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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安全教育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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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安全教育汇报

近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平安*”建设做为各项检察工作的主旋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在“平安*”建设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1、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们紧紧围绕“平安和谐*”建设,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法定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去年以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09人,起诉829人,其中批捕团伙犯罪嫌疑人251人,起诉301人;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2人,起诉14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20人,起诉98人。其中,犯罪嫌疑人*等三人流窜全省绑架儿童、抢劫汽车6部、盗窃汽车牌照、伪造军用汽车牌照特大恶性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我们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案件移送当天就作出了批捕决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2、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和基本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我们通过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地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去年以来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9份,侦查机关据此立案29件29人,其中20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加强侦查和审判监督。通过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共追加罪名12个,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1件,均被法院采纳;共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23人,其中21人已被作出有罪判决,追捕、追诉准确率100。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监管部门的监管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先后对697名监外罪犯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对监外罪犯监管活动中的脱管、漏管等情况依法监督纠正,共向监管部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11份,并对1起不符合假释条件的案件依法向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均被采纳,保证了刑罚的依法正确执行。四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4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39件,审查和解5件,向申诉单位、法院等发出检察建议6份。对法院判决正确的15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法律权威。

3、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构建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经济发展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去年以来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40件43人,其中大要案28件31人;全部案件均已起诉并被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件3人。立查非法搜查、滥用职权等渎职侵权案件8件16人,全部为大要案,均已作出有罪判决。今年我们将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工作,以涉及造成破坏环境、破坏资源背后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环境监管失职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案等作为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环境。

同时,我们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一是针对重大工程实施专项预防。先后对投资24.6亿元的*三期扩建工程、投资2500万元的*高架桥工程、投资2500万元的*局办公楼工程、投资1375万元的*省道改建工程等9项社会关注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预防,有效地防止了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二是结合办案强化个案预防。针对企业生产、管理中的漏洞,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建章立制,理顺经营秩序。先后发出检察建议40余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在查办*集团有关人员涉嫌犯罪案件时,针对该医院集团在药品采购、临床用药、科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的5条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积极开展系统预防。重点加强了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力度,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档案,实行重大工程违法免入制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工程承包商三年内取消投标资格,较好地实现了“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同时,先后在税务系统和教育系统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年”等预防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四是积极参与构建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加强预防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市率先开通了《行贿档案查询系统》、《预防工作综合管理系统》、《预防信息分析预警系统》等三大信息平台,实现了犯罪预防的信息共享。全年共接受社会查询23人次,为业主提供法律咨询35人次。创新廉政教育形式,在*路设立了总面积达400余平方米的200多块廉政宣传广告牌,建成“廉政文化一条街”;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五进”活动,全力打造职能预防、社会预防和家庭预防融为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互廉网”,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4、立足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注意通过做好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一是改进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利用非刑罚手段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充分尊重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贯彻“和谐司法”理念,通过检察机关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化解矛盾,节约诉讼资源。我们先后对12件轻微刑事案件作了和解处理,不但被害人得到了及时赔偿,而且有利于犯罪嫌疑人重返社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措施,目前已经制定了《*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区别对待刑事案件以求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更好的统一,特别是把对青少年案犯的教育感化工作纳入办案的全过程,坚决防止因机械执法给社会造成更大的不和谐、不安全隐患。二是妥善处理涉检上访案件,努力消除上访隐患。进一步完善了首办责任制、检察长预约接访制以及“四定两包”责任制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去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320余件,均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理。对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和公开答询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借助社会力量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去年以来对21件信访案件实行了公开答询,均已息诉罢访,在检察环节防止了越级上访。三是多措并举,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先后在广播、电视和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文章300多篇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教育工作,深入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21场次,对7名失足青少年实行跟踪帮扶,使他们改过从新,重返校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查、教育、说服、息访工作,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