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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行政教育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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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加强行政教育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州委五届七次全会、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建立完善司法行政系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按照州司法局年初签订的《2009年*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要求,2009年,*县司法局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体干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干部队伍素质,扎实有效开展业务工作,突出发挥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现将一年来所做工作汇报如下:

一、业务工作(满分70分,自评分68分)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我局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五五”普法总体规划和上级普法机关的安排部署,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保证了普法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强化领导机构对全县各成员单位的指导、管理、监督职能,制定并实施了2009年普法工作计划,形成了领导亲自参与、乡镇、单位和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自评1分)

2、落实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3.6万元),做到专款专用。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自评2分)

3、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将全年学法重点贯穿其中。进一步落实有关学法制度,制定了学习计划。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和十七大主题教育,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电教片,学习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努力转变思想工作作风,更好地贴近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延续我县自20*年成立的普法讲师团,今年进行调整充实,确保讲师团普法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自评2分)

4、多种形式宣传,重点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法律进宗教、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村寨、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法律进社区,对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起到了较好地宣传教育效果,抓好了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教育,针对“三农”问题中的热点、难点进行重点宣传教育,针对我县各所学校和学生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容易接触到安全隐患进行防范教育;确定法律六进工作重点单位2个,分别是县国土资源局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评估体系创新,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评4分)

5、本年度共撰写调研报告8篇;新闻稿件30篇,采用16篇;简报12期。特别是2009年7月4日-6日在德宏电视台一套、二套播放《*司法普新篇》法制电视专题片,充分反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自评2分)

6、根据州局统一要求,加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全县9个乡镇、99个单位和部门建立了年度普法台帐表册和档案登记,并按质按量完成了月、季、年报表;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自评1分)

(二)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满分12分,自评分12分)

1、年内继续抓好法律服务建设,以抓法律服务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律师、公证机构及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升法律服务的人民满意度;健全我县律师所和公证处的规章制度,做到管理、监督和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认真组织两所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做好律师与村寨结对帮扶工作,年内宝励律师所到结对帮扶村撒丁村委会2次,提供法律服务28人次;章鸿律师所到结对帮扶村户弄村委会2次,提供法律服务19人次,通过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2009年,两个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101件。其中,刑事诉讼及件;民事诉讼件,年内无投诉(自评2分)

2、督促两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按时进行年度诚信评比活动,及时上报各种评比材料(自评1分)

3、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共开展宣传8次,发放宣传单5600份,法律咨询260人次,受教育45000人次;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开展学习教育活动3次,参加教育人数20人次,开展队伍教育3次,参加教育人数19人次,举办办案经验交流学习5次,交流人员10人次(自评1分)

4、教育引导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做好有关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关系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服务活动;参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和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宣传《公证法》,发放宣传单6000多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利用电台、广播进行公证宣传,受教育人数6万余人。提高我县公证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监督公证员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公证,严格审查合同、协议内容,杜绝办理错证、假证、人情证;做好群众来访、回访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公证144件,出证144件。其中,民事类公证92件,经济类公证52件,接待来访125人次。(自评3分)

5、根据州司法局文件规定,各律师事务有条件的要成立党支部,我局两律师所专职律师党员共有2人,兼职律师2人,聘用人员党员2人,根据文件规定不符合成立党支部。律师所党员管理纳入县局党支部统一管理,参加局机关支部活动(自评2分)

6、律师所今年办案总数件较去年增长%,公证处今年办理各类公证件较去年增长25%;做到工作作风好、服务态度好、办证质量高,无错误公证事项发生;全年无公证投诉事宜。(自评1分)

7、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全年两个律师所、公证处共上报信息篇、简报篇,调研文章1篇。(自评1分)

8、认真落实两个律师所和公证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目标任务;两律师所和公证处都能按时按质上报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督促加强两个律师所和公证处业务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自评1分)

(三)法律援助工作(满分11分,得分10分)

1、县法律援助中心与“148”协调指挥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法律援助中心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全县各乡镇设有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由县援助中心指导,做到统一收案,统一指派,统一兑付,统一保管,基本上实现法律援助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方式;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今年拨付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年底前全额兑付到承办人员。(自评3分)

2、年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4次,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公示上墙,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无投诉。(自评2分)

3、加强法律援助执业诚信建设和从业爱心建设;按照省、州要求有效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年内完成设立残疾人“四个无障碍”办公室,设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县政府一楼)。(自评1分)

4、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好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管理指导好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在办理好州县两级法院指定刑事案件的同时,大力拓展民事、非诉讼法法律援助案件,年内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8件,其中:刑事案39件,民事案9件,较去年同期适度增长。(自评1分)

5、“148”法律服务专线畅通,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保证当事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共接到来电咨询108次,接待来访100人次;年内无重大涉法上访和维稳案件。(自评1分)

6、加强法律援助调研工作,年内上报法律援助调研文章1篇;严格按照州局要求,认真总结法律援助工作,做好信息反馈,每月上报州援助中心信息、简报、案例2篇;严格案件审查登记工作,按时报送法律援助工作统计报表材料。(自评2分)

(四)基层管理工作(满分14分,得分13分)

1、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于年初、年中、年末深入到各个所对业务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使各项工作都能够按照计划有序推进。(自评1分)

2、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内部管理和规范,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做到管理、监督和检查经常化、制度化。(自评1分)

3、按规定和要求,于2月24号派专人到州局办理了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年检(9个乡镇法律服务所14人、1个政源法律服务所5人),并上报了相关材料;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正常开展,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并取得实效;年内无投诉。(自评2分)

4、按时按质完成司法所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到组织规范化、办公设施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督促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树立新形象;加强基层工作全体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自评2分)

5、*县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2个,其中乡镇调委会9个,村级调委会68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区域性行业调委会1个,居调委会3个,全县共有调解人员1125名,60%以上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基本达到了“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实现组织规范化、办公设施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性得到了提高,诉前调解率、访前调解率和案发前调解率较往年有所提高,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1%;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认真总结;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1万元),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1次,培训人员12350人次。(自评分4分)

6、20*年——2009年,我县共创建“民主法治村”18个,今年,结合新农村建设,我们利用“民主法治村”的有利阵地,采取入户宣传、普法竞赛、上法制课、市场设点等普法方式,涉及《禁毒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内容,到户弄、新寨、撒定、罕等等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以点带面,不断开创“民主法治村”建设工作的新局面。(自评2分)

7、加强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杜绝集体越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坚持矛盾纠纷月报制,每月将各所上报的隐患纠纷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台帐,及时上报到州局基层科,同时每月19号报县政法委。

4、按规定时间上报基层工作统计报表、工作简报,截止10月份共报送工作简报12期。

5、业务培训工作。为全面提升司法所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我们克服了经费不足的实际,于2009年6月5日组织开展基层司法业务培训会,各所还做了经验交流。

(五)社区矫正工作(满分8分,得分8分)

1、按照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长由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单位由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等20多家单位和部门组成);制定出台*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2万元),明确专职工作人员(1人);召开*县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大会安排部署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得分3分)

2、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全县社区矫正对象111人,其中:缓刑53人、监外执行35人、剥夺政治权利8人、假释15人,累计接受矫正对象人员117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花名册;对社区矫正对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次,培训人数人。(得分2分)

3、司法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人员档案,对人做到一人一档,建档率达100%;及时向州局社区矫正办上报社区矫正工作进度信息和工作经验做法,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材料。(得分1分)

(六)行政管理及宣传工作(满分13分,得分12分)

1、根据州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办公室做到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及时掌握全局工作进度,为主要领导提供第一手工作资料,保证按月向州局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上报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和目标考核自查情况报告。(自评2分)

2、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调研活动,上报理论调研文章2篇;加强信息反馈,年内上报工作简报43期,月情10期;加强自身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力度,7月协助德宏电视台拍摄、制作*县普法宣传教育专辑(时长20分钟,连续3天播放),于7月4日-6日在德宏电视台一套、二套播放《*司法普新篇》法制电视专题片。(自评3分)

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云财行〔2007〕566号)要求,本年度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拨付3.5万元,完成比例10.3%。(自评2分)

4、全面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司法所建设项目自20*年开始,现在9个司法所已按规定的时间完成建设项目,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根据德司字[2008]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了软件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规范化管理。(自评2分)

5、加强对警车驾驶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警车管理及使用符合要求,无不良记录或被通报;全部车辆年内无责任事故;切实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报表。(自评2分)

6、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机关公文处理符合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失泄密事件发生;办公室档案管理规范、符合县档案局管理要求。(自评1分)

二、综合工作责任目标(满分30分,自评分30分)

(一)班子和队伍建设(自评10分)

1、县司法局领导班子讲政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产,能够结合*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工作;能够全面落实司法局党委2009年度工作安排及本系统其他重要工作任务。(自评1分)

2、局党支部能够每季度组织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今年组织民主生产会2次;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表率作用;做到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内领导干部下乡搞调研、解难题、帮助工作15次。(自评2分)

3、班子凝聚力、民主意识强,团结协作精神好,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如大笔经费支出、人事调动、内部任免),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凡大事要事均提交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保障政令畅通。(自评1分)

4、班子成员及干部队伍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年内无群众上访和服务对象投诉举报;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年内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没有被行政问责。(自评2分)

5、重视党建工作,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做到党组织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组织活动;本系统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系统内有许多优秀地党员年轻干部都起到顶梁柱的作用,工作上能够独挡一面、独树一帜。(自评1分)

6、扎实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能够按照县委、州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始自终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针对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和活动方案,按步骤稳步推进各阶段学习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自评1分)

7、重视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积极配合、选派人员参加省厅、州局、组织、人事以及党校等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健全完善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管理及培训等制度。(自评2分)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满分10分,自评10分)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和省、州、县委《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我局贯彻落实《工作计划》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向前发展。(详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专题汇报)

(三)行政执法及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目标(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进一步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完善行政执法“三制”和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派办公室专人负责行政执法及政务公开工作。(自评1分)

2、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公示栏,明确人员职责;建立行政行为流程图并对外公布,做到制度、任务、责任人“三落实”。(自评2分)

3、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及专业法的学习教育,年内4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教育及培训,做到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年内无违反元宝执法现象。(自评1分)

4、健全行政执法及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上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自评2分)

5、依法受理、认真应对行政案件,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无违反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的现象。(自评2分)

6、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网络与电子政务网连通;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自评2分)

全局自评分:98分

2009年司法局全体人员通过不懈地努力,在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中各项职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我们将扬长避短,继续努力学习,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争取在2010年取得更好的工作工作成绩,向州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