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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经济合作区等)是实现产业集聚、培育产业特色、强化要素集约利用的重要平台。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有利于集中治理污染,有利于降低企业营运成本和政府服务成本,有利于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因此,我们应加快工业园区发展,并将其作为“十一五”期间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突破口,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一、我市工业园区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对发展工业园区的认识逐步深化,市县两级都采取积极措施,园区建设投入逐步加大,招商力度逐步加强,投资环境逐步优化,促进了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市共有工业园区13个,其中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各县(市、区)工业集中发展区11个。规划面积109.17平方公里,已建成面积32.28平方公里。截至20*年底,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13.09亿元,招商引资17.5亿元,工业园区内共有工业企业649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92户,实现工业增加值46.52亿元,占全市工业的28.34%;实现销售收入153.75亿元,占全市工业的31.72%;实现利税总额23.55亿元、利润总额12.19亿元,分别占全市工业的28.69%、25.54%;工业企业出货值6880万美元,占全市工业的30.03%。
目前,工业园区已成为了市县两级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诚信招商、服务留商、工业立区”,实现了快速发展,在全省工业强省会议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四川省优秀工业园区”称号。旌阳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坚持“盘活存量,增加新量,壮大总量”的思路,引导企业向园区集中,园区没有高能耗项目,没有三类污染企业,20*年,园区内24户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5.72亿元、销售收入21.72亿元、利润1.34亿元,分别占全区工业的56.29%、49.36%、65.06%。中江县将凯江河以西确定为工业集中发展区,按一、二、三类工业区布局,纳入中江县城市总体规划,截止2006年6月底,入驻企业30户,已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户。今年1—6月,完成工业增加值1.66亿元、销售收入5亿元、利润总额1665万元,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的39%、39.2%、40.8%,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罗江台资工业集中区截止20*年底累计引进企业86户,促进了产品结构的调整、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广汉、什邡、绵竹加强工业园区的组织领导,工业园区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我市工业园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尽管我市工业园区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成都等先进地区比较,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
——发展不快。我市工业园区总体规模不大,发展较为缓慢。目前,我市仅有一个工业增加值上10亿元的园区,工业园区规划总面积、建成面积以及园区实现增加值等指标远远低于成都市。成都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面积240平方公里,建成面积88.88平方公里。20*年,园区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314.37亿元,增长36.6%,高于全市工业平均增幅12.5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56.2%;全市有6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增长速度超过50%,工业增加值上10亿元的园区4个,上20亿元的园区4个,上30亿元、40亿元、50亿元的园区各1个。
——招商不多。我市20*年工业园区招商引资17.5亿元,占全市的35%。而成都工业园区去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84亿元,占全市的74.49%。今年1—5月,成都市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又新签约企业310户,实际到位资金61.4亿元。
——投资不大。我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仅有13.09亿元,基建速度慢,不配套,影响了企业入驻。而成都工业集中发展区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8.8亿元,仅20*年就投入了39.64亿元,是2004年的1.6倍,今年计划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6.5亿元,比上年增长40%。
——特色不明显。总体来看,我市工业园区普遍没有形成鲜明的产业特色,产业集中度不高,每个园区进驻的企业涉及较多的行业。而成都通过统一规划,各园区都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通过学习成都市发展工业园区的做法和经验,我们认为,我市在发展工业园区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县两级没有建立统一的机构,有的工业集中发展区由政府派出机构管理,有的由招商局代管,有的由建设局管理,有的由经济局协助管理,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而成都市成立了由市级13个部门组成的“成都市工业布局和开发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并在市经委设立工业园区处,各区(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作为上下沟通联系的平台,形成统一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是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我市还没有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对各县(市、区)园区的产业重点、发展目标和规划建设进行定位和规范,导致布局上存在“散、小、乱”的现象。而成都市政府统一规划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把全市116个开发区整合为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实现集中发展,明确了各园区的主要发展方向,对分阶段的目标及确保目标实现的政策措施均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成都市经委介入县区政府同各入驻企业的谈判,签署三方协议,平衡各区谈判条件,防止恶性竞争。
三是缺乏激励政策。我市没有制定统一的鼓励和支持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工业园区发展的放权让利政策不够,对工业园区资金支持力度不够。成都市出台了15个配套文件,有土地保障政策、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工业集中发展区内企业技术进步政策、鼓励中心城区与其他区(市)县联办集中发展区的政策等;各区(市)县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20*年成都市级将2.5亿元工业资金打捆拨付给各区(市、县),缓解了区(市、县)的资金压力。
四是缺乏工作的协调力度。我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普遍存在征地难、拆迁难、用地难等问题;许多园区供电、供水、供气、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部分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染比较严重;有的企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未到位而影响工期和项目投产时间。成都由市政府出面,市经委牵头,采取多种方式协调解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采用土地质押等方式,争取到开行49亿元的“软贷款”,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是缺乏灵活的运作机制。我市的园区建设完全依靠政府为主体的运作模式,缺乏市场运作和建设模式的多样化,导致投资力度不大,园区建设发展缓慢。成都的园区建设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如“蛟龙模式”的工业港,是由企业办园区建厂房,入驻企业采取租赁厂房形式入驻园区,减轻了入驻企业厂房、土地、固定资产投资的负担和风险,目前,成都市已在10个工业集中发展区推广了“蛟龙模式”;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化,由政府控股的企业进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不与入驻企业发生经济往来;郫县借鉴经营城市的思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资源换取资金的做法,筹集民间资金3.6亿元,用于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用地地价补贴,创造了郫县成都现代工业港发展速度。
三、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几点建议
目前,我市工业发展与成都等先进地区的最大差距在工业园区发展上。全省工业强省会议召开后,省内各市州都把发展工业园区作为主要抓手。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成都21个园区中将建设12个百亿园区,乐山将建设4个百亿园区,绵阳将建设3个百亿园区,而我市目前仅规划了2个百亿园区和2个上50亿园区。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我市工业园区的整体水平,把发展工业园区作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促进招商引资、推进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强市战略的重中之重来抓。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工业园区发展专项目标管理考核。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发展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落实1名党政领导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探索工业园区建设和推进企业向园区集中的新途径,解决新问题。二是落实责任。把发展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土地、环保等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人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抓好工业园区发展工作。三是把工业园区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研究制定加快工业园区发展的考核及管理办法,纳入市委、市政府的专项目标管理。
2、科学规划,落实纲要,促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一是搞好规划。尽快制定《*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做到工业园区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一致”。建立工业用地滚动储备制度,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确保不低于30%建设用地用于工业集中区,切实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全市供地计划要提高工业用地的比例,保证工业项目及时用地。依据我市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按照“适度集中,形成规模,体现特色”的要求,把工业园区的发展与*“一中心三片区”的区域发展战略相统一,大力整合全市工业园区,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完备、有机链接的产业园区空间布局。二是落实好《纲要》。各县(市、区)要根据《纲要》总体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区域规划和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每个县(市、区)都要打造出至少1个有较高水平和产出能力的工业集中区,每个园区着力抓好2—3个主导产业。相关部门要将道路、电力、天然气、物流等各项发展规划纳入一并编制。三是集约使用土地,实施分期滚动开发计划。提高工业用地比重,将指标集中用于工业园区。根据《纲要》,制定《*市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投资定额标准》,对各工业园区每年下达用地指标,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应压缩用地规模,或禁止用地。
3、加快建设,落实政策,大幅度提高工业园区承载能力。各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据总体规划,加快实施以基础设施、配套功能、环境建设为重点的园区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性投入,用于工业园区发展的财政资金要集中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资园区建设和园区项目。二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和工业用地调节资金。提高园区内企业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县(市、区)留成比例,并将工业园区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工业园区土地储备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重点项目建设。三是运用市场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如利用投融资平台、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吸引社会资金和专业公司参与建设等方式,广泛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包片开发、自我招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标准厂房出租方式供应土地(厂房),降低工业项目进入成本。
4、加强服务,落实措施,加快工业企业和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对进入工业园区的所有企业,园区管委会提供审批“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实施服务时限承诺制,并免收相关费用。二是今后各项工业发展优惠政策要优先支持园区内企业,项目用地、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贷款贴息和资金补贴、融资担保、能源供应等各方面政策,要全方位对园区内企业优先予以支持。三是各地工业发展新上工业项目和企业搬迁改造原则上全部向园区集中。各县(市、区)所属小集镇建设用地,按原集镇建设规划属工业用地的,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经所在县(市、区)政府批准,可以进行等面积同用途置换,以促进工业的集中发展。各县(市、区)引进、搬迁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项目,在考核指标上按比例计入相关县(市、区)。各县(市、区)也要采取经济指标按比分成的方式,积极探索“飞地工业”、“飞地园区”等多种途径,调动乡镇发展工业的积极性。对于该进而不进工业集中发展区的项目,采取“七不”措施进行调控,做到“规划不审批、立项不审批、报建不审批、环评不通过、土地不提供、电力不保证、资金不支持”;对过去布局尚存续的零星工业点,按照“承认现状、控制规模、限制发展、逐步调整”的原则,加以引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