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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发展残疾人保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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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发展残疾人保障汇报

尊敬的*,各位代表:

今天,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视察组一行专程视察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情况,实地察看残疾人苗木帮扶联合体建设和钱江新城无障碍设施建设,召开残疾人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一会儿还将分别听取市建委、市财政局、*集团有关工作汇报,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支持,必将给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维权等方面的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概况

按照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结果统计,我市现有残疾人47.7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36%,其中视力残疾6.484万人、听力言语残疾16.733万人、肢体残疾10.823万人、智力残疾3.*9万人、精神残疾4.*4万人、多重残疾6.68万人。多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我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自《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市就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特别是《*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颁布后,我市又将此法纳入了普法教育进行宣传。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在贯彻中央、省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的暂行规定》(市委办〔20*〕16号),《暂行规定》涵盖了残疾人事业各个领域;为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力度,20*年,我市新修订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管理;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工作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结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合力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社区康复站、残疾人家庭康复服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完善社区康复服务考核办法。与此同时,各区、县(市)也先后制定了针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政策。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二)残联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残联组织进一步建立完善。目前,有12个区、县(市)残联机构已单列、理事长实现专职,并新建了*经济开发区残联。二是残联组织的代表性得到加强。20*年初,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区、县(市)和街道(乡镇)两级残联和四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换届工作圆满完成。通过换届,各级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提高,残联新任领导干部构成更趋多元化,残疾人干部的配备取得了重大突破,有61.59%的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有61%的街道(乡镇)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或选配专职委员。三是积极开展街道(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通过3年创建,197个街道(乡镇)残联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建设标准。四是探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乡镇)残联专职干事新机制。通过公开招聘,配备了六城区街道(乡镇)残联专职干事54名。

(三)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得到提高。

1.残疾人教育方面:在全国率先实行免收残疾学生高中、中专学杂费政策。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伴十六年、爱心助成才”扶残助学活动,残疾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每学年补助500元;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教育的,小学段每生每学年补助300元、初中段补助500元、高中段(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补助1000元,特教学校残疾学生补助600元;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残疾人参加成人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大专学历3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的一次性就学补助。据统计,20*年以来,共给予10*名残疾学生助学补助162.37万元。

2.残疾人培训方面: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社会需要开展残疾人siyb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定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办好盲人按摩等传统培训项目,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盲人电脑和中国手语培训。近年来,全市已累计免费培训残疾人16700多名。

3.残疾人就业方面:一是加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力度。针对财政体制调整、市属企业下放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市修订出台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管理,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力度。同时,为加快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安置工作力度,我市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对社会福利企业为集中安置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由企业所在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50%给予补贴;对超比例安置残疾职工的企业,分档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的奖励。近年来,我市安置分散按比例就业残疾人3543人,集中就业残疾人3*9人。二是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我市在原有的《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减免有关费用的通知》、《关于*市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通知》等政策的基础上,最新制定了《*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将从自主创业开办费补助、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小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减免、自主创业服务等方面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4.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

一是认真实施两个保障办法。《*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出台后,我市各部门加大贯彻实施力度,确保城乡残疾人按照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重度、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保费援助和医疗救助范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优惠扶持政策。目前,对市区2109名参加基本医疗和1326名参加基本养老的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不含困难残疾人)给予了保费援助,即:其个人参保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

二是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规定成年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人员,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视力残疾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给予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他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200%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参照当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助金。目前全市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共25510人,其中享受低保金15963人,享受生活补助金9547人。三是实施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为切实解决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经费困难问题,我市提高了对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经费的补助标准,其中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费用补助由省里规定的7500元、3750元、3750元分别提高到10000元、4000元、4000元。目前,全市实施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595名,日间照料185名,居家安养2217名。

5.残疾人康复方面:一是建立“光明工程”机制。为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我市充分整合“助听”、“助行”、“助明”和省残疾人康复工程等工作载体,形成“光明工程”工作机制,实现困难白内障患者“出现一例、发现一例,发现一例、治愈一例”的目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展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医疗康复。二是探索建立残疾儿童监测体系。目前,部分区、县(市)已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和10岁以下残疾儿童报告制度。三是开展“十个一”社区康复达标创先活动(即社区五个一:一张康复工作网络,一个康复训练场所,一支康复员队伍,一套康复训练台帐,每年一期康复培训。家庭五个一:一套个人康复档案,一套康复训练计划,一套康复训练器材,一张康复员联系卡,康复员每月上门一次)。五年来,全市社区建立康复站463家,建站比例为97.58%,基本形成社区残疾人“15分钟康复圈”;所有社区配备专(兼)职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90%。上述各项指标在全省均处于领先地位。根据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和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要求,我市从政策、资金、人员、技术等各个方面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并率先在全省开展自闭症儿童康复培训。目前重点康复工程和项目已有序向乡村倾斜,并充分利用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建立健全了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四是实施千名康复员轮训计划和“518”康复人才培训计划。目前已累计培训医务人员、康复员和项目管理员3000余人次,实现“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目标。五是工疗站工作形成“*模式”。目前,市区共有工疗站37个,926名工疗员的工疗、药疗、娱疗和心理教育“三疗一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四)残疾人发展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助残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全国助残日”和“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全市普遍开展了“助残结对”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助残活动,涌现出一大批爱心企业、单位和爱心人士。二是创建公民道德教育新模式。爱心教育体验基地建成开放,王国平书记亲自为爱心教育基地揭牌并现场体验。三是残疾人文体活动日益活跃。成功举办市第六、七届残运会;组团参加省第六、七届残运会;参加*北京残奥会,取得3金和1个第5名的优异成绩,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郑雄鹰、陈亮亮、蔡长贵等3人被市政府授予“*市残疾人功勋运动员”称号。四是开展市领导与困难残疾人喜迎新春活动。每年春节我市都组织开展市领导与困难残疾人共迎新春,20*年,市委书记王国平等四套班子领导一起参加了迎新春活动。五是评选残疾人先进。我市连续多年评选和表彰了*市城镇残疾人个体创业标兵、创业能手和“*市双十佳创业新星”,为残疾人创业树立典型。六是成立*市自强演讲团,这是我市首支残疾人励志队伍。这支队伍自20*年成立以来,通过巡回演讲,有效激发了残疾人的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

(五)残疾人权益保障取得重大突破。一是残疾人工作者政治地位得到提高。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已有35名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26名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担任政协委员。在今年的市人大常委调整时,市残联理事长杨广发新当选为市人大常委。这些代表、委员们积极参政议政,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其在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提高了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的政治地位。二是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实现全覆盖。早在20*年,我市就成立了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各区、县(市)全部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市有4个基层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被中国残联、司法部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三是残疾人来信来访得到妥善处理。认真处理解决市长专线电话和市领导重要市批示信件,信访办结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建议

(一)残疾人特殊教育保障还不到位。

按照“省办盲校,市办聋校,区、县(市)办智障学校”的特殊教育办学布局,各区、县(市)均应建一所智障特教学校。但目前我市部分县(市)培智学校建设相对滞后。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市学龄段智残少年儿童约3300名,而全市智障特教学校只有9所(江干、滨江、余杭、淳安未建),就读的智残学生只有653人。临安、建德等地虽建有智障特教学校,但从20*年即已停止招生。目前,不少学龄段智障孩子还流落街头、村头,无法享受到国家的免费义务教育。

(二)为残疾人提供特别扶助的能力与残疾人的需求相差较远。

残疾人服务行业的高成本、低效益与市场经济低成本、高效益的矛盾,以及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的通用性与广大残疾人需求的特殊性的矛盾等,造成我市为残疾人提供特别扶助的基础设施服务机构和工作队伍缺乏,还无法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

智障特殊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智障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迫在眉睫。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力争三年内实现各区、县(市)均建有一所智障特教学校的目标。

(二)推进无障环境与城市同步发展。

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市将进一步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生活品质,着力构建残疾人共享品质生活、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全覆盖。一是建立一个无障碍的社会环境。力争公园等公共服务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确保残疾人充分享受公共产品服务。逐步打造公共机构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和图书馆、网络、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方便残疾人使用的社会环境。积极推广中国手语和盲文的应用,拓展对车站、医院、商场、银行、宾馆饭店等社会服务窗口人员的手语培训范围。对影视作品和节目加配字幕,重点办好*人民广播电台《希望的太阳》和*电视台明珠频道《明珠手语新闻》两大节目。二是建立一个无障碍的人居环境。对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长效管理,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三同步”要求,将公共建筑、公厕、道路列入城市建设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规划和财政年度预算。充分考虑残疾人需求,为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的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为残疾人提供更为方便的生活环境。三是建立一个无障碍的人文环境。通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倡导和谐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创建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发展残疾人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深信,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市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市广大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一定能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