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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对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砚纪发[2009]9号)精神,现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合情况
2009年全县共有391295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民政救助对象18532人),占全县41.38万农业总人口数的94.56%,参合率比20*年度提高了3.94个百分点。全县除阿猛镇(88.31%)和八嘎乡(88.97%)外,其余9个乡镇的参合率均达到90%以上。
二、2009年度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一)基金的筹集情况
2009年我县以每人每年20元的筹资标准收取农民的参合费,基金由个人缴纳的20元和中央财政、省财政分别补贴的40元共同组成,即每人每年100元。2009年我县共筹集到农民缴纳参合资金78259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7455440元,民政代缴370460元),中央和省财政应该配套补贴资金31303600元,基金总额为39129500元。
(二)基金的使用情况
2009年度我县共提取风险基金为1956475元,占基金总额的5%,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使用资金为37173025元,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用于门诊减免的资金应为11151907.50元(占30%),用于住院补偿的资金应为26021117.50元(占70%)。
截止4月20日,全县共有217671人次享受了新农合减免补偿政策,其中门诊减免202897人次,减免金额2152676.56元;住院补偿14774人次,补偿金额12747840.05元。共减免补偿医药费用14900516.61元,资金使用率达40.*%,参合群众受益面达55.63%。
二、方案调整情况
2009年我县根据云南省的指导意见,结合20*年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及个人缴费标准比往年提高10元的实际,调整完善了新农合实施方案。调整重点为: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门诊和住院的减免补偿比例及住院补偿封顶线,一是县级起付线从20*年的100元降至80元,县外从20*年的400元降至300元;二是县、乡、村级门诊减免比例均比20*年提高5%,县、乡级住院补偿比例均比20*年提高10%,县外提高5%;三是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年的15000元提至20000元;四是对属民政救助对象且持绿色合作医疗证的,住院补偿比例在正常补偿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五是将十五种病种纳入慢性病管理,慢性病门诊医药费按45%的标准减免,封顶线为每人每年累计最高1000元。截止目前,共为69名参合患者办理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医疗卡》,有效缓解了农民治病负担。
三、审核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试行)》及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发现错误,及时指出,并填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减免补偿审核情况反馈表》反馈到各医疗机构,同时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全额拒付。今年1至4月份,共拒付医疗机构违规收费509.27元。
四、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规定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每月至少抽查3个定点医疗机构,重点督查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及是否存在挂床现象等。截止目前共开展督查活动28次,未发现有违反新农合政策的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五、二次补偿开展情况
20*年国家加大了对新农合资金的投入,根据测算,20*年我县新农合资金年终结余率超过了规定的15%的标准。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要求,宣传执行国家的惠民政策,使参合农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卫生局积极组织开展了20*年新农合二次补偿工作。第二次补偿方案于20*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补偿对象为在20*年住院并已获得医药费用补偿的全部参合农民(除单胎顺产住院分娩),补偿比例按照第一次补偿额的30%给予补偿,由参合农民携带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合管办领取二次补偿金,有效期限为2年,截至2010年12月19日止。此项措施的实施,将惠及26536名参合农民,受益金额达5182552.51元。截止目前,共有14811名参合农民按规定领取了二次补偿金,共发放补偿金3347787.77元,发放率达64.6%,使我县20*年新农合资金使用率提高到了88.81%。有效减轻了参合农民住院患者的经济负担,保障了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了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和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新农合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思想认识不够。新农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国家有好政策,中央、省级财政都有配套的补助资金,但在每年的筹资工作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队员只注重资金的收缴,而忽视新农合政策具体内涵的宣传,导致部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仍然不高,资金征收困难,每年一次的宣传动员、参合费收缴行政成本较大。
(二)乡(镇)合管办未能开设支出专用账户,给报销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由于在各乡(镇)信用社开设新农合支出账户审批手续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致使支出账户至今未能开设,从而使各乡(镇)合管办在办理县外就医医药费用报销业务和拨付乡村医生减免费用时资金得不到及时保障,增加了农民医药费用补偿难度以及农民往返报销的经济负担,影响了新农合工作开展。
(三)县乡合管办工作人员不足,难以满足工作需要。通过实际运作,现有工作人员及人员编制还满足不了日常工作需要,由于人员不足和不到位,加之乡(镇)合管办无交通工具等因素,给新农合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四)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速度慢。每天每台计算机只能录入80多份处方,而我县每个新农合经办机构平均每月要审核录入3000份左右医药费用单据,致使县、乡(镇)合管办的大量时间都用在录入医药费用上,影响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和其它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参合群众受益水平和受益率差距较大。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条件、参合群众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参合群众在新农合这项惠民政策中的受益水平和受益率呈现明显的差距,出现了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本来是为了解决贫困人群的看病就医问题,但却大量流向了富裕人群身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