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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辟社保费征缴工作的新途径
自20*年3月份社保费征缴工作移交地税机关以来,我局以规范化管理为标准,以制度化建设为根本,纲目并举,不断加大征收管理的力度,经过我局广大干部不懈的努力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社保费征缴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受到市局及当地政府的好评。但是,在社保费征缴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就是征缴体制不顺,地税机关缺乏完成征缴任务所需的申报、基数核定、稽查和扩面手段,造成社保费征收与管理严重脱节,成为制约社保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致使地税机关无法对社保费的征缴形成“直通式”的征收管理,导致社保费费源流失。对此,20*年我们在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征收”的高度,认真推行了“一龙治水、征缴一体化”工作,并按照省局、市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强化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领导及管理,从而为我县社保费征收管理,开辟出了一条新途径。现就我县的一些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是推行“一龙治水”的关键。
为了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一体化工作,我们侧重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紧紧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社会保险机构的密切协作,是推行“一龙治水”工作的关键
实行“一龙治水、征缴一体化”的征收方式,就是将社保费从征收到管理的各环节,全程置于地税机关监管之下。同时,着眼于国家在未来有可能开征社保税,及解决当前社保费征收权、责界限不清,征管效能低下的实际问题。开展“一龙治水、征缴一体化”的征收方式,有利于当前地税机关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扩大费源,降低社保费征收管理的成本;并能够使地税机关将社保费做为一个税种一样,实行费源的规范化管理。但由于省政府至今未下达明确的社保费征收、管理由地税机关全权负责的相关文件,仅凭地税机关与劳动部门协商,解决不了当前地税机关面对的实际问题。当前的对策,只有依靠当地政府的支持、协调,实现区域化范围内“一龙冶水、征缴一体化”的征管方式,这样,才能克服现行运行的体制中存在的,征、管、查不能有效协调的不足。20*年,为了更好地推行“征缴一体化”工作,我局适时将工作重心,放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联动上。我们认识到,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的领导,是推行“征缴一体化”的关键所在。在与当地政府协调的过程中,市局领导多次来到我县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磋商,征求他们对实行“一龙治水”管理的意见;我局一把手也通过不同途径,多次向当地政府领导宣传社保费实行“一龙治水”的优势。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地税机关首先起草了《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的请示》一文,经县政府审阅召集地税、劳动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地税、劳动、财政部门三方达成了共识。最后,由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政{20*}61号《关于强化职工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并转发全县。从而使我县“一龙治水”工作迈出了第一步。
(2)强化稽查,积极促进“征缴一体化”进程
针对“征缴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我们不等不靠,一方面积极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理解,配合地税机关搞好“征缴一体化”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对缴费单位的稽查力度。20*年我们对我县的正常缴费户进行了稽查,查补基本养老保险费33万,失业保险费5万。由于我们加大了对社保费缴费基数的稽查力度,促使我县社保经办机构认识到,地税机关管理社保费具有较强力度,从而主动要求与地税机关紧密协作。观念上的转变,有力促进了“征缴一体化”工作的推行。经过进一步与社保经办机构协调,目前,失业保险费已全部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费除退休个人补缴费款外,正常缴费户的缴费基数核定工作也已全部由地税机关进行核定。
(3)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确保成果。
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传递对保证“征缴一体化”顺利运行至关重要。申报表、征收资料清单、完税凭证等资料是记载每个参保人缴费情况的重要依据,有关资料是计算退休职工养老金的重要凭据。鉴于此,我们与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两传递一核对”信息传递、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并按具体分工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责任,以确保信息沟通到位。“两传递一核对”信息传递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是:1、每月将已核定的缴费申报表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传递。2、月终将本月征收名单及其他资料编制明细表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传递。3、报账后双方会计核对征收台账。此外,我们还建立了每月召开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以便进一步沟通情况,开展广泛的业务交流和探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此保证社保经办机构能够及时、详细、全面了解地税机关的征收管理进度,地税机关也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动态。
我县自20*年8月实行“征缴一体化”工作后,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扩大了费源,促进了收入的增长,确保了我县社保费任务的完成,促进了社会稳定。20*年我们入库基本养老保险费350万元,占市核任务的121%。入库失业保险费56万元,占市核任务的1*%。其它各项工作也都园满完成,受到市局的表扬。
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扩面进程。
我县社保费费源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通过改制、破产,原来的费源逐步枯竭,如不加大扩面力度,拓宽新的费源,将无法保障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为确保全县社情的稳定,县局抓住全县私营、民营企业出现蓬勃发展,从业人数迅速增长的上升的有利时期,下大力开展社保费费源的扩面工作。采取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战略,先将管理比较规范,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作为首批扩面重点,然后在扩面工作取得突破,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再扩大到了所有的民营企业,使扩面工作形成由易到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扩面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扩面进程,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是走出去引进来,学习先进单位经验。
为保证我局扩面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采取了走出去、引近来的做法,学习兄弟县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二00四年,我局组织业务精干人员到雄县等兄弟县市参观,对从扩面工作的展开,扩面、扩户的选择、扩面对象的确定、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接洽,有关资料的衔接,扩面扩户中新增参保户的登记、申报基数的审核、征收入库,对各单位的稽核、以及社保资料的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学习,通过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扩面、扩户的工作实施方案,为我们深入开展“一龙治水”奠定了基础。
2、是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优质服务。.
对民营、私营企业职工扩面实施参保不亚于一场革命。绝大多数的民营、私营老板只顾眼前利益,加上民营、私营企业用工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增加了扩面难度。针对这种状况,我们首先开展了社保费的宣传工作,针对民营、私营企业本身用工制度不完善,参保意识差的特点,编制了一套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下发到扩面的企业。为了使企业正确理解参保知识,我们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派出两名业务精通、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协助我们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种问题,让企业更多地了解参保知识,真正认识到参保能够促使企业队伍稳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吸引人才的诸多益处。
为扩大宣传力度,我局还利用集市设立社会保险费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通过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对社保费征缴手续和有关政策进行告知、宣传,提高了广大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明确了有关的政策。
三、是利用本身优势确定扩面重点。
在加强对企业进行宣传的基础上,我们还利用地税机关的自身优势,召开由各所所长参加的企业基本情况分析会;由县局一把手带队,组织精干人员对全县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规模、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并选出了6户民营企业做为扩面试点,然后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目前,我们首批扩面重点户已基本到位,扩面人员达110人,每月增加养老保险费2万元。20*年我们在总结20*年扩面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第二批扩面计划,力争20*年扩面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三、明确职责,建立全新的“征缴一体化模式”
面对社会保险费征缴一体化的特点,建立全新的征收管理模式非常重要,为全力作好该工作,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方便缴费人办理业务,有利于稽查和监督等原则,建立了以征收大厅日常申报审核,征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为基础,管理机关稽核、扩面、稽查、催报催缴的模式,这样即明确了责任,作好了内部分工,又方便了缴费人。
四、规范制度,加强管理。
我局从开始就对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按照市局的要求建立了分户档案,完善了每户的固定资料,作到了固定资料齐全,月末将缴费单位的完税征,缴款书,申报表等核对后汇集到每户档案中,此外我们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资料普查相互传递、缴费人、缴费基数的上划下划,破产企业的有关资料的测算的相互传递制度等,以次加强该工作的管理,防止了“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效果很好。
我们感到,省局大力推行的“一龙治水、征缴一体化”工作,思路十分正确。该工作的开展,有力于社保费收入的增加;有力于地税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加强欠费管理;有力于地税机关发挥本身优势实行规范化服务。它的推行能够真正确立“地税征收、财政监督、社保发放”社会保险费征缴、营运、管理的新体制。
工作中我们也存在不少难题,这就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寻求解决的办法。在二00五年工作中,我们一定坚定信心,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按照省局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创社会保险费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