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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社区卫生管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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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发展社区卫生管理汇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新农合工作从20*年9月1日全面启动后,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成效。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向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功能转化。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引导、组织,农民自愿参加,筹资政府出大头、个人出小头,对农民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一定补助,抵御疾病风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医疗救助体系。20*年我市新农合工作作为省级试点县(市)之一,全市参合村覆盖率达到100%,共有160033户509568人参加新农合,占全市农业人口的94.9%。到目前为止,全市新农合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合作医疗基金运管平稳,总体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新农合工作稳步推进。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多次专题研究新农合工作,把实施新农合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新农合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经过充分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确保了我市新农合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管理四到位,保证了新农合的顺利实施。

20*年度新农合补偿基金每人每年50元,其中参合个人缴纳10元/人年,中央和省政府16元/人年,*市政府3元/人年,*政府21元/人年。所有筹集基金,除按规定提留风险金外,全部用于参合人员住院补偿,专款专用。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做到了在规定时限内,参合人员登记造册,发给《合医证》,筹集基金到位和核对公示,及时启动补偿程序。

2、基线调查,科学测算,合理制定补偿方案。经过开展基线调查,在省和*市专家组指导下,我市坚持“兼顾参合人员的普惠性、公平性以及较高的受益面”原则,20*年度我市明确了乡镇、市直和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分别为200元、600元和12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55%、40%和20%,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统一为每人年度2万元。并对低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二女计生户”和“一女贡献奖户”等特殊人群个人缴纳的10元/人年由市财政给予补助的优惠措施。补偿方案运行7个月后,市卫生局和“新农合管理中心”对基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反复分析、测算、比对,及时调整“二次补偿”方案。从2007年5月1日起对部分住院医药费用的起付线与支付比例作了相应的调整:按规定生育并住院分娩的纳入正常的补偿范围;精神病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年度累计总医药费用超过2000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支付比例由原来55%调整为60%;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药费用的起付线由600元降低到500元(中医院由原来500元降低到400元),同时将支付比例由原来40%调整为45%;将小儿科用药目录列入医保范围。并对5月1日之前已补偿的对象按新标准给予追补。截止2007年6月底,全市已有15701人次的住院医药费用得到补助,累计住院总费用9379.90万元,实际补偿金额1642.74万元,占住院总费用的17.5%,人均补偿1046.26元,一次最高补偿为11880元,累计补偿超过10000元的有45人,累计最高补偿为20000元的有两人。预测年度基金使用率达81.5%。

3、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共济互惠意识得到提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把握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报刊、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开设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做法,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参合率。20*年度全市共印发《致农民朋友一封信》16万封,大、小宣传彩页12万张,宣传小册子3万份以及各种宣传标语和专栏专刊。市、乡镇(街道)、村各级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逐村挨户广泛动员,极大提高了农民共济互惠的意识。

4、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围绕规范管理,我市多次组织新农合管理、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经办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效率。市财政划拨专项经费,为新农合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合医办和各定点医疗机构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必备设施,为全市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20*年8月,我市建成新农合计算机数字平台并正式投入使用,实现了全市“信息管理系统联网”运行,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和16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参合患者医疗信息实行统一监管。

5、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按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规模、服务能力、硬件设施等条件核定了16家“新农合”定点医院,紧紧围绕“为民、便民、惠民”工作目标,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用药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实行“新农合”制度后,参合对象已从合作医疗中受益,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简化报销程序,做到参合对象当天出院,及时拿到报销补偿钱款,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6、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细则》,按照“钱帐分离”和资金封闭运行的要求,实行资金专户储存。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中心、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补偿基金审核、补偿基金垫付与拨付基金工作。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每天均做到网上巡视检查,做到基金使用“当天明了,当旬抽查,当月审核”,每月及时公示有关住院补偿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派专人负责各定点医疗机构巡回督查资金使用及病例核销情况,定期对基金运转情况进行督查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新农合工作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成效,主要有: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极大提高了农民预防疾病的意识和抵御疾病的风险,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2)新农合制度实实在在为农民患者减轻了医药费用负担,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群众直接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的温暖;(3)各定点医疗机构抓住新农合的机遇,强化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取得多赢成效,促进了医院的发展;(4)政府完善实施了医疗卫生、民政和有关部门互相配套的农村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妥善解决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救助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和共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内涵;(5)全市已形成“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博爱共济的文明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农合制度虽然减轻了农民部份医药负担,但农民仍要承受大部分医疗费用,必须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比例。二是新农合管理机构的运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及时分析、评估基金运行状态,做到补偿机制更加公平性、合理性,提高参合对象补偿的普惠率。三是我市尚有4个乡镇卫生院因不具备条件,未列入定点医疗机构,不方便农民群众的就医就诊。四是农村医疗机构医技人员严重缺乏,技术队伍业务素质不高,医疗服务能力不强,已不适应农村群众的就医需求。五是各乡镇(街道)、村工作发展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