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近年来,我们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思路,从地税的实际出发,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组织税收收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结合起来一起抓,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工作做到项目化、目标化、时间化,列入税收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挂钩,对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合格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并取消评选先进资格。由于岗位责任目标明确,较好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队伍的思想作风得到了转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得到了增强,全系统上下团结拼搏,迎难而上,在税源少、政策性减收因素多、征管难度大的情况下,每年都能完成区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交给的税收任务,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严肃法纪,强化责任追究,认真查办案件。我们纪检监察重视案件和信访件的查处工作,围绕在权、钱、人方面发生的违纪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两权”监督结合起来,把预防、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与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结合起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一般性的问题我们通过教育,促使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不心慈手软,切实发挥案件查处对腐败分子震慑作用和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作用。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的,我们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地税组建以来,我们把案件和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当作纪检监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共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被刑事处理4人,调查核实信访件60件,信访件的查核率和查报率100%。
(四)积极探索源头治腐新路子,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一是制定15个廉政规定和办法,对责任追究、查办案件、廉政教育、禁止公款大吃大喝和乱发钱物、禁止赠送和收受“红包”、下基层缴交基本伙食费和住宿费、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廉洁登记、岗位责任目标、公物购置和使用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经费管理、福利奖金发放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用制度去管人和约束人,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制定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十三条禁令,加大对队伍监督管理力度。三是制定“两权”监督实施办法,对税收征收、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处罚、人事管理、财物管理、基建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监督制约的内容、措施和应负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对监督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细化,加强了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减少了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在人、财、物管理方面,加大了监管力度,规范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局务会议制度,做到人事、经费、税收业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等问题坚持集体讨论,不搞个人说了算,内部行政管理权的运作得到了规范,堵塞了漏洞。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从市局机关到各县局都设立有政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经费、基建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人事等公开;各基层征收单位都设立有办税公开栏,每月做到纳税公开、停歇业公开、欠税公开、处罚公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增强了办事和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建立12个廉政档案室,从市局机关到各县局都建立有廉政档案室,对每个税务人员都建立了廉政档案,严格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进行监督管理。六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三级监督网络,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在加强与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共同配合,做好防范的基础上,把系统内部市局、县局、分局(税所)分成三级,形成三级监督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纵向与横向监督并举,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级级把关,道道防范的监督管理网络。通过发挥现代通讯和电脑网络的作用,快速地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遵纪守法情况,做到职工在哪里,职工在做什么,职工在想什么,职工需要什么,都纳入监督的视线,将苗头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我们的干部不犯错误和少犯错误。七是实行市局纪检组长同各县局长、纪检组长进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八是每年都组织人员对各县局进行税务执法监察,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
(五)认真开展纠风工作,解决地税部门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都做到有部署、有方案、有方法步骤、有解决的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个别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收集社会各方面对地税行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定税随意性、强行征订税务报刊、服务态度差等问题,都能够做到认真整改,较好地纠正了队伍为税不廉的行为,树立了地税良好形象。
(六)创建先行点,推动党风廉政工作开展。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克服过去工作照搬照套的做法,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为六大块工作,分别放到百色(现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靖西、田林六个县局抓点,先行一步。百色作为执法监察先行点,田阳作为廉政教育先行点,田东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先行点,平果作为纠风先行点,靖西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行点,田林作为“两权”监督先行点。通过创建先行点,突出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先行点单位的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从而实现了由过去工作上级怎么布置就怎么做到创建先进典型的转变。同时,我们以点带面,把先行点的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市局纪检监察带领各单位的纪检组长到这些先行点现场观摩,并在田林局召开了经验交流现场会,通过采取“听、看、学、比、找、探、带”等方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每年市局都与县局及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局又与基层税所、分局、股室签订廉政责任书,基层单位还与税务人员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落实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结合岗位责任制考评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年终进行考评总结,表彰先进。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得不力,屡屡发生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责任制的落实。
(八)加强廉政教育,严格对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做到“四个结合”、“四个监督”。四个结合:一是结合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抓廉政教育,二是结合案件抓廉政教育,三是结合存在的问题抓廉政教育,四是结合开展“家庭促廉”活动抓廉政教育。四个监督: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强化班子内部的监督;二是市局加强对县局工作的领导,强化上级的监督;三是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四是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廉”和“述廉”,强化群众的监督。通过廉政教育的“四个结合”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四个监督”,促进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近年来,我们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达不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一是工作抓落实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还做得不够,缺乏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三是监督检查少,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今年,我们按照中纪委五次全会和总局、区局的工作要求,立足教育,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征收管理环节的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突出“三个工作重点”,采取“八项措施”。
(一)三个工作重点
1、强化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勤政廉政。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不许”及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条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年初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坚决刹住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二是教育干部职工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三是对参与赌博的2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开展五项廉政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二是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活动;五是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和权力观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五项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广大税务人员做到立党为公,取信于民,恪尽职守,为税清廉。
2、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形成完备的制约机制,使制度更加管用,更加有约束力,规范用权行为。一是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二是完善工程招投标监督制度;三是完善物资采购监督制度;四是完善税收征收管理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五是完善稽查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六是建立和完善提拔任用干部实行廉政鉴定意见制度;七是完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办税公开制度。
3、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突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条例》,对人事任免、调配、交流、换岗等工作要按程序进行。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议事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三是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环节中定税环节、税款入库环节的监督。四是加强对税务稽查环节的监督,严格执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避免“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监督,严禁私设“小金库”。六是按规定对基建项目进行招投标并及时开展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大的维修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通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进行,严防腐败现象发生。七是严格控制外出考察,禁止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八是禁止超编制标准配备小汽车;禁止超标准接待,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酗酒、送礼和安排私人旅游、高消费娱乐;九是禁止以各种名义滥发钱物,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务必合法正当。
(二)八项措施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制定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切实把《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增强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把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到个人,细化到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三是严格责任考核。四是强化责任追究。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三级监督网络,把预防工作做好。一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预防;二是重点抓好工程项目的预防;三是重点抓好定税环节、税款入库环节、稽查环节和税收票证管理环节的预防。
4、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推行廉政提醒制、廉政公示制和廉政报告制。
5、加大对源头预防工作的力度,继续实行廉政档案、廉政鉴定、廉政谈话、诫免谈话、领导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6、严格税收执法,增强服务意识,搞好行风评议,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地税良好形象。一是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和各种层次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是进行问卷调查,明查暗访,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对税务人员的工作效能、工作质量、履行职责和执行职能的效果进行监察;二是对不依照规定的程序、权限履行职责的监察;三是对税款入库情况的监察;四是对稽查行为的监察;五是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察。
8、把好教育关,对新增和新任职人员及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建设为民、务实、廉政的税务干部队伍。一是对新招录公务员进行廉政培训;二是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三是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干部的素质,使干部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增强廉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