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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日常各项工作中,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开展,现将上半年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重要举措,所以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为了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我局制定了《*区市政园林管理局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各科室2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规范了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长对班子成员和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各科室对各自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做到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深入地抓好全局系统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使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环环相扣,层层得到有效落实。
二、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本着“教育在先,重在防范”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制定下发了《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安排了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努力构建“大宣教”格局,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在学习教育中,局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经常深入各处室学习讨论研究问题,有力地保证了教育内容的落实。
二是牢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组织观看《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警钟》等党风廉政宣教片,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教育,组织干部认真讨论,对腐败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以英模为榜样,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增强廉洁意识,构筑拒腐防变坚强思想防线。
(二)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严格按照中央、中纪委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允”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体制,严禁公款娱乐、外出旅游、收受“红包”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局也确实做到了严格纪律、从严要求:不以任何方式向有关方面和个人施加影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落实工作日午餐禁酒制度,杜绝了超标准接待、异地接待和相互宴请,接待经费较上一年同期有较大的控制。进一步规范集体公费外出学习考察参观活动的手续审批,杜绝了个人用公款或接受企业主出资的外出旅游活动。半年来,我局机关党员干部能够始终坚持党的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要求,克已奉公,率先垂范,没出现违规违纪之事。
(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有效体现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民主议事、工程招投标、干部人事、物资采购等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权限、程序,并装订成册。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交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不当“一霸手”。坚持每周一次领导碰头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使班子成员做到多通气,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凡是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由局党组讨论。党组研究问题时严格按照议事规则,不随意简化,变通;充分发扬民主,注重调查研究,保证了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局党组讨论问题不搞临时动议,不以传批方式决定重大事项;决议一经形成就坚决执行,狠抓落实,维护了局党组的权威。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一是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坚持每月对办公电话费、车辆修理费、油料费、接待费等项目进行公布,并对办公电话费进行限额使用,超出自负。同时对涉及干部任用、工程招投标等事宜,都及时进行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使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切身利益都能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落实领导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整理编制工作。在组织政府信息清理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公开内容得到落实。同时,依据有关法规制度,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履行职责,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是加强财务监管,注重源头预防。认真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单位预算管理,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票据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了对本单位的财务监管。全面推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标准,会计统一进中心”的管理方法,严格收款收费的控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有效地加强了单位财务的有序管理。
二是开展明察暗访,加大对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跟踪监察。为防范和制止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局纪检组主动与有关管理相对人取得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掌握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真实情况,对保证工作人员清正廉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具体推行了三项制度:一是警示提醒制度,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需要事前防范的公务人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告知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形成廉政预警机制。二是诫勉督导制度,对于有大量的苗头性问题和正在演化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以及执行政策中存在偏差的公务人员,进行及时纠偏,督察引导,形成动态监督机制。三是责令纠错制度,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可不予处分的公务人员,进行批评训示,强制纠错,形成保护挽救机制。同时加强督促整改、跟踪回访、组织处理等后续监管措施,形成以三项制度、三个机制为支柱的警示告诫防线基本架构,有力地推动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
三是加大对各办公地点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的巡查力度。采用节前节后普查和平时工作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单位公务用车是否按指定位置停放,有无公车私用现象,工作人员是否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是否在岗、有无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或上网炒股现象,发现问题,当场纠正、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评先评优、目标考核有机挂钩,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我局机关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人员高昂的精神状态,树立市政园林队伍新形象。
四、创新廉政建设载体,积极打造阳光形象。
制订出台《*区市政园林管理局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对于10万元以下的零星应急工程,采取议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对于10-50万元的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对于50万元以上的工程,一律委托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这些措施的实行,保证了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此外,继续推行公车“阳光维修”。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公务用车定点“阳光维修”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工作,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车辆维修保养水平。
半年来,我局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虽做了一些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按照上级要求和标准,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还不强,经常因事务忙而对此项工作抓的不够。二是责任制落实工作创新的少,治本措施还比较乏力,个别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要求,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促进全区市政园林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