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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县政府、房委会和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围绕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这个中心,积极推进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全面抓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努力扩大我县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归集率、增值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明确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资金管理的思路,重点贯彻落实好两个《条例》,在抓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核算及业务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安全增值。今年,我县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1、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至20*年底,全县有940个单位,25683名在职职工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包括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723人,新建立单位82个)。
2、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7216.69万元,与上年同期增长78%,完成年度计划的132.44%;支取9501人次,其中7390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3399.9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927人离退休支取1733.99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累计支取额17216.69万元,占归集总额的16.45%。
3、住房公积金贷款取得快速稳步增长。截止20*年底,我县年末贷款余额为35796.51万元,较去年年底25454.67万元增加10341.84万元,增长40.63%;20*年为936户发放贷款16579.90万元;至20*年底累计向5858户职工发放了35796.51万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7.92%,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住房公积金政策优越性的表现形式,20*年,我中心继续坚持“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积极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职工对购房资金的需求,实现了公积金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快速发展。从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环节着手,从细、从实、从严抓管理。加强了贷款资信审查制度,扩大贷款面,以满足大多数群众的需求;严格贷款抵押审批程序,在款项的发放上,除了严格执行贷款抵押程序外,还加强对放贷项目的严格审核工作,确保了贷款对象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严格支取和贷款监控制度。抓催收,确保个人按时还款。重点开展了对逾期三个月以上个人贷款的催收,一方面创新催收方式,除了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外,还采取了发放《催收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催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我县住房公积金的逾期率始终控制在0.5%以下。
4、做好其他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审核、归缴、申领住房基金。
5、组织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覆工作,努力推进城镇非公有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龙头,是不断开创住房公积金事业新局面的源泉。20*年,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在确保已有归集成果的基础上,把恢复和建立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归集工作的重点,加大归集工作力度,以点带面等多种途径,切实按照“低门槛进入”的原则,深入推进企事业住房公积金的建制工作,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由于一些企业业主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到位,致使我县企业缴公积金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对此,一年来,我中心强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及时能过电视、报刊和因特网向社会公布政策信息。*年度,多次会同银行深入企业进行公积金宣传,并于每个季度与银行召开了座谈会,共同探讨了推行城镇企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事宜。一年来,我们先后走访了企事业单位100余家(次),为这部分单位职工买得起房、住得上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取得了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良好效果。
做好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工作。每一笔支取业务都按政策进行了严格把关,符合支取、转移条件的,及时办理,不符合支取条件的,则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这样既避免了公积金的无原则流失,又体现了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6、根据省公积金监管办、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对20*年度住房资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了“同级自评考核”,3月初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验收,评定我县为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7、完成编写〈关于我县20*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的公报〉,经县房委办批准后与3月份,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房改政策等工作
明确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在县政府、县住房委员会、县财政及各部门单位重视下,加大住房货币分配工作,努力履行房改业务其职责。
1、住房货币化分配审批住房一次性补贴619人,补贴资金286.72万元。今年新增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单位22个,共98人,补贴比例维持8%不变,单位为新职工缴存的月住房公积金补贴最高限额为80元。
2、继续推行住房改革制度的实行。出售公有住房(含拆迁的非成套的住房)审批11套,售房面积526平方米,售房资金7.89万元。做好公有住房租金和房改房上市管理工作。
3、做好企业单位房改房售后维修管理工作,在扩大宣传的基础上,推行公平、公正、优质服务,全年受到申报维修项目220处,当年完成房改房售后维修2*处(次),当年支出维修经费为16.58万元,受益家庭达到1600多户数,企业单位的房改房住户满意率得到提高。
三、做好经济适用房建设、配售等工作
根据县政府实事工程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继续努力抓紧做好经济适用房建设、配售管理系列工作。
欣居花苑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工作,已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目前已进入配售阶段。这次,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共571套,其中欣居花苑一期181套为现房,欣居花苑二期390套为期房。配售对象,为20*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已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本次共受理申请1*7户,经初步审核,有790户家庭于20*年10月23日——11月6日在嘉兴日报上公示,公示期15天。经公示,有56户家庭因收入、住房等原因,不符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另增补1户家庭(原核实有误)。最后,确定了735户家庭参加的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电脑摇号。目前,经济适用房配售工作正在进行中。经过为期六天的选房及签售,今年共计178户配售对象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并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工作,为本次配售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在考虑问题、制订政策时,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设身处地为中低收入职工着想。继续开展效能建设活动中,注重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改进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推行窗口“一条龙”服务,实行公开办事程序化规范化。及时处理群众信访55件,满意率100%。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文书及业务资料归档,共立卷2997余宗。及时投稿、完成信息任务。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保持“市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点”称号;保持“先进职工之家”称号,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我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还不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仅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40%;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没有做到经常化。行政执法工作尚未正常展开,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力度;也制约了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20*年工作要点及思路
20*年,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房改、加强公积金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县政府、市中心提出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的思路,实现我县房改与公积金事业发展的新突破。
1、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的两个《条例》,按照住房资金管理岗位目标责任制,规范住房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增值。大力推动外资和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拓宽指导力度,促进履行缴存义务,力争职工正常缴存数在20*年的基础上增加10%以上。
2、继续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做好适度扩大贷款面,合理调整贷款额度,加强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降低推行贷款逾期率,进一步完善贷款保证体系。
3、继续抓好住房一次性补贴和新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工作的落实。
4、继续抓好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配售管理工作,并实施欣居花苑二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土地受让、设计、项目招标等工作,力争在20*年3月份建设开工。
5、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安全、数据正确、正常运行,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软件升级,并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联网。同时完善本办(中心)内部局域网和因特网(*)的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资料、数据归档、实现资源共享、便民服务。
6、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争创“效能建设示范岗”和“青年文明号”,加强“规范化服务窗口”建设,以“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公开服务内容,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抓好单位自身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积极开展职工队伍的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形成一支观念创新、作风优良、管理高效的队伍,将房改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而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