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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特色文化建设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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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特色文化建设汇报

*县*镇为*县人民政府驻地,海拔2850米,南距*省会*市335公里,西距*州府*431公里,是一个以藏、羌、回、汉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聚居区,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幅员面积2平方公里,辖5个村民委员会、2个居民委员会、8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11882人,其中:城镇居民9632人,农村居民2250人。辖区内的松州古城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古城墙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松州古城悠久的历史为*镇积淀了灿烂辉煌的文化,各民族在相互交融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间民俗文化。近年来,我镇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加大了对特色文化挖掘整理力度,成功组建了“快板、秧歌、舞龙、耍狮、弹唱、花杠、腰鼓”等特色文艺表演队伍,促进了全镇特色文化的大发展,真正成为了全县的“特色文化之乡”。

一、高度重视,共建特色文化之乡

为切实搞好特色文化建设,促进特色文化发展,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紧紧抓住筹备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的历史机遇,于20*年4月成立了创建“特色文化之乡”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的村主任和居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创建“特色文化之乡”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思路,组织和领导“特色文化之乡”创建活动的开展,督促各村认真落实各项创建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与此同时,镇党委、镇政府还要求各村和居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建“特色文化之乡”组织机构,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真正做到了全民参与创建活动,镇村共建“特色文化之乡”。

二、加大投入,夯实文化发展基础

为确保“特色文化之乡”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镇加大了对文化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夯实了特色文化的发展基础。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镇、村分别按照创建“特色文化之乡”要求,建立健全了《文化大院建设制度》、《文艺表演队伍培训制度》、《文化设备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做到在创建活动中加以认真贯彻落实,为发展特色文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抓好村文化活动室建设。村文化活动室是农村发展民间文化的主要阵地。为此,镇、村高度重视村文化活动室的建设,采取“一室多用、一室多能”的方式,在各村的村委会活动室中建立了村文化活动室,购置了书籍、订阅了报刊、添置了音响设备,为广大群众学习文化知识创造了条件,为文艺表演队提供了训练场地。腰鼓队、花杠队、弹唱队等民间文艺表演队伍,晴天就在广场或城楼上训练,雨雪天就在活动室中交流学习。

同时,我镇还认真抓好文化户和文明户的建设,将热心民间文化事业、喜爱民间文化活动的村民,列为本村的文化户和文明户,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各村有效开展好民间文化活动,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体制的群众文化网络。三是为演出队伍购置必需的服装和器具。为搞好“特色文化之乡”创建活动,我镇先后组建成立了“快板队、秧歌队、龙灯队、狮灯队、牛灯队、琵琶弹唱队、花杠队、回民女子腰鼓队”等特色文化表演队伍。采取“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争取一点资金、镇村解决一点资金、队员自行筹措一点资金”的办法,为各个表演队购置了必需的演出服装和器具,满足了演出需要。四是强化对演出人员的培训。特色文化演出队伍离不开人员的专业培训。为此,镇党委、镇政府积极与县文化部门联系,由文化部门安排专业的老师对各村的文艺表演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了表演技能,提高了文艺演出节目的编排水平和表演技巧,充分展示了*特色文化的魅力和神韵。近年来,全镇共举办各种培训班30余次,培训人数达1000多人次。

三、突出优势,打造特色文化亮点

充分利用文化资源优势,打造特色文化亮点是我镇创建“特色文化之乡”的工作思路。根据这一思路,我镇充分挖掘各民族和各村文化的历史根源,重点发展壮大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和多民族文化,先后组建了南街村的秧歌队、龙灯队、琵琶弹唱队和快板表演队,中江一村的狮灯队,中江二村的女子回民腰鼓队,岷山一二村的女子花杠队、牛灯队、龙灯队等9支民间文艺表演队,建立了民间艺人档案。与此同时,我镇在发展特色文化中坚持做到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要求每支民间文艺表演队伍既要继承传统表演风格,又要在表演方式上有所创新,以满足当代人观赏传统文艺表演的精神需求。让每支民间文艺表演队充分体现了参与性与大众性,让群众耳熟能详、记忆犹新的传统文化重新涣发了生机与活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亮点。

四、开展活动,展示特色文化魅力

参加大中型文艺表演和举办群众性文娱活动,是我镇发展和利用特色文化的主要方式。20*年,全镇5支民间艺术表演队为前来参加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的各位嘉宾成功进行了民间文艺演出,随后又参加了“黄龙国际文化旅游节”,充分展示了我镇民族特色文化的魅力。另外,我镇还在五一节、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举办群众性文娱活动,组织民间艺人、民间文艺表演队向广大群众表演民间艺术、民歌、民族舞蹈,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民族特色文化的认识和了解,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与此同时,我镇还组织各文艺表演队和民间艺人为前来参观考察松州古城的各级领导和嘉宾进行了文艺表演,受到了他们的肯定和赞誉。据统计,5年来,各村文艺表演队共参加州、县组织的大型演出5次,参加节日演出20余次,参加群众性文娱活动演出100余次,积累了十分丰富的表演经验,建立了一支骨干的民间文艺表演队伍,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享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回馈社会,实现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组织开展回馈社会的演出活动,在全镇形成了一个“热爱文化活动、支持文化活动、参与文化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了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创建“特色文化之乡”活动的自觉性,实现了共建、共享目标,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通过主动回馈社会,各村的文艺表演队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收入,减少了对县、镇、村的经济依赖,满足了广大游客观看欣赏地方特色文化的需要,发挥了文化为经济发展“铺路架桥”的作用,实现了以创收促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