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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汇报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年4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1月1日正式实施,从此结束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无法律规范的历史。本法的出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领导,我县及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工作领导组,农业局局长任组长、农业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站长、县农业执法大队队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县植保站站长、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质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同时,根据领导小组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责任分工。农业局长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实施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和督导;质检中心主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培训和指导,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创建及基地认定、产品认证一体化推进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执发大队队长负责农资打假及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工作;农技中心主任负责无公害农业栽培技术的推广与普及工作;植保站长负责农业用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局办主任负责工作效能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解决。
(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我们把该法的宣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进行了组织和实施。
一是狠抓内部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我们通过领读、自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该法条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二是聘请专家专题讲课。为了加深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理解,我们聘请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任来我县进行了专题辅导,参加人员有农业执法人员、农业技术人员、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负责人及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等。李主任从该法的立法过程、指导思想、核心内容、具体执法等环节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下基层开展培训。针对我县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的实际,我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与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相结合、农业技术下乡相结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相结合、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相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结合,在全县21个乡镇、50多个行政村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讲课100多场次,使农产品生产者、农资经营者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觉地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从事生产和经营。
另外,我们还采取电视、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20*年以来,我们共组织专题咨询10次,出动宣传车6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1万多份,张贴标语、悬挂横幅100多条,电视宣传6个月。以上工作的开展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努力做好检测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我县成立了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主管全县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检测工作,定编20人。目前,已购回检验检测仪器50多万元,其中速测仪一台,赴省培训检测技术人员2名,对专业人员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办法。以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为突破口,对全县的蔬菜生产基地,集贸市场等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检各类样品2438个,其中:合格样品2311个,合格率95.2%。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
为确保全县广大群众吃上既安全又放心的农产品,我们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插牌立标的“五统一”要求,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全县农民,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指导基地农民建立、保存生产记录、农产品销售档案等,以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体制的建立。目前,全县已建立6个无公害生产基地,面积25万亩,已全部通过上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其中无公害大蒜基地面积9.75万亩,无公害辣椒生产基地6万亩,无公害红薯基地5万亩及无公害玉米、番茄、黄瓜、土豆、花生4.25万亩。基地生产的大蒜、辣椒、红薯、花生、玉米、土豆已获得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今年1个基地认定和3个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正在抓紧完成;认证材料已经上报省农业厅和农业部。
(五)严格标准,全程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我们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严格把握标准,紧紧围绕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流通领域三个关键环节,实行“从产地到市场”的全程质量监控。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高毒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各个乡镇,190个种子、肥料、农药经营门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经营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坚决予以取缔。*年以来,共查处不合格种子7000多公斤、高毒农药52公斤、不合格肥料60吨,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依据国家和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分别制定了辣椒、大蒜、花生、红薯、土豆、黄瓜等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使农民照章操作,避免了生产的盲目性。三是强化生产环节监督。我们通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统一指导和服务,监督生产者按照技术规程,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使用标准、控制用药次数、用药浓度和用药间隔期,推介使用安全的生物农药。四是加强销售环节的监督。通过对生产基地及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检测,及时掌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我县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农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一部分农民的无公害生产意识不强,缺乏安全意识,掌握的无公害生产技术不全面,导致不能很好的掌握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同时受利益驱动,投入品的使用还不规范,查处高毒农药的任务仍很艰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滞后。目前,我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基础很薄弱,检测能力和检测手段难以适应工作需要,检测机构还没有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尚没有取得相关执法资质。
(三)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认定及其产品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还有待提高。目前无论从种类还是从面积上都不能和我县的农业发展相适应。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不足。由于工作经费短缺,检验检测设备还不配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导致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滞后,对农药的残留检验检测效率不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以到位。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县、乡两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能够及时进村入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挥其指导生产经营、健康引导安全消费的作用。同时,要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思想基础。
(二)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纳入县、乡目标管理,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三)要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依法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近年来,针对我县仍有少数农民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的情况,一方面要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要利用各种有效途径将农产品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检测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予以彻底销毁,用舆论导向和市场手段培养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技术培训,加速推广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配套技术,使他们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做到综合运用农业、物理、生物等手段防治好病虫害。
(四)进一步依法强化市场监管,全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做好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控工作,农产品市场要配备专业人员搞好农药残留检测;要建立有效的农产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增强工作合力。
(五)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此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根据市政府的意见,从07年开始,用3年时间在全市各县区实行市场准入,我县要积极准备,争取早日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建议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尽快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证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购买、检测机构认证、常规检测经费的支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