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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卫生局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从4月份开始,对全区计生药械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订了《**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管措施。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区卫生局将药械市场整顿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生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区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区卫生监督局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开展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并要求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也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管理
1、加强B超管理,严格出生比例。加强对B超机使用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医疗市场B超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B超机使用和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落实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各医疗单位的B超室、妇产科及计划生育技术室悬挂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规定》,制定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认真落实B超机使用双人工作制度、工作室进入许可制度;进一步开展了对B超机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落实了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全区从未出现一例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现象,出生婴儿性别比始终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8月,区卫生局联合区计生局对全区医疗机构B超使用情况、妊娠药物管理情况、流引产审批把关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区直医疗卫生单位3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镇卫生院2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促进了工作开展。
2、狠抓监督管理,严格把好“四关”。根据《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辖区内17家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法进行了执业审批,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也全部实行持证上岗,颁发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执业许可证》,并及时向区计生委进行了通报;对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人员的执业资格重新进行了审查,严厉打击了无证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人员,确保了母婴健康安全。同时,按照各级要求,严格把好“四关”。一是严格把好流、引产关。按照计划生育部门政策规定开展接生、人工流引产及其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从事流、引产,男、女扎,助产技术的医务人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要求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所有计划内持证引、流产人员必须持计生部门出具的审批手续方可手术;已婚无证计划外怀孕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方可手术;未婚怀孕人员必须查验身份证,情况属实的方可手术;否则不予办理。二是严格把好“生育证”审查关,对来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分娩的产妇,认真审查“生育证”及其它有关手续,并把生育证及身份证(双方)复印件留档管理,做到各种证件逐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急产无证或手续不全的,边接生边向区计生部门汇报;三是严格把好流产药物管理关。区直各单位均实行流产药物专人专柜管理,责任到人。四是严格把好健康证办理关,在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办理健康证明时,严格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登记,并留存证明复印件。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诊所”及“两非”违法行为。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区卫生局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整治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行为,打击未取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成人“性用品”行为及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中使用安全套等器械行为。通过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基本能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均相应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并且每年与相关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签定责任书;各相关医疗机构基本能规范使用人工终止妊娠药物、器械的使用、促排卵药品。检查中未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的药械。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如少数医疗机构未与相关岗位科室签定责任书,重点科室相关管理制度未公布上墙,对14周以上使用人工终止妊娠药品者的档案建立不够完整,等等。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予以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