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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中央和省委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行了动员部署。3月3日,市委出台了关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要求把《廉政准则》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区委结合城区实际,注重从五个方面扎实推进,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了《廉政准则》的全面落实。
一是广造声势促学习
迅速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组(城办字[2010]5号),出台了关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实施方案(城发[2010]3号)。坚持把学习《廉政准则》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对《廉政准则》、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电视电话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全面把握思想精髓,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采取分级负责的办法,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对《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和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进行了持续深入的学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开辟了《廉政准则》学习专栏。区新闻中心在区委机关刊物《晋城城区》开设学习园地,刊登《廉政准则》解读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心得体会文章,对各镇(办)和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采访;区电视台及时对各级各部门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城区网站全方位、多视角反映各部门各单位的学习贯彻情况。通过深入宣传报道,为《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区委常委起带头。2月24日上午,区委中心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文和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会上,传达了中央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贺国强同志《坚持从严治党、促进廉洁从政,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的讲话精神。与会领导同志一致表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廉政准则》,带头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区委中心组还组织了由区四大班子领导,各镇办、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学习段国廷精神,做勤政廉政公仆”专题学习活动,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激发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掀起了全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高潮。
二是纪检干部作表率。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职责与使命。为此,区纪委召开专门会议,号召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先行一步、先学先用,争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表率和排头兵。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传达、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成为了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骨干和中坚。
三是坚守“四线”促自律
注重在思想上设防线,于心灵上筑堤坝。通过深入学习思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学习、记忆准则内容,把握准则精髓,是执行准则精神和要求的基础和前提,最根本的是启发自觉、廉洁自律,要坚决守住“四条线”:一是要守住党纪国法这条红线不可触;二是要坚守廉洁从政这条底线不可逾;三是要筑牢思想道德这道防线不可破;四是要把握好人际交往这道界线不能越,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四是加强督查促落实
连日来,区纪委、监察局派出监督检查小组,分赴全区各单位,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指导与规范相协调、督促与整改相统一的方式,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指导和规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促进了工作落实,维护了《廉政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是直面问题促整改
经过近期的全面督查,我们发现,当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二是推进程度不平衡;三是个别单位和部门流于形式、贯彻不力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分类指导、上下联动、奖惩结合、典型引路、合力推进的办法,及时解决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培训、组织考试等工作的基础上,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心放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上,放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上,放在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上,凝智聚力、扎实推进。
一要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在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建设上下更多的功夫、更大的力气,努力构筑预防腐败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从源头上增强预防腐败的成效,要对涉及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制定程序和备案管理,坚决防止部门利益侵害公共利益,杜绝制度腐败。进一步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规范不同层次的决策程序和行政行为。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行政决策中独权、专断和滥用权力的现象。继续坚持“三公开”,全面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建设”
二要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收支两条线”、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采分离”体制等办法。三是深化招投标交易制度改革。完善招投标交易制度,创新招标模式,有效防止招投标领域的腐败现象发生。
三要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广泛接受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要认真抓好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杜绝搞各种名义的暗箱操作。健全和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决策听证等党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实行党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把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党员干部的有效监督。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述职述廉述学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将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模范践行《廉政准则》。同时,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