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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积极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一项民心工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经过近三年来的艰苦工作,初步建立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建设管理制度,确保了我县廉租住房建设及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一)20*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根据上级的安排,20*年分配下达给*县廉租住房计划5000平方米,省补助投资25o万元。*县建盖了第一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报建、监理等。
2、*县建设局以*县市政建设综合开发中心为建设实施主体,负责该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县建设局会计核算中心未开立专户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资金进行核算,资金拨付渠道为县财政拨付至县建设局,再由县建设局直接拨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廉租住房共建设2幢,5层,6个单元,90套,占地3.025亩(净面积);为a、b两种户型,a户型为58.20平方米,b户型为59.52平方米,一梯三户。该项目结算价格为6*4725.35万元。
(二)、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北片区开发)中配建,因该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为保证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按期完成,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规划管理局选址地点在县城大龙潭小石脑统建,规划占地面积5.93亩,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
该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含绿化、路灯、给排水系统)工程建造成本1200元/平方米(以上均不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除上级财政补助500元/平方米外,下差建设资金70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
2、廉租住房建设进度情况
项目原选址于大龙潭住宅小区小石脑,5月底已迁坟两座,地勘人员欲进场施工时,群众多次上访土地问题,多次到施工工地阻挠地勘人员进场施工,使得该工程迟迟不能动工,进展受阻。现另选址在外山口社区麦坪河,至9月2日,已完成三通一平及地质勘探工作,9月11日完成招投标,中标单位为昆明二建建设集团洪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月20日完成合同的签订,并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2009年9月20日开工建设,目前,一幢完成五层构造柱钢筋绑扎,二幢完成六层梁板钢筋安装,三幢完成一层构造柱钢筋绑扎。力争2009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工。
(三)、2009年廉租住房筹建情况
1、2009年外山口麦坪河廉租住房共建设9个单元,162套,其中有3个单元54套3240平方米为2009年廉租住房计划安排,现桩基部分已完工。
2、2009年廉租住房选址仍为县城大龙潭小石脑,该片区总规划建设用地16.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现用地范围内的碑坟两座已迁,土地问题已基本解决,规划设计及户型设计已完成,已具备工程开工条件,2009年12月底可全面开工建设。
二、已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情况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是实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严肃,程序复杂,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在今年8月初,我县先后出台了《*县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方案》。*电视台了《*县建设局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通告》,由涉及社区集中受理廉租住房申请,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查把关,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符合条件的住户31户已入住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
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由于我县城镇最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户多,为有效缓解住房困难问题,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一方面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实施实物配租;另一方面采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我县出台了《*县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应补尽补的原则,按照自愿申请、逐级审核的办法,严格按程序启动我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到2009年12月10日对申请符合条件的65户178人发放廉租住房补贴2.31万元。
四、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廉租住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为切实搞好该项工作,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建设、发改、国土、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和实施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今年8月又成立了*县住房保障办公室,配备编制3人,落实工作经费5万元。
(二)落实责任,分工合作。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到很多部门,如果单靠一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由民政部门收集掌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安排和拨付,社区负责对申请家庭的初步审核,县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补贴发放、实物配租等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互相沟通,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三)认真摸底,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审核,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摸清我县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从20*年起,组成调查组,对城区五个社区城区城镇居民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共完成最低收入家庭3665户、7448人的住房状况调查,将2912户最低收入家庭及住房困难家庭信息录入云南省住房保障网。对申请廉租住房的171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制作了ⅸ*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入户调查笔录》,并进行入户摄相、拍照,并由户主签字认可。为确保我县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制定了《*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县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合格人员汇总表》等相关配套规定,做到有章可循。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制度,严格按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
(四)多措并举,严格程序,确保质量,进行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我县廉租住房原计划于2009年4月9日开工建设,后因建设用地原因,被迫于2009年9月初重新选址,确定选址后,设计、地勘、招投标等工作同时开展,于9月17日开工建设。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为达到既定目标,施工单位采取增加模板,每幢房屋配三套模板。以200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时间倒计时安排到9月17日。时间紧,但对工程质量监管并没有放松,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报建程序,实行招投标和工程监理,县质检站加大工程质量抽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就目前情况来看,到12月31日主体工程完工是可以实现的。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是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征用难。土地问题一直是困扰廉租住房建设的主要问题,县委政府虽然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给予了极大的倾斜和支持,但由于受国家土地政策的影响,土地取得较为困难。
(二)建设资金缺口较大。虽然中央、省给予廉租住房资金补助,但实际上仅有上级补助资金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已远远满足不了实际建设需要,随着原材料价格上涨,施工成本增加,仅已建的5000平方米县财政就投入356万元,2009年建设的10000平方米,除上级补助500元/平方米,其余资金全部靠县财政投入,给我县廉租住房建设、保障、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廉租住房入住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高。入住廉租住房户都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给住房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租赁补贴发放难的问题,有很多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受低保政策、户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住房面积认定等条件限制,使真正需要住房救助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六、今后工作安排
(一)要继续抓好新建廉租住房的进度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做好廉租住房的申报审批、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后将廉租住房的申请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使廉租住房保障逐步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充分发挥社区、民政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严格审批制度,在公正、公开、公平的基础上做到应保尽保。
(三)联系实际,不断完善我县的廉租住房制度,因地制宜,做好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廉租住房管理的新思路,鼓励廉租住房入住家庭通过努力改善经济状况来解决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家庭享受廉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