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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发展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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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发展汇报

年以来的五年里,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以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全国及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作出了新贡献。

一、年以来工作概况

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总体要求,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以争先创优为载体,以强化自身建设为龙头,高标准要求,高起点定位,通过强化业务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加强班子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健全管理机制、树立检察形象等一系列重要举措,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业务量化考核中综合成绩排名第一。先后获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平安“先进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年又被省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院”,被县委誉为全县机关的一面旗帜。

(一)以“四抓”为载体,立足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始终注重抓班子建设,突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突出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通过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发展”的工作思路。一是抓学习,建政治坚定班子。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以及机关的效能建设、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等活动。利用春训和每月的党组中心组学习,以及党支部活动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干警敬业成才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注重抓好干警的学历教育,力争在时间、人力、经费上加大投入。狠抓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工作重心前移,努力做到“三个及时”: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处理。二是抓合力,建团结协作班子。院领导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议事制度作为办事的一项重要原则,始终坚持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和检察委员会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充分发挥班子每个成员的智慧和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班子成员之间保持沟通,交流思想,彼此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形成了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奋发向上、忘我工作、率先垂范的精神风貌和工作氛围,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榜样,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不断增强。三是抓廉洁,建清正廉明的班子。院党组提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和“干警向党组成员看齐,党组成员向检察长看齐”的口号,为干警树立标杆。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及要求规范自己和干警的言行。公开、公正选拔干部,不搞暗箱操作。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廉政报告制度。重大项目支出,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纪检人员参与监督。四是抓表率,建高效务实的班子。正副检察长带头办案,凡大案要案、疑案难案,院领导都亲自参加,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成为干警们学习的榜样。通过近年的机关作风建设年和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的开展,党组一班人更加真诚团结,更加自觉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近年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中满意率均达98%以上,干警中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二)以办案为手段,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坚持把业务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期间无错捕错诉案件发生,各项业务考核均居全市前列。五年反贪共立案54件83人,所立案件中大案、要案15件3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连续多年量化考核位居全市前列。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46件48人,初查后立案11件12人。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98件2187人,决定批捕1317件1948人,不批捕138件18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44件2752人,决定提起公诉1636件2392人,不起诉30件42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51件105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2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9件,立案并提请抗诉46件,息诉15件。监所开展安全检查513次,找在押人员谈话621人次,催办案件218人次,参加相关部门召开的联席会议24次。控申受理来信来访587件,检察长接待91件125人,均作了妥善处理。办理控告、申诉及初查举报186件。积极开展调研活动,编发简报313期,报送论文147篇,60多篇论文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保持全市此项工作的领先地位。

(三)以“两房”为依托,极力提升检务保障能力。加强“两房”建设,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建设的整体规模按自动化、现代化、科学化的标准建设,为信息化建设作好了铺垫。在“两房”建设过程中,注重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建成了警备保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在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的同时,建成了一流的计算机局域网及配套的机房和电子阅览室,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并依托省院的门户网站,筹建本院的互联网主页,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电子监控、多媒体示证等现代手段,进一步推进了办公自动化、办案现代化,检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今年正在积极筹备对院办公区域进行必要的改造和维护,确保在现有的条件下,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

(四)以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机关的效能建设、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等活动的开展,修定和完善了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业务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和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共70余项,制定完善了《检察业务流程管理规则》,共十一章108条,使各项检察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与此同时,各部门还结合自身业务制订了具体的办案规程和考核标准,反贪、公诉等部门还将任务分解到办案组和主诉检察官,实行量化积分上墙,日清月结,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的奖惩挂起钩来。实行领导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四位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案前审查、案中跟踪、案后回访办案三个阶段的监督体系,使得检察人员的执法活动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案件质量,加强自身反腐败建设。

(五)以创建为先导,牢固树立检察良好形象。大力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将争创活动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促发展,在创建中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提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我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同时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征求意见小组,深入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问卷调查、征求意见表,调查表明我县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逐年得到改善,同时也得到省、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围绕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检察宣传工作。年以来,共有900多篇不同体裁的文章被各级媒体及刊物采用,在省市媒体上经常刊载展示我院干警办案风采的文章,《合肥晚报》“人民检察”专版、合肥检察专网,以及《肥东报》“政法周刊”中,保证每期有我院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社会影响,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得以树立,得到省、市、县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我们按照高检院实施纲要为准则,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整体工作发展尚不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一体化程度还不够,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人才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基层院待遇较差,难以留住人才;四是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办公自动化、网上办公没有实质性进展;五是自侦案件线索少,案源不足,发现和突破案件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经费保障还不能全额保证办公办案的快速发展需要,仍有一定的缺口需要靠办案挽回损失来弥补。对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加以解决。

(一)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党委的制度,在执法办案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成员按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措施,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情况,紧紧依靠党委、人大和政府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1、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建立健全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开展深化社会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觉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进一步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树立与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法理念。

2、切实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探索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促创新的能力。要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对待手中权力,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的要求,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

3、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高检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对检察队伍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继续解决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关联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在坚持弘扬正气的同时,要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维护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1、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解决民事、行政和刑事抗诉案件调卷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的意见,完善派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等。

2、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包括完善查处刑讯逼供行为的工作机制,建立对渎职司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建议更换办案人员的机制,完善渎职案件移送查处机制。

3、全面贯彻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做好新一轮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继续抓好对“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进入监督程序工作。通过双轨运行,确保办案的质量和公正。加强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试点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法制化。

(四)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

1、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法治肥东中的职能作用。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各项职能都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特别是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民主法治、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务廉洁方面,负有重大责任。我们一定要从全县的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肥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肥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打击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特别是要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社会危害巨大的情况,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打黑除恶”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结合起来,对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依法一查到底,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猖獗的势头,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要进一步加大对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偷税骗税、制假售假、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传销等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着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推动创新型社会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环境。

4、要进一步健全在批捕、起诉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要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积极参与创建平安肥东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5、要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的质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和本院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要严把实事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和程序关。要认真审查鉴别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正确掌握逮捕条件和起诉条件,防止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起诉到法院。要加强对质量不高案件的分析总结,对捕后不诉、判无罪案件和经复议、符合改变原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实提高办案质量。

(五)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1、要突出办案工作的重点。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参加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工作,坚决依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严肃查办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其他职务犯罪案件。对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特别是对那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坚决惩治。

2、要努力提高侦查办案工作的水平。强化职务犯罪的信息情报工作和举报工作,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发现和获取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渠道。健全案件线索管理制度,严禁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加强、规范初查工作,完善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有效经验,深入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线索排查力度,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认真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各项制度。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定量化考核标准,引导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实现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

3、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分析防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加强预防对策研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要不断总结预防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试行工作,加强预防工作专业化建设,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1、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统一,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在立案监督中,既要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又要坚决纠正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要注意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裁判不公问题的监督,正确把握抗诉条件,提高抗诉案件质量。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要重点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因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对审判机关的正确判决和裁定,要认真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2、继续抓好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要针对批捕后不及时执行或者随意变更逮捕措施等问题,开展对逮捕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要坚持把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强化诉讼监督的重要手段,完善内部侦查分工,健全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等部门与反贪、渎侦部门的协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突破案件的能力,及时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使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紧密衔接、相互促进。

在建设十一五的征程中,我们还有长的路要走,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将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总体要求,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自我加压,振奋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为构建法治肥东,推进跨越式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