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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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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汇报

*市工商局近几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以深入开展“城乡一体工商助农”活动为载体,以“红盾护农”为抓手,以培育农村经纪人为桥梁,稳步推行“订单农业”和优质农产品品牌战略,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市场繁荣,开创*农业新局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一、认真分析,找准当前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矛盾

*市农村目前现有各类市场*个,其中:消费品综合市场*个,农副产品市场*个,工业消费品市场*个,生产资料市场*个,其它消费品市场*个。*市农村市场规模小、种类少、专业性不强,属于市场运行低水平的初级阶段。从总体来看,目前*市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根治、不解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难赢得主动,就容易出现波折。工商机关在监管、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上也遇到了突出的矛盾,农村市场监管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

(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商品市场发展不平衡。*市是农业大市,

综合农村市场看,农村市场缺乏竞争力、辐射能力弱,类似自给自足形式的模式,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是相当大的。更重要的是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贫乏,观念陈旧,进入市场经营和开发市场的能力非常不足,农村与整个市场之间处于断档、脱节的状态,所以形成了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村经济发展还处于低水平状态。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在经营理念上还缺乏科学的态度,农村商品市场的发展还不够平衡,超范围经营、一证多点经营、无照经营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何规范农村市场,建立良好的经营秩序,给工商机关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影响农村的经济发展。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经济发展扶持的力度,使广大农民发展农副产品的积极性日益增强。但随着农副产品的丰收增产,农民销售难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投入高、销售价格低、难等问题给农民造成较大的困难,工商机关如何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价格合理的销售环境,保证农民的经济成果不受到损失势在必行。

(三)农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受欺诈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当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还不够平衡,还难以保证广大农民有一个合理、放心的销售渠道,农民农副产品的销售主要还是以农民自主销售为主,这样对那些法律知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农民来说,就不可避免的造受经济损失,从而影响广大农民的积极热情。

(四)农民对农产品品牌认识不够,农副产品缺乏竞争力。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关键要提高广大农民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意识,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名牌产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当前,*市农民对名牌产品认识还有一定的误区,涉农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走出市门、国门的还为数较少,创造更多更好的名牌农副产品还需要引导和培育。

(五)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还没有杜绝,坑农害农的案件还时有发生。近几年来,随着红盾护农行动的开展,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得到了较好的规范,各级工商机关不断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农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但在市场监管中也存在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给农民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农民维权面临着严峻考验,也给工商机关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认真研究,努力探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我市工商系统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提出立足工商职能,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从五个方面履行职能。即市场准入便农、市场流通富农、经纪合同帮农、商标品牌兴农、红盾维权护农。*年*月*日,全市工商系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召开,会上参观了服务新农村建设成果,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充分展示全市工商系统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效能和水平,为全市工商系统扎实推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市工商局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上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实施“市场准入便农”,优化登记服务,加快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农村拥有的企业数,是原始积累的一个指标,称创业指数。现在全国每万人拥有的企业*-*个。*市是*.*个,是全国平均值的三分之一。*市培育市场主体的任务仍然极其繁重。市场准入便农,就是要认真执行出台的政策规定,把扶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在法律的范围内,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的门槛,创造宽松的准入环境,促进

“执照农民”的发展,鼓励有特长的农民持照闯市场,努力提高农民市场主体意识;引导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引导农村专业户、专业村、专业乡向农产品加工、种植业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拓展;引导涉农企业向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农业产业化转化。强化服务意识。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则,研究准入便农的特点,强化便农准入的服务措施,力争有新的成果。

第二,实施“市场流通富农”,支持发展现代流通业,活跃农村市场。农村经纪人和经济合作组织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经济合作组织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按照“大力培育、全面发展、逐步规范”的思路,抓好服务保障。特别是农副产品销售不畅的地区,逐步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在农村工商所建立经纪人户口和跟踪服务制度,对经纪人在注册登记、合同签订、法规咨询等环节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组织学习法律法规,交流经纪活动经验,提供相关的信息,提高经纪人的素质,目前全市农村经纪人大约有*万,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吸纳农户*万余户,涉农人口*.*万余人。*市工商局大力扶持农村经济人,使该市经济人队伍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镇位于*市区东部*公里,辖*个行政村,*个自然屯,是我国北方食用菌的主要产区,年生产食用菌总量*.*亿袋,该产区培育的黑木耳以个大、肉厚和具有丰富的营养保健价值而闻名全国。投资*万元,占地*万平方米的食用菌大市场是东北乃至全国最大的黑木耳集散地和销售中心,为经营者提供了良好的交易环境。该镇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和壮大与我们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引领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逐渐发展起来是分不开的,目前,市场+经纪人+商标+农户发展的新路子已经形成。

各级工商机关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经纪人外出签约活动,为当地农产品外销开拓市场。根据农时特点,允许农民季节性地从事经纪活动。大力宣传“经纪有为、经纪致富”的观念,宣传守法、守信、有为的农村经纪人典型,营造有利于农村经纪人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经纪人的监管,建立经纪人信用管理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农村经纪人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第三,实施“经纪合同帮农”,要规范签约和履约行为,构建产销新模式。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利用合同管理手段,支持新农村的具体措施。加大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帮助涉农企业建立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引导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制定和推广重要农产品订单示范文本,规范订单农企双方的签约行为,督促订单双方严格履行订单约定。抓好订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实施涉农合同诈骗的违法行为。加强订单合同日常监管,依法调解合同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白山市工商局组织有关人员主动深入到大阳岔林场食用菌总公司,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订单发展等方面加强扶持,指导完善订单内容,帮助完善统一提供菌种、统一管理、统一技术、统一收购、农户零风险的订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既带动了订单农户发展,又壮大了公司规模,在发展订单农业的道路上走出了具有地域特色的经营模式。几年来,通过这种方式发展了*万袋香菇,实现产值*多万元。

目前,*林场食用菌总公司年生产总量已达*万袋,年产鲜香菇*吨,实现年销售收入*万元,带动*余户菇农创业致富。

第四,实施“商标品牌兴农”,组织推动注册农产品商标,依靠品牌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商标监督管理职能,将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利用注册商标支持农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中的积极作用,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涉农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引导鼓励农民、涉农企业及有关协会,组织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有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涉农企业,实施全程服务指导。对具有地方特色特别是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副产品,积极引导其申请注册商品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我市截止*年底核准注册的商标已达*.*件,其中涉农产品商标约*件,约占注册商标总数的*%。今年“*大米”、“*大米”、“*”、“*西瓜”*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注册,实现了我市地理标志商标零的突破。被国家工商总局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件,其中涉农产品商标*件,约占*市驰名商标总数的*%。认定*市著名商标*件,其中涉农产品商标*件,约占市著名商标总数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查处侵犯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件。

第五,实施“红盾维权护农”,落实市场监管责任,确保农资和食品安全。“农民利益无小事”。要把维护和实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村商品市场监管和爱农护农帮农等专项执法行动,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继续开展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坚持以种子、农药、肥料、农机具及零配件为重点品种,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对象的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红盾护农行动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整顿农资市场*个,检查农资经营企业*户次;查处农资案件*件,案值*万元,查扣伪劣种子*公斤,不合格化肥*公斤,不合格农药*公斤,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余万元,*市的农资市场得到了有效的规范。

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市场深入发展

为增强和巩固农村市场整治的实效,坚持“以防为主,防打结合,以管促防,安全为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积极引导、认真规范,全面推进农村食品连锁经营机制。我们借助“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和支持经营企业,面向广大农村发展连锁经营,运用现代物流配送的流通方式,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积极培育农家食品连锁店,形成以批发超市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经营网络。市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创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的通知,并在*市、*市、*县、*县开展示范,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食品市场。*县工商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万村千乡放心食品连锁店工作,在每个乡镇确定一个食品配送放心连锁超市作为试点单位,以点带面,逐渐向每个村屯辐射。*市*大厦隆都超市在全县农村开设了*家连锁店。*县工商局重视“示范店”的动态(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监管工作,采取基层工商分局监管考核与社会监督举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动态监管,随时将挂牌后放松管理、降低标准丧失示范作用的“示范店”摘牌退出,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在二年内不得参与“示范店”评选。*市*批发超市发展和改造了占全市农村食品经营单位*%的*家标准化农家食品连锁店,并实现了“统一商号、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承诺”的“六统一”标准化管理,减少了农家食品连锁店进货的中间环节,既降低了成本又保证了食品质量,使农民在家门口就能购买到优质食品,从根本上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使农民购买放心的农资商品。一是全面推行“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生产、销售企业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为农资单位制作统一的“进、销货台帐”、“重要农资备案簿”和带有工商局、消协监制字样的统一模式的商品信誉卡,并由专管员上门送到农资经营户手中,指导其填写,并与农资户签订《农资商品质量监督责任书》;二是建立农资商品质量承诺制度。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要求农资生产厂家对供货商、供货商对经营者、经营者对农民分别进行质量承诺,并与工商机关签订责任书,生产厂家、供货商、经销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履行什么义务,都在承诺书中列出写明。为保障承诺兑现,在农资行业协会账户上存入农资商品经营业户赔偿准备金,农民购买的农资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农资行业协会按约定先行支付赔偿。三是积极推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各级工商局(分局)、所加强研究,深入探索,不断总结新的经验和农资监管手段。*市工商局开展了种子留洋备查公告试点工作,出台了《*市种子留样备查公告试行办法》,目前已经对近百户种子经营者经营的玉米、水稻、大豆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备案品种达到*种,数量*余公斤。通过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解决了投诉处理难、事后调查取证难的问题。

(三)规范农村食品经营。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引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企业七项自律制度》的要求,全面规范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销货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经营者自律制度,引导和规范经营者加强自律,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四)建立协作机制。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与农业、供销、公安、司法、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互通情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力度,有效促进了“红盾护农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全市工商系统以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坚持进行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并重,严密组织、扎实推进,农村市场秩序行得到了较好的规范。一是落实市场准入。做到在经营主体资格审查、商品市场准入、责任制落实、服务四个环节上监管职能到位。对超范围经营、一证多点经营进行规范,对挂靠经营的坚决进行清理。各级工商局(所)坚持把市场巡查、日常检查、审查主体资格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净化市场主体。二是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市局在专项整治中,进一步指导市、县局以“打假、保农、促稳定”为目的,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为核心,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为重点,对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市场日常巡查和排查力度,

对各类食品的质量、包装、标识、商标、进货渠道等进行核对,及时清理假冒伪劣和危害农民身心健康的食品。三是落实责任制。各级工商机关高度重视农村商品市场监管工作,从领导、职能部门、基层工作人员都明确了责任,签定了监管工作责任书。增强了各级工商局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低,不会填写进销货台账的现象比较普遍,工作人员便上门依照该经营者的进货票据帮忙填写。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村、乡、镇三级*投诉站为重点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及时受理涉及农资的投诉举报。各级工商机关与当地政府紧密配合,联合建立健全了“红盾护农”维权网络,达到村有联络站点,乡镇有联络站。对联络站、点建章建制,并进行统一挂牌,形成了“红盾护农”维权三级网络,辖区工商所全面参与介入,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各乡镇的村屯都设立村级投诉站,发展农民联络员,村民的投诉都由联络员进行初步受理,对重大案情工商机关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