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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去年年,长沙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创新理念、拓宽思路,以促进服务和强化监督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力在制度化、系统化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形成了机制完善、便于操作、形象统一、特色明显的政务公开体系,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开工作质量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来抓,作为反腐倡廉提升形象、建设勤政廉政机关的主要途径来抓,扎扎实实,有效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局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了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在全系统明确了20余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政务公开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工作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了12万元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二是从严要求,牢固树立政务公开工作意识。今年以来,召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局党组会、局办公例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共5次,召集专题学习培训会议2次,以会代训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讲解和指导。通过深入学习和层层动员,全局系统上下统一了思想,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了《长沙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长沙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等制度。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目录和指南,为群众获取信息、实施监督提供了简洁、明了的索引服务。为规范政务信息从采集、审查到公开、归档一整套工作流程,还制定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表格等。四是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将政务公开目录中的公开内容逐项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增强了督查的针对性;明确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专门联络员,落实了督查的具体对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督查的经常化。同时,为提高考核效果,我局根据机关各科室(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不同要求和特点,分别制定了考核办法,采取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两种不同的考核方式,使考核工作能够更全面、动态地反映各考核对象的真实工作情况。
(二)坚持规范到位,确保公开原则落到实处
政务公开的目的就是依托丰富的政府信息资源为社会和公众服务,并接受广泛的民主监督。围绕这一目标,我局不断在政务公开的全面、深入、规范上下功夫。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将凡是本局依据工作职能掌握的不属于保密范畴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政务公示、工作动态、人事信息、业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急管理、统计数据等10大类30余个条目,编入了《长沙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公开的具体内容上,充分考虑了社会各层面、不同角度的信息需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公开了机构职责以及本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为发挥信息的咨讯效应,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流程、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国有集体资产处置、专项资金安排等信息;在公开的程序上,按照保密审查和审批制度严格把关。
(三)丰富公开形式,确保公众获取信息充分便捷
一是利用网站存储容量大、查询便捷的特点,突出网络公开方式。在长沙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子网站,下设多个子栏目,囊括了政务公开的全部信息。二是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办事大厅作为政务公开的又一重要平台。除了以传统方式提供必要的便民资料,公开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服务承诺等内容外,在局机关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对外公布办事指南和其他信息;极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三是大力拓展一些现有工作制度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主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信息,使公众能通过最普及的电话媒介最快速地获知最基本、最实用的导引信息;各科室(部门)向社会和监管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汇报工作,征求意见,进行评议;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方法;及时回复县政府门户网站“县长信箱”涉及我局信息,使群众的信息诉求以“点对点”的方式充分实现。四是根据各类信息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了公示栏公开、便民资料公开、内部刊物公开等多种公开形式。目前,已在全局制作公开栏13余块,印制各类便民资料30000余份,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了更加充分而便捷的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去年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1、公开了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
2、公开了与财政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公开了本系统的工作动态;
4、公开了对外政务公示;
5、公开了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
6、公开了财政部门实施的行政性许可收费项目;
7、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
8、公开了对外办事项目办事指南。
(二)咨询情况统计
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数1523条,网上咨询数56人次,现场接待人数562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938人次,网站页面访问量64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本年度共收费0件,共计0元,减免收费0件,共计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条,申诉0条。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
(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年5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还是一项比较新的工作,工作基础仍相对比较薄弱,工作人员在理解和把握的水平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对政府信息范围的界定有待进一步明确。目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大多为原则性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较难准确把握,加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过于宽泛,认为只要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都是政府信息,都应该公开,申请的内容各种各样。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合理界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依法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进一步明确财政政府信息范围,统一答复口径和答复方式。
改进措施:
(一)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特别是增强办理复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标准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常态化,提高工作层次,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